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探索养老新模式 公建民营助机构运营升级

民营经济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6日
天津市在养老领域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将公建民营模式作为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途径。此举旨在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有效补充公办机构服务能力,成为当地改善民生和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的创新实践。新模式下,政府主导基础设施投入,专业机构发挥运营管理专长,形成优势互补、多方共赢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一、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趋势,天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升级
面对老年人口持续增长带来的结构性压力,天津近年来持续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作为特大型城市,其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对社会化、专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为破解公办机构服务覆盖面有限、运营活力不足等问题,2014年本地开始在养老资源配置机制上寻求突破,重点探索所有权与运营权分离的公建民营实践路径。
二、政社协同机制构建运营新范式
公建民营模式的核心要义在于明确政府与社会主体的责任边界。政府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设施建设、政策制定等基础保障功能,确保养老服务的公益属性与社会公平。具体实施中,通过法定程序选定符合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以整体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外包、技术团队合作等方式,导入专业管理体系和市场化服务标准。运营主体依法享有机构自主经营权,并依据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获取合理收益。
三、配套激励政策保障可持续发展
为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天津明确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享有与民办机构同等政策待遇。关键措施包括实施标准化运营补贴机制,根据实际入住老年人占用床位数发放年度补贴。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设施维护更新、服务人员培训及服务质量提升等环节,形成“以补促管、以管提质”的良性循环。同时配套税收优惠、水电气暖费用减免等综合扶持政策,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压力。
四、存量机构改革试点稳步推进
2014年天津在已建成的12个区级国办养老机构中率先启动转型改革。依据机构地域特点、设施条件和服务人群需求,分类制定改制方案:对新建机构直接采用招投标确定运营方;对存续机构采取渐进式改制,通过“运营评估-能力建设-协议转换”三步流程完成机制转换。改革强调机构功能连续性,确保过渡期间在院老年人服务质量不降、权益不受影响。
五、服务质效双升激活养老市场
市场化运营机制显著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专业机构进驻后,普遍引入标准化照护流程、健康管理体系和智慧养老平台,将医护资源与生活服务按需匹配。在提升床位利用率的同时,膳食营养、康复护理等专项服务质量明显优化。这种“政府保基本、市场供多元”的分层供给模式,既保障了基础养老服务可及性,又通过有偿增值服务满足了差异性需求。
六、多元监管体系筑牢质量底线
在放活经营权的同时,天津建立了多维度质量监管机制。民政部门牵头制定包括消防安全、照护等级、卫生防疫等65项强制性服务规范标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制度,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飞行检查。建立服务质量星级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与补贴额度、政府采购资格直接挂钩。老年人满意度测评权重占比超过40%,形成服务质量持续改进闭环。
七、区域协同效应带动产业升级
公建民营实践产生显著外溢效应,带动区域内养老产业配套能力整体提升。专业化运营主体对适老化设施设计、智能照护设备、老年康复辅具等形成规模化采购需求,推动相关研发生产企业在津设立区域中心。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建立了“学历教育-岗位培训-技能鉴定”人才培养链条。2014年该模式推广后,天津康养服务产业投资增速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八、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成形
通过公建民营机制创新,天津正在构建分层分类的养老服务体系。基础保障层面由改制机构承担托底功能,重点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中端市场由社会资本建设护理型机构补充;高端需求通过完全市场化方式满足。这种结构性调整使财政投入效能提升3倍以上,相同资金规模可覆盖的受益老年群体扩大40%,形成了财政可持续、服务有保障的发展模式。
当前天津正深化公建民营标准体系建设,重点规范机构准入评估、服务质量认证和风险防控机制。相关经验已纳入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框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贡献制度创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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