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资源普及普惠(2023—2024年)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7日
政策文号:2023—2
有效性:有效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资源普及普惠(2023—2024年)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武清区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资源普及普惠(2023—2024年)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武清区人民政府2023年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 武清区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资源普及普惠(2023—2024年)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推进《天津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全区学前教育普惠性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下大力推动实现学前教育资源城乡均衡布局,确保顺利通过2025年国家学前教育县域普及普惠区评估认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23、2024年启动实施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资源普及普惠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攻坚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的实际需求,以学前教育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转变为主攻方向,着力解决2021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督政和2022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反馈的我区学前教育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两年攻坚行动达到以下目标:(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学前教育的全面领导,推动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建设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民办园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社会主义办园方向。(二)确保学前教育“三率”达标。即:区域、镇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三)建成政府主导、专业引领、公民互助、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学前教育工作体系。(四)配足配齐配强学前教育师资力量和管理团队,在学前教育领域形成龙头带动、上下互通、梯队建设的培养培训体系。(五)优化均衡学前教育的区域结构和城乡布局,创新推行学前教育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坚持需求导向,围绕群众所需所盼,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特别是公办园的管理能力、服务能力、保障能力。(六)持续加强民办托幼点管理,大幅消减民办托幼点数量,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直至取缔,让幼儿公平、安全享受学前教育。二、主要任务(一)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公办园党组织领导的园长负责制,落实将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将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的“双培养”机制,常态化开展支部亮旗帜、党员亮身份的“双亮”活动。压实镇街教育党组织和各民办园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完善联合党支部、党建指导员等党建工作机制,指导规范开展“五个一”组织生活,民办园党建工作纳入基层教育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不断提升幼儿园党建工作有效覆盖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学前教育工作深度融合,助推保教工作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党委)(二)建立学前教育工作体系结合武清区实际和学前教育工作现状,建立形成以一会、两组、三机制、八组团为主体框架的学前教育工作体系。1.“一会”,即:成立武清区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发展专项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专项工作委员会),隶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任主任,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公安武清分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人社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以及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统筹领导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当前应围绕“普及普惠”这一核心重点,负责两年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和推动,对落实效果进行督办和查验。(牵头单位: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街)2.“两组”,即:(1)成立综合协调组,由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推动落实两年攻坚行动各项任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2)成立武清区学前教育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学前教育首席督学、学前教研员任副组长,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不少于20人的学前教育专家团队,聘请市级专家担任名誉顾问;专家组作为区专项工作委员会下设机构,直接参与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队伍建设、课程设置、标准制定等工作,确保权威性、专业性和指导性。两年攻坚行动期间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建立幼儿园教育质量、管理质量和师资履职能力的考核评价体系,研究确定武清区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研究制定民办园、民办托幼点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师发展中心)3.“三机制”,即:(1)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通报两年攻坚行动有关情况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及镇街)(2)建立多层级督查督办机制。将两年攻坚行动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督办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镇街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纳入区人大、区政协重点督办事项,每年至少组织1次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视察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部室)(3)建立社会满意度调查机制。针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半年组织1次社会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纳入督查督办、考核评估内容。(牵头单位: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4.“八组团”,即:依托8个直属园,结对帮扶24个镇的镇属幼儿园,在办园方向、师资培训、干部培养、园本教研、课程构建、园内管理等方面形成“一帮三捆绑”式的工作布局,并将结对帮扶成效纳入各直属园年度绩效考评的加分项;街属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合作结对”对象并开展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镇街)(三)大力推进学前教育资源的建设和使用1.持续改善镇属幼儿园办园条件。落实国家、市级幼儿园建设标准及《天津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对镇属幼儿园用房、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杂物堆放场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规范使用,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日照充足。对园舍用房损坏严重、游戏场地指标不足、杂物乱堆乱放及设施设备老化严重的镇属幼儿园,有关镇应立即进行整改提升。(责任单位:有关镇,区教育局)2.用足用好现有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各镇街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现已建成公办园的投入使用。确定每年3月为公办园对外开放月,各公办园特别是镇属幼儿园要通过开展亲子早教活动、家长开放日、社区宣传日等多种方式,面向家长和适龄儿童进行宣传和动员,全力组织做好公办园招生工作,最大限度用足公办园学位资源;规范民办园、民办托幼点的招生工作。确保到2024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均达到预定指标。(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3.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使用。严格执行《天津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按照所属镇街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区专项工作委员会批准的程序,确定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办园性质。镇街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足50%的,新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区教育局支持和指导有关镇街采取公办托管、公办民助、集团办园等多种方式,对办园模式进行探索和尝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政务服务办,各镇街)(四)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的建设水平1.加快推进幼儿园师资达标配备。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天津市《关于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调配全区公办园师资,按岗位合理配置。利用两年时间完成总数不少于200人的公办学前教师招聘,优先镇属公办园的师资配备,督促民办园必须按照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力争到2024年底,全区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达到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到1:9,保健医与幼儿比达到1:150;全力保障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稳定性,严控在编幼儿教师跨学段流动。统筹公办园聘用编外教师和民办园师资的招聘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镇街)2.加强幼儿园管理团队建设。各镇街要遴选具有学前教育管理经验的干部或中心园园长全面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结合“八组团”,建立直属园与镇属公办园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互派任职、委托培养、轮岗锻炼等方式,实质性推进全区学前教育管理干部的年轻化、专业化、均衡化、梯队化;积极探索建立公办、民办园管理团队之间的互动交流机制并进行有效尝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镇街)3.提升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质量。加大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创建力度,到2024年底,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总数要达到6个以上(其中:公办“名师工作室”不少于4个,民办“名师工作室”不少于2个),并使其在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建立区级学前教育年轻骨干教师后备人才库,首批入选不少于50人;依托8个直属园打造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针对镇属幼儿园实际所需制定年度计划,采取定向培训、岗前培训、委托培养等方式,全面提升保教能力,缩小城乡、园际间差距;加强学前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师德演讲”等专题系列活动,引导教师依法执教。(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师发展中心)4.保障学前教育师资薪酬待遇。按照“同工同酬”原则,推动公办园编外教师和民办园师资的工资待遇逐步提高并保持相对稳定。按照《天津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本级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办、民办园均应依法依规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五)着力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以儿童为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全面贯彻落实“保教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在保育目标、教育目标的同步落实中,促进保教质量的整体提高。1.加强教师指导用书的研究与使用。坚持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为指导,依托专家组、“名师工作室”成员的引领,加强对五大领域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幼儿学习特点的研究,制定《武清区幼儿园教育活动优质案例汇编》,为教师提供具有科学性、系统性、操作性的教学参考资料。(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教师发展中心、专家组)2.做好高质量的幼小衔接工作。通过区域内督导、行政、教研部门“合力”,持续推动落实《武清区关于深入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小学一年级和幼儿园教师联合备课、教学展示、教研论坛、经验交流、课题合作等幼小联合教研机制,实现理念和实践的深度衔接,提高幼小衔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细化深化“家、园、校”共育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教师发展中心、专家组)3.提升学前教育教科研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区级学前教育教研组织,组建人员充足、专业能力强的专兼职教研人员队伍,提高区级学前教育教研活动质量,以“片区教研活动”为引领,及时学习、展示最前沿的教改信息和教改成果,为全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的提升做专业、权威的学术指导。依托“八组团”,各确定1所幼儿园开展高质量幼儿游戏研究实践试点工作;围绕五大领域教学内容,推行“一年一点一课题”的项目化主题实践,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研究成果,促进全区保教质量的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教师发展中心、专家组)(六)着力提升幼儿园保障能力1.提高公办园服务水平。延长公办园服务时间,幼儿夏季离园时间不早于17:00、冬季离园时间不早于16:30;各直属园、镇街中心园先行先试,实施教师轮值模式,对有需求的家庭提供幼儿集中照护的每日延时服务和寒暑假延期服务,机制模式成熟后,逐步向全区公办园推行,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满足所需;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办园教师延时、延期服务的奖励性绩效实施细则,所需资金在保教费中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镇街)2.推动公办园供餐服务。建立健全幼儿供餐服务保障机制,探索镇属幼儿园开办食堂的模式,选取试点镇在幼儿园提供优质的供餐服务,认真总结经验在全区推广实施。(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有关镇街)3.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安保投入力度,幼儿园按要求配齐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安防设备和消防设施;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各镇街会同公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加强幼儿园智能化建设与管理,巩固完善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点位全覆盖,严格视频监控运行管理,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线上巡查机制,建立健全三级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周通报、月约谈、年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各镇街,责任单位:公安武清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七)大力推进民办托幼点的转型升级和规范管理按照《天津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各镇街不再备案新的民办托幼点,对现有民办托幼点资质进行重新审查、核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区教育局牵头开展民办托幼点提升治理专项行动,制定民办托幼点管理规定并严格组织实施,组织属地中心园向民办托幼点派驻监督员和骨干教师,对园内事务、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幼儿学籍、安全管理等,均参照公办园标准进行监督和指导,推动民办托幼点提升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开展辖区内民办托幼点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民办托幼点安全运行,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托幼点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饮水安全、治安安全、建筑物安全、公用设施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隐患未消除的,由各镇街牵头,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直至取缔。(牵头单位:各镇街、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建设委、公安武清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两年攻坚行动,将其纳入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挂帅,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攻坚目标和重点任务,层级压实主体责任,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攻坚实效。(二)注重创新而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天津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注重把握上级的精神实质、聚焦群众的迫切需求、关注基层的实际情况,用足用好现行政策规定,努力破解传统思想和惯性思维,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开展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三)完善激励机制。区、镇(街)要健全激励机制,对完成普及普惠目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和幼儿园及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向学前教育捐资助学。(四)强化督导评估。围绕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精准掌握、科学评估两年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导评估结果纳入镇街履行教育职责年度绩效考评总体成绩,对因推动不力、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而未能如期完成工作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五)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集中展示宣传典型经验和案例。以每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武清区学前教育系列宣传报道”。幼儿园要通过举办家长讲座、亲子游戏等多种活动,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宣传科学保教的成果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武清区学前教育“八组团”结对分组表 附件武清区学前教育“八组团”结对分组表 序号直属园成员单位1武清区第一幼儿园曹子里镇王庆坨镇泗村店镇2武清区第二幼儿园黄花店镇东马圈镇高村镇3武清区第四幼儿园汊沽港镇河西务镇大黄堡镇4武清区第六幼儿园大良镇豆张庄镇石各庄镇5武清区第七幼儿园梅厂镇下伍旗镇上马台镇6武清区第八幼儿园大碱厂镇南蔡村镇白古屯镇7武清区第九幼儿园城关镇崔黄口镇大孟庄镇8武清区第十幼儿园陈咀镇大王古庄镇河北屯镇附件: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资源普及普惠(2023—2024年)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2).doc|政策解读《武清区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资源普及普惠(2023-2024年)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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