河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西区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
政策文号:津河西政发〔2019〕4号
有效性:有效
各街、局、公司,各委、办及有关单位:现将《河西区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19—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2019年8月15日河西区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19—2025年)根据《天津市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19—2025)(津政发〔2019〕5号)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区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对促进就业、缓解技能人才结构性矛盾和发展经济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基地三区”建设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要,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全面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促进高质量就业,为加快河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坚实的操作技术保障和技能人才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普惠均等。针对全区适龄劳动者,推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普惠性、均等化,注重服务终身,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全面提升培训品质、提高培训效益和增强群众满意度。——坚持需求导向。针对河西实际,坚持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瞄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强化政府监管服务,着力缓解劳动者素质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问题。——坚持机制创新。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多元培训体系,适应广大劳动者按需选择培训、全天候参加培训的需要。——坚持统筹推进。着力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引进、激励机制,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和培训培养方式改革创新,营造更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环境。三、工作目标建立区域全覆盖的,适应适龄劳动者学习需要、适应就业创业人才需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形成政府宏观引导、社会资源集聚,资源配置合理、劳动者自主选择的职业培训新格局。2019—2025年,实现区域企业每年开展岗位提升培训、安全技能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次达到单位职工总数的80%以上。四、重点任务(一)构建适龄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1.着眼适龄劳动者职业需求,着力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面向全区适龄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2.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着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以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等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统筹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服刑人员、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各类就业创业群体,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培训、城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特别职业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等各类专项培训行动,增强重点就业创业群体适应岗位工作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培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建筑企业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等场所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以顺利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退役军人局、区国资委、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着力做好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明确企业培训主体地位,完善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降低企业兴办职业培训机构成本,提高企业积极性。适应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规划,采取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大幅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通过校企合作方式,进行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紧密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设计规划、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国有老字号等发展需求,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对重点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通过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培训以及技术研修攻关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一线职工专业知识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鼓励企业开展名师带徒培训,通过选拔一批具有绝技绝活、掌握传统工艺的能工巧匠,实行师徒结对、“一对一”培养。(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提升创业创新人员能力水平,着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以“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人才、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群体为重点,依托本市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和区内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针对不同人员和不同创业阶段的特点,以及不同性别、年龄和不同需求,开展多层次、差别化的创业培训。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结合适合创业的项目,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等培训。针对我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开展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等培训,帮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有意愿或从事电商业务的人员,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健全以政策支持、项目评定、孵化实训、科技金融、创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创新支持体系,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作用,开展集智创新、技术攻关、技能研修、技艺传承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创新成果总结命名推广工作,加大对劳动者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完善激励机制,增强劳动者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提高劳动者践行工匠精神的自觉性。在区域选树“海河工匠”,打造河西技能人才品牌。(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畅通技能人才成长渠道。1.以绩效工资改革为重点,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支持区属院校探索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机制,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可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比例。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院校,绩效工资政策予以倾斜,增加的绩效工资总量,不超过公务员可比收入的1倍,所需资金通过培训收入解决。鼓励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培训中心,为社会培育更多技能人才。发挥各级工会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将其融入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培育职业教育新业态,提供多样化教育产品和服务,激发办学活力(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以拓展评价选拔渠道为重点,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促进评价结果有机衔接。大力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参与国家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区人力社保、区教育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以加强职业培训质量管理为重点,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评估监管机制。对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探索委托第三方对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基于互联网的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技能培训和鉴定评价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为重点,建立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在坚持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自主权基础上,引导企业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健全与岗位、业绩联动挂钩的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并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落实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对技能人才在职业资格证书、奖项和荣誉称号等方面给予积分。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职称。支持企业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确定其待遇。(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技能人才培养水平提升。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劳动者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咨询服务,引导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培训项目,引导劳动者按需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推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创新,探索“互联网+职业培训”服务,发挥“智慧工会”网络平台作用,开发“职工在线培训”板块,提供在线培训课程,提高培训覆盖面、参与度,提升培训效果。(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国家职业标准和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完善教师在职培训和企业实践制度,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可根据需要和条件自主招用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大力开展校长等管理人员培训和师资培训。发挥院校、行业企业作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提高教材质量,规范教材使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制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划,适时启动我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以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为示范,企业实训中心为基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创业孵化基地为补充,覆盖全区的实训网络。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重点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竞赛集训基地,依托技能大师及其所在单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统筹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政策制定、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区人力社保部门统筹协调,教育、民政、商务、发展改革、科技、公安、财政、国资、税务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职业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二)多渠道筹集经费。通过加大政府补贴、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付费等多种渠道筹集职业培训资金。企业要按照工资总额1.5%—2.5%的比例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展职工培训,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公益性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政策。(各相关部门)(三)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定期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强化技能人才激励。要建立定点联系、定期座谈、走访调研等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技能人才培训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努力形成劳动光荣、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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