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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街、局,各委、办及有关单位: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天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在我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8〕11号),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河西区普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全面调查河西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河西区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为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三、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四、普查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河西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统计局局长、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编办、区商旅局、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市容和园林委、区文化局、区卫计委、区国资委、区民企局、区投资促进局、区金融办、公安河西分局、区地税局、河西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交通河西支队、区国税局、文化中心区域办、区楼宇办等29个部门和14个街道办事处组成。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主管负责同志兼任。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主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普查办,各社区居委会设立若干普查小区,抽调普查人员,具体负责地域范围内的普查工作。各街道普查办将辖区内的写字楼、大卖场、菜市场单独成立普查小区,并派出两名普查员,由各街普查办统一管理。同时,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区普查办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五、普查经费保障普查所需经费,按全市统一部署已列入河西区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普查经费按时拨付到位。六、普查工作要求(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二)确保数据质量。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于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统计机构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加强规范统一。规范使用国家统一的元数据库,充分利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贯彻国家统一的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交换、共享标准和规范。执行国家统一的普查区划分标准,积极落实国家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四)提升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完善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更新机制,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五)注重宣传引导。区、街普查办应协调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附件:河西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2018年5月14日附件河西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杜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李朝晖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夷珮群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蔡宁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成员:徐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晔玲区统计局副局长王国辉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菁区编办副主任李岩区商旅局副局长郝奎刚区教育局局长李仁浩区科委副主任吴惠菊区民政局党委副书记鞠树红区司法局副局长吴文涛区财政局副局长任秀冰区人力社保局调研员孙宇区房管局副局长张焱区建委副主任常楠区市容和园林委副调研员曲维和区文化局副局长刘凯区卫计委副主任陈斌区国资委副主任张俊民区民企局调研员张岩一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周中原区金融办副主任张滨公安河西分局巡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周学雷区地税局副局长刘文博河西规划分局副局长李庆元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韩荣军交通河西支队副支队长郑晓君区国税局总经济师王首榕文化中心区域办副主任刘思区楼宇办副主任李国军大营门街调研员张加勇下瓦房街武装部部长侯守斌桃园街副主任王宝忠挂甲寺街副主任程国顺马场街副主任李根长越秀路街调研员钟友友谊路街副主任张凌峰天塔街武装部部长李全会尖山街武装部部长田顾民陈塘庄街副主任钟滨柳林街副主任马守筠东海街副主任肖华梅江街调研员李强太湖路街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王晔玲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3278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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