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双区优先引国家级科研院所 强化科创招商引资
科技创新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0日
为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提升科技创新竞争力,天津近日出台专项政策,通过财政激励、空间保障等措施加大对国家级科研院所的招商引资力度,旨在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生态,增强城市科技创新总体实力。
一、政策出台的战略背景
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城市,天津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近年来,天津持续完善创新体系,已建成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初具规模。但在高端科研资源集聚度、原始创新能力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此次政策出台,正是立足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瞄准国家级科研院所这一“创新源头”,通过系统化支持措施,吸引更多顶尖科研力量落户,为城市产业升级和区域创新协同注入新动能。
二、差异化财政支持体系的构建
为精准对接国家级科研院所的多样化来津需求,政策构建了分类分层的财政支持机制。对整建制搬迁至天津的国家级科研院所,将结合其带来的科技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带动潜力等因素,由市、区两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00万元支持,重点用于科研设施建设、核心设备购置等落地初期需求。在津投资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根据控股情况实施差异化支持:独资或绝对控股的机构,依据项目评估结果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的市、区两级财政支持;参股且非绝对控股的机构,则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支持,鼓励科研院所通过多元合作模式深度融入本地创新网络。此外,针对事业性质的国家级科研院所,其在津单独设立的分支研究机构,也将根据科技项目情况获得一次性300万元的市、区两级财政支持,进一步拓宽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合作渠道。
三、双区驱动的空间布局策略
政策明确对落户天津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国家级科研院所给予优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可达一次性500万元。作为天津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核心承载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形成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自由贸易试验区则依托开放型经济制度创新优势,在科研要素跨境流动、成果转化市场化机制等方面具有独特政策红利。双区叠加的“政策高地”将为科研院所提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全链条支持,例如在场地保障上,可优先对接园区内的创新载体;在要素配置上,可享受人才、资金等资源的集成服务,助力科研院所快速实现“落地即开工、开工即见效”。
四、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的完善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天津同步建立了针对国家级科研院所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在准入环节,简化认定流程,由市科技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财政、人社等多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对申报材料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核”,缩短认定周期。在运营支持上,针对科研院所普遍关注的人才问题,提供包括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在内的配套政策,确保高端科研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在成果转化方面,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推动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产业园区建立长期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在津转化和产业化,形成“科研-产业-市场”良性循环。
五、对区域创新生态的深远影响
国家级科研院所的集聚将为天津带来多维度提升。在创新能力方面,顶尖科研机构的落户将直接增强天津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的实力,填补部分产业技术短板;在人才引育方面,科研院所带来的高端团队将形成“人才磁吸效应”,吸引更多上下游创新人才来津发展,优化城市人才结构;在产业升级方面,科研成果的本地转化将推动天津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长远来看,随着更多国家级科研院所的落地,天津有望成为京津冀区域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为区域协同创新提供更强支撑,助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共同体。
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天津优化创新生态、强化招商引资的重要举措。通过精准的财政支持、优越的空间布局和完善的服务保障,天津正以更开放的姿态吸引国家级科研院所落户,为城市科技创新注入“源头活水”,推动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一、政策出台的战略背景
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城市,天津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近年来,天津持续完善创新体系,已建成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初具规模。但在高端科研资源集聚度、原始创新能力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此次政策出台,正是立足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瞄准国家级科研院所这一“创新源头”,通过系统化支持措施,吸引更多顶尖科研力量落户,为城市产业升级和区域创新协同注入新动能。
二、差异化财政支持体系的构建
为精准对接国家级科研院所的多样化来津需求,政策构建了分类分层的财政支持机制。对整建制搬迁至天津的国家级科研院所,将结合其带来的科技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带动潜力等因素,由市、区两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00万元支持,重点用于科研设施建设、核心设备购置等落地初期需求。在津投资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根据控股情况实施差异化支持:独资或绝对控股的机构,依据项目评估结果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的市、区两级财政支持;参股且非绝对控股的机构,则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支持,鼓励科研院所通过多元合作模式深度融入本地创新网络。此外,针对事业性质的国家级科研院所,其在津单独设立的分支研究机构,也将根据科技项目情况获得一次性300万元的市、区两级财政支持,进一步拓宽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合作渠道。
三、双区驱动的空间布局策略
政策明确对落户天津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国家级科研院所给予优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可达一次性500万元。作为天津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核心承载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形成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自由贸易试验区则依托开放型经济制度创新优势,在科研要素跨境流动、成果转化市场化机制等方面具有独特政策红利。双区叠加的“政策高地”将为科研院所提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全链条支持,例如在场地保障上,可优先对接园区内的创新载体;在要素配置上,可享受人才、资金等资源的集成服务,助力科研院所快速实现“落地即开工、开工即见效”。
四、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的完善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天津同步建立了针对国家级科研院所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在准入环节,简化认定流程,由市科技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财政、人社等多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对申报材料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核”,缩短认定周期。在运营支持上,针对科研院所普遍关注的人才问题,提供包括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在内的配套政策,确保高端科研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在成果转化方面,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推动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产业园区建立长期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在津转化和产业化,形成“科研-产业-市场”良性循环。
五、对区域创新生态的深远影响
国家级科研院所的集聚将为天津带来多维度提升。在创新能力方面,顶尖科研机构的落户将直接增强天津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的实力,填补部分产业技术短板;在人才引育方面,科研院所带来的高端团队将形成“人才磁吸效应”,吸引更多上下游创新人才来津发展,优化城市人才结构;在产业升级方面,科研成果的本地转化将推动天津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长远来看,随着更多国家级科研院所的落地,天津有望成为京津冀区域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为区域协同创新提供更强支撑,助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共同体。
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天津优化创新生态、强化招商引资的重要举措。通过精准的财政支持、优越的空间布局和完善的服务保障,天津正以更开放的姿态吸引国家级科研院所落户,为城市科技创新注入“源头活水”,推动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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