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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住建委关于应对因欠薪引发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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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2日 有效性:有效
一、总则(一)编制依据、目的为有效防止和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妥善、有序的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访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和《天津市静海区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二)指导思想: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套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二、适用范围到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称区住建委),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引发的5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上访、打布标拦路、静坐,在项目上爬塔吊、跳楼等,称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以下称突发事件)。三、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区住建委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突发事件协调处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组长:韩炳谦常务副组长:张俊峰副组长:侯 健、韩家凯、李宗永、张学生、周培军、李 喆成 员:委办公室全体人员、合同站全体人员、建管站全体人员、监察中队全体人员,扬尘科全体人员、质监站全体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韩家凯副主任:刘运良成 员:张少峰、岳颖、张婷、刘春节(二)职责分工1、领导小组职责区住建委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突发事件协调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监管工程项目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应急预案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权限。3、小组成员职责(1)委办公室人员职责负责物资调配工作,准备应急车辆后勤保障等工作。(2)合同站人员职责行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3)监察中队人员职责负责突发应急事件调查处理中,责任企业出现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介入调查走处罚程序。化解矛盾、稳定农民工情绪,协调处理欠薪投诉。(4)质监站人员职责负责通知涉事总包企业、劳务(专业)分包企业、建设单位负责人,按时限赶到事发地点。化解矛盾、稳定农民工情绪,协调处理欠薪投诉。(5)建管站人员职责负责通知涉事总包企业、劳务(专业)分包企业、建设单位负责人,按时限赶到事发地点。化解矛盾、稳定农民工情绪,协调处理欠薪投诉。(6)扬尘科人员职责负责通知涉事总包企业、劳务(专业)分包企业、建设单位负责人,按及时赶到事发地点。化解矛盾、稳定农民工情绪,协调处理欠薪投诉。四、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要求(一)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项目名称、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班组长姓名、涉及农民工人数、欠薪金额、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保持信息畅通,反应灵敏。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二)启动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0分钟内对案情作出分析判断,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按领导小组组长的命令执行,向区解决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告,由区解决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向静海区政府办公室报告。(三)应急处置1、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集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控制局面,迅速通知涉案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劳务(专业)分包负责人,班组长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安抚自己的农民工稳定情绪,控制事态发展。2、注意接待方法确保稳定。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疏导,稳定农民工情绪,避免激化矛盾,对现场人员众多的,要求当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况,同时要求其他人员有秩序地疏散,严禁干扰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人员,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严厉打击。3、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劳务(专业)分包负责人,班组长到达事发现场后,立即与农民工代表面对面核实情况,欠薪内容属实的,立即组织资金,引导、带领涉案农民工回项目部发放拖欠的工资。4、欠薪责任人和涉案农民工双方工程量、工资量有争议,且差距悬殊,通过协调处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引导双方走仲裁解决。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建议走法律程序解决。五、后期处理突发事件处理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事件的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要求涉事责任企业全面梳理排查,有未足额发放工资的班组和个人,立即补发工资防止反弹。并依法对涉及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务用工各项制度、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按相关罚则处理。事件处理后,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上访的不良企业下通报,限制其在本区域内新项目投标、合同告知备案资格,在天津市企业信誉信息评价系统中评价零分,直接进D级。造成恶略影响的上报市住建委和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把责任企业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事实联合惩戒。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19年2月12日附件:津静建2019年60号静海区住建委关于应对因欠薪引发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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