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商】天津下调印花税核定征收率助力民营经济 预计减税4.05亿元惠及4.64万户企业

减税降费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天津市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19条新政,其中印花税核定征收率下调政策引发广泛关注。天津市税务局对购销合同等4个税目印花税核定征收率下调30%,预计全年减税4.05亿元,惠及4.64万户纳税人。这一举措与前期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调整形成政策合力,彰显天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增效的决心。
一、政策背景与减税规模
天津市在促进民营经济19条新政中明确"地方权限内税费按法定税率最低水平执行"。经天津市税务局测算,针对购销合同、仓储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4个税目实施的30%印花税核定征收率下调,将形成4.05亿元规模减税效应。该政策覆盖全市制造业、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税率下限保持同步,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二、政策叠加效应显现
此前天津市已对制造业等四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进行调整,将核定征收标准统一降至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限。两轮政策叠加后,累计减税规模超4.25亿元,惠及企业数量增至近5万户。特别是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因合同签订频繁,成为本次印花税下调的最大受益群体。
三、政策实施路径解析
天津市税务局通过三项措施保障政策落地:一是全面梳理全市适用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清册,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二是升级征管系统自动识别功能,确保纳税人"申报即享受";三是开展"政策找人"专项行动,通过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政策解读。针对可能出现的政策适用争议,专门设立跨部门协调机制进行个案研判。
四、政策效果与长效机制
从政策效应看,减税资金将有效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以年销售额5000万元的批发企业为例,仅购销合同印花税一项年均可节省1.5万元。天津市税务局建立政策效应评估机制,每季度跟踪分析减税数据变化,同时将政策实施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体系,确保政策持续发挥效能。未来还将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动态优化税费优惠政策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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