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0日 政策文号:津河西政办发〔2018〕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街、局、公司,各委、办及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制定了《河西区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河西区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加快建设现代化天津和“首善之区”的关键之年,全区金融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全国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市加快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中找准河西定位,展示河西作为,以引进金融机构为突破口,坚定不移提升金融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巩固和提升金融业支撑地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打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首善之区”做出积极贡献。2018年我区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全年引进各类总部及地区总部型金融机构不少于10家。全年完成挂牌上市企业不少于5家,完成股改企业不少于5家,启动股改企业不少于6家,培训重点企业不少于50家。力争完成全年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0%,占地区生产总值不低于50%。力争实现全年金融业留区税收占地区财政收入不低于25%。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有效控制新量,高效处置存量,5个重点案件处置工作全部形成突破,力争完成清退工作。一、凝心聚力,大力提升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水平(一)深入落实市委2018年一号文件。深入落实市委《关于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1号),研究制定《河西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加快金融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进度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狠抓工作落实,“脚踏泥里、手抓活鱼”大兴调研之风,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动态跟踪问效,定期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全面落实2018年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二)助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13号),研究制定《河西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实施意见>的行动方案》,确保金融服务业聚集能力和运营服务功能显著增强,金融创新和示范引领能力进一步提升,助力天津市中心城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三)加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河西区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小组的作用,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落实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的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按照节点完成目标任务。二、健全体系,合理规划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总体布局(四)加快推进友谊路金融服务聚集区功能提升。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对友谊路金融服务聚集区的政策支持,支持天津银行总部金融机构办公载体功能提升,协调推进重点地块围绕金融产业定位进行收储和出让。进一步做优做强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传统金融机构改革创新,积极培育新兴金融机构,加快发展中小和民营金融机构,努力形成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竞争力强的金融机构体系。支持引导“新八大里商务商业区”承接友谊路金融服务聚集区金融产业辐射和溢出,加快形成“友谊路—新八大里”金融服务聚集区。(五)大力发展金融总部经济。吸引金融机构在河西区设立法人总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综合化经营,支持金融类控股(或集团)公司集聚发展,加快发展金融租赁业,支持金融租赁与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航运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成立财务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和水平,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增强资本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风险承担能力和综合经营水平,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跨地区并购和市场化重组,实现金融资源优化整合和外溢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购地建设自用办公用房,确保金融发展空间合理布局。(六)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科技金融,积极配合我市投贷联动试点,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投贷联动试点业务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河西区支持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搭建政府、银行、投资机构、科创企业的信息交流平台,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天津银行等试点银行开办投贷联动业务,大力支持试点银行在我区设立投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支持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加强合作,构建多功能、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开发符合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搭建银行、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担保公司等机构与陈塘自创区、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器的合作交流平台,促进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七)建立健全政银合作机制。充分利用我区金融资源集聚优势,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积极作用,加大对城镇棚户区改造、生态环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等重大项目和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政银合作对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资金对接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八)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多渠道获取企业融资需求信息,设立“拟对接企业池”。对企业纳税数据等大数据进行分析,对企业的经营能力及信用水平进行判断,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金融机构融资产品和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双向推荐与快速选择。疏通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融资渠道,为金融机构快速推荐有融资需求且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快速推荐适合的融资产品,加快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速度和成功率。(九)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妤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培育引进、规范发展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规范审慎发展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络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支持设立互联网保险服务机构,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保险服务业结合,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模式,实现传统金融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对企业(B2B)平台扩大服务外延,探索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为B2B平台提供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供应链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十)优化金融产业发展区域环境。完善我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支持,激发金融产业活力。充分发挥河西区促进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吸引优秀金融人才、引进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组织、产品、业务和模式创新等金融业发展事项。加大对驻区金融机构配套服务力度。在职工医疗、子女教育、人事服务、职称评审、人才公寓等方面强化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区金融产业发展环境。(十一)建立金融数据采集分析系统。探索建立辖区内金融行业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定期对企业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税收实现情况等进行信息采集、整理,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区内金融产业发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加强数据分析的真实性、全面性、科学性,对金融产业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应对措施,提出分析研判报告。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三、着眼全局,大力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二)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积极争取中央和北京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资金交易、支付清算、资产管理、基金投资、投贷联动、互联网金融事业部以及专业子公司,积极吸引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落户我区。积极引进境外金融机构,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在河西区设立分支和功能性总部。大力拓展涉外投融资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区内企业在境外上市和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十三)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支持。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为重点,加大盘活空置楼宇力度。以降成本为重点,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收费,规范中间环节,缩短融资链条,降低经营成本。以补短板为重点,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建立广覆盖、可持续、互助共享、线上线下同步发展的普惠金融体系,强化对科技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产品,简化业务流程,完善担保体系,确保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维持在合理区间。(十四)推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财富管理机构。大力培育发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支持引导在“新八大里商务商业区”建设基金集聚区。吸引和聚集银行、保险、信托、证券、证券投资基金等各类财富管理机构落户,鼓励创新财富管理产品,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和差异化服务。(十五)推进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与北方设计之都联盟企业的合作,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增强设计、水利、建筑等对外工程承包重点行业的竞争力,加快发展境外投资保险,为企业海外投资、产品技术输出、承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工程建设提供综合保险服务。(十六)增强小白楼航运服务集聚区金融服务功能。支持金融机构设立航运金融服务部门,支持具有离岸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扩大离岸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加大对小白楼航运服务集聚区内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好支持区内企业“走出去”。四、保质增量,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十七)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深入落实《河西区支持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不断加强与新三板、市股权交易中心的合作。实施“河西优秀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程”,建立企业上市资源储备机制和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联动机制,分类分策抓好重点行业企业上市挂牌,提升上市挂牌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质量,创新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措施招法,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落实。(十八)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综合运用票据、信托、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财富管理、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增强贷款投放能力。鼓励银行积极发展小额担保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形式多样的贷款方式,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五、防范风险,大力加强金融风险管控(十九)加强金融债务风险管理。强化金融风险监测分析,有效防范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风险。严格管控高杠杆、多头授信、涉及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企业的债务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对市场前景好、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给予稳贷、续贷和债务优化置换支持。(二十)建立金融稳定预警机制。建立全区非法集资信息数据库,推动风险监测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努力实现对非法集资风险进行网格化实时监测。进一步完善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体制,建立更科学有力的防范机制,加快公检法部门的依办诉审效率,积极有效化解矛盾存量。强化市场监督和行为监管,严防增量发生,严厉打击扰乱金融市场稳定和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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