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气象局静海区人民政府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静海战略合...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政策文号:津静海政办发〔2023〕26号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气象局 静海区人民政府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静海战略合作协议任务台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2023年9月11日,区政府与市气象局签订了《天津市气象局 静海区人民政府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静海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确保双方合作取得实效,根据《协议》内容,区气象局牵头制定了《天津市气象局 静海区人民政府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静海战略合作协议任务台账》(以下简称《台账》),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台账》印发各责任单位,请认真抓好落实。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单位要将落实好《协议》作为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静海区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静海建设的重要抓手,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确保取得实效。二、细化任务分工。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台账,主动认领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将落实《协议》相关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快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任务落实。三、加强跟踪报告。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梳理落实《协议》的工作情况,围绕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三个方面,撰写总结报告,每年6月底、12月底,加盖本单位公章通过政务网报区气象局。区气象局要全面汇总信息,认真分析各项任务情况,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度滞后的要积极协调,组织有关单位推动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附件:天津市气象局 静海区人民政府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静海战略合作协议任务台账 2023年11月16日附件:天津市气象局静海区人民政府共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静海战略合作协议任务台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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