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5日
政策文号:津河西政办发〔2017〕30号
有效性:有效
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河西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战略举措。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20号)要求,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重点任务,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和竞争新优势,推动“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提升河西区优势产业,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为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在巩固成果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素配置效率显著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供给质量有效改善,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扎实有效去产能。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和“壳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17年,完成5家低效运营企业退市。(牵头单位:区国资委,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容园林委)持续深入去库存。保持合理供需关系,商品房库存继续处于合理区间。盘活用好闲置楼宇资源,2017年,盘活27万平方米,到2020年累计盘活12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房管局、区楼宇办)积极稳妥去杠杆。规范政府性融资平台举债行为,稳妥有序降低企业杠杆率。2017年,区属融资平台融资成本降到6%以下,并逐步降至基准利率;推动区属融资平台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到15%左右,到2020年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陈塘管委会、区国资委,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多措并举降成本。继续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精准加力补短板。聚焦经济、社会、民生、生态、基础设施和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力度,扩大有效供给,激活有效需求,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经济结构和实体经济优化升级、创新发展,提升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可持续性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建委、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楼宇办、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商旅局、区行政审批局)三、主要任务(一)去产能1.处置“僵尸企业”和“壳企业”。按照市场法制化原则,处置“僵尸企业”和“壳企业”。深入排查、全面摸清底数,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和职工安置政策,采取依法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分类有序处置“僵尸企业”和“壳企业”加快劣势企业与低效资产清理退出。2017年,完成5家低效运营企业退市。(牵头单位:区国资委,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容园林委、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二)去库存2.保持商品房库存合理水平。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商品房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培育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搭建安全快捷的交易平台,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对各类房屋巡查监控力度,动态掌握各类房屋信息,做好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保证我区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区房管局、公安河西分局)3.盘活用好空置楼宇。以小白楼航运服务集聚区、友谊路金融集聚区、陈塘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空间布局为重点,整合空置楼宇资源,通过腾笼换鸟、业态聚集和硬件提升,发展金融、科技、航运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打造特色楼宇和产业聚集区。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加大招商力度,实施产业链招商、定向招商、精准招商,进一步完善“区—街道—中介—业主—物业”五位一体的楼宇招商联动机制,着力从政策支持、产业引导、强化服务等方面引导楼宇产业向高端聚集发展,引进一批高端服务业项目和优势企业进驻河西。充分利用市、区亿元楼宇专项资金推进老旧商务楼宇提升改造,增强老旧楼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区域内商务楼宇的总体品质层级。到2020年,盘活120万平方米闲置楼宇。(牵头单位:区楼宇办,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金融办、民企局、商旅局、科委、陈塘管委会)4.清理盘活政府性资产。坚持以促进政府性资产资金保值增值为导向,依法合规地对政府性房屋等闲置资产进行清理盘活,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国有企业低效闲置资产、托管机构存量资产、政府性资源等。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排查,研究制定具体盘活意见、路径、时限,保证程序合法、实体合法。加强对资产收益的归集管理,完善责任落实管理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发挥好政府性投资公司作用,减少政府性建设项目融资成本,不断提高政府性资产规范化、透明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责任单位:区楼宇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三)去杠杆5.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融资平台债务过快增长,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优化债务结构,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分配份额。(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房管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投资促进局、区金融办、陈塘管委会)6.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强化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杠杆约束,逐步将企业负债降到合理水平。2017年至2020年,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资产负债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下。鼓励企业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上市和挂牌,加大股权融资力度。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牵头单位:区国资委,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科委、陈塘管委会)7.加大金融监管力度。协助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完善,落实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金融失信行为和市场违规行为惩戒力度。(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公安河西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四)降成本8.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国家和天津市降低企业成本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营改增试点政策。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调整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落实国家政策,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动态调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收费政策。继续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不执行减免政策、扩大范围重复收费、擅自设立项目收费的违规行为,切实减少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9.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做好劳动合同备案工作。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做好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企业的稳岗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吸纳困难群体就业享受“3+1”政策帮扶,针对不同企业精准施策,确保政策、补贴、职工安置三落实。加大劳务派遣企业的服务管理。(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10.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贷款中间环节成本,支持商业银行灵活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担保措施。降低额外融资成本,缩短融资链条,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降低企业长期融资成本,支持企业用好海河产业基金、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等资金。降低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成本,推进科技企业投贷联动试点,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11.降低企业能源资源成本。深化能源体制改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用电、用气成本,按照市有关政策,对供热企业煤改燃和燃气供热成本进行适当补贴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区建委、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商旅局、区地税局、区房管局)12.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深入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多项合一”改革,继续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全面落实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降低守法企业成本,协同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实现市场退出便利化。(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13.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降低初创企业成本,不断增加科技投入,减少科技型企业在初创期、成长期的费用支出;完善创业孵化链条,为初创企业提供低廉创业经营场地,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和咨询辅导。依据国家及我市认定标准,降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放宽条件范围,销售收入少于5000万元的企业研发费用比例降低至5%,取消对科技人员的学历要求,降低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人数的比例。降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税率,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落实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出台区级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14.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降低生产、管理、销售环节成本,降低企业资金占压成本,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建委、区财政局)(五)补短板15.补齐民营经济发展短板。把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我区经济工作重点,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平等政策,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放宽要求,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进一步落实《河西区关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政府采购民营企业、民营组织社会服务的力度。制定出台《河西区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完善政策扶持和保障体系,进一步营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非公企业和非公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民营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工业,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做优做强。深入实施民营企业品牌发展战略,推进优秀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程。2017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到2020年达到40%。(牵头单位:区民企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16.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公办幼儿园办园标准、经费标准和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标准,逐步提高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扶持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努力满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创新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的途径,满足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提升各类型幼儿园办园品质。2017年-2018年,提升改造幼儿园9所。到2020年,接收配套幼儿园8所,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要。(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规划河西分局、区建委)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日间照料服务、托老服务、呼叫服务等社区养老服务,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加快发展养老机构,建设专业化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推广医养结合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分级诊疗,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向老年人群体覆盖。到2017年,新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个。到2020年,累计达到42个。(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财政局)17.补齐民生短板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贯彻落实全市增加居民收入的政策措施,健全科学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做好最低工资增长调整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制度,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机制,防范和化解大规模失业风险。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做好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全面建立“8+1”大救助模式,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标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做好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就业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完善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其他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90%以上。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就业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完善保障住房分配和监管机制,帮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房屋征收,积极推动完成零散点、片危陋房屋的改造工作,进一步完成历年房屋征收(拆迁)遗留户的协议搬迁工作。2017年,启动科技大学、郁江道棚户区和宾馆路零散点平房改造项目,推进海地路、新会道、岩峰路、东江道和小海地小二楼等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造纸厂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到2020年,河西区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牵头单位: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区建委、陈塘管委会)18.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从严落实“五控”措施,加强燃煤、扬尘、机动车、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能源结构,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积极推广电能、地热源、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实现无燃煤化。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健全河西区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追究制度,充分发挥作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2017年,全区PM2.5年均浓度较上年有所改善。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良好水平达标率逐年提高;新建和提升改造绿地41.46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和13个街道办事处)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环保要求。加强医疗废水处理,市属医院全部实行深度污水处理,区属和民营医院按要求保持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严格落实水环境质量监测与监管。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和河道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水环境治理。到2020年,景观河道水质达到V类水质标准;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55%,节水社区覆盖率达到25%。(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建委)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制定《河西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落实建设用地监管责任,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对现有工业遗留地块的环境监管。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规划河西分局)19.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4号、7号、8号、10号、11号线开工建设。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社会化运行,构建智能精细、高效有序、协同治理的“大城市管理”格局。进一步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完成地铁5号、6号线河西段和市域快线Z1线市文化中心地下交通枢纽工程建设。推进解放南路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持续对沿街立面、环卫设施、道路管网等进行整改提升,加强对老旧小区排水设施改造力度,全面提升道路、排水维修质量。(牵头单位: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责任单位:规划河西分局)20.补齐创新能力短板大力发展创新主体。实施领军企业培育、“小升高”、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小壮大”、企业并购和上市融资六大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企业裂变式、倍增式发展,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201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过亿元的科技型企业新增300家、1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9家。到2020年,分别达到4000家、70家和80家。(牵头单位:区科委)加快建设创新平台。高水平建设陈塘自主创新示范区,构建“2+2”产业体系和“一心五园”产业空间格局,与新八大里商务商业区产业联动,打造天津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的核心区。建成北方设计联盟展示平台和综合服务中心,推动设计企业向“北方设计之都”核心区聚集,打造设计产业特色楼宇,提升设计产业贡献率。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积极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构建“政产学研资介”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一流创新支撑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牵头单位:区科委、陈塘管委会,责任单位:区楼宇办、区投资促进局)广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河西区全球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实施杰出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全科医师素质提升工程、文化名家开发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通过适度新建和市场购买并举,提供共有产权人才公寓,管理好区人才公寓。落实人才“绿卡”制度,推行“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健全人才落户、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四、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和部门职能,对照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负总责,认真研究部署各自工作安排,推出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单位,确保责任落细落实。(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区绩效办要将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按年度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考核问责。各部门要全力落实各项任务,定期向相关工作牵头单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四)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政策宣讲,广泛宣传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扩大政策效益。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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