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1日 政策文号:武清政办〔2018〕2号 有效性:有效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92号),加快推动我区健身休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打造更具武清特色的体育发展新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出发,引领和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体育事业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体育产业深度融合,全区健身休闲产业蓬勃发展,市场主体逐步壮大,健身休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健身休闲消费意识增强,逐步形成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健身休闲产业的发展局面。(二)基本原则。1.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组织管理、建设运营、研发生产等环节创新理念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消费升级的需要。2.转变职能,优化环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破解社会资本投资健身休闲产业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支持、标准引导,改善消费环境,培养健康消费理念,使各类群体有意愿、有条件参与健身休闲。3.分类推进,融合发展。分层分类、区别对待,保障大众基本健身休闲需求,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多元化发展;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全局,促进产业各门类全面发展,统筹协调健身休闲产业与全民健身事业,推进健身休闲与旅游、健康等产业融合互动。4.重点突破,力求实效。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完善体育产业共建共享机制,盘活区域资源,推动落实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相关规定,构建多方共赢的京津冀体育产业生态圈。以健身休闲重点运动项目和产业示范基地等为依托,发挥其辐射和带动效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冰雪、水上、汽车摩托车等项目体育设施更加完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机制日益成熟,消费需求愈加旺盛,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核心竞争力更加突出,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为紧密,全区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全市先进水平。二、重点工作(一)全民参与健身工程。1.普及日常健身。着力推广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体育项目,重点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路跑、游泳、棋牌、骑行、徒步、体育舞蹈、广场舞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普及第三套市民广播体操。保障大众基本健身休闲需求,促进健身休闲多元化发展。(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2.发展特色运动项目。推动扶持武术、健身气功、舞龙舞狮、花毽、风筝、摔跤等具有武清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丰富假日体育活动,办好各类人群体育活动与培训,推动举办各级各类体育项目的业余联赛。(责任单位:区体育局)(二)户外运动培育工程。1.冰雪运动。按照我市冰雪运动发展相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冰雪运动。鼓励南湖滑雪场进行提升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建设公共滑冰馆、室内滑冰场,鼓励在公园、校园、广场、社区等地建设可拆装式滑冰场。鼓励将旧厂房、仓库等改建成滑冰场。支持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用地,建设以冰雪游憩活动为主的室内外冰雪乐园。(责任单位:区体育局、行政审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市容园林委、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2.户外运动。加强户外运动场地设施的科学规划与布局,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户外营地、徒步道、骑行道等户外运动场地及相关服务设施。鼓励支持旅游景区合理规划建设户外运动设施。积极推动全国赛事和地方赛事活动有效衔接,打造一批知名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区国土局)3.水上运动。推动发展帆船(板)、赛艇、皮划艇、摩托艇、滑水等项目,完善水上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水上运动示范项目,建成南湖水上运动基地。加强水上运动培训服务,引导水上运动消费,适时举办水上项目活动,促进水上运动企业主体和社会组织发展。(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规划局、下朱庄街道办事处)4.汽车摩托车运动。利用现有北运河休闲旅游驿站汽车露营营地,组织家庭露营、青少年营地等活动,不断完善汽车休闲运动体系。鼓励社会投资各类赛车场建设,通过举办拉力赛、越野赛、V1汽车、集结赛等赛事,培养群众对汽车运动的兴趣,培育新消费模式和产业链。与京冀等地对接,合力打造跨区域营地网络,形成我区及京津冀地区特色主题自驾线路。(责任单位: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体育局)(三)完善体育休闲设施建设工程。1.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等标准规范有关配套建设健身设施的要求,并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区域,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社区健身休闲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城市空置场地建设休闲健身设施。统筹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均衡配置公共体育资源,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各级各类新建全运会场馆赛后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国土局、区体育局、区教育局)2.加强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建设。结合我区健身休闲项目特色,规划健身休闲产业发展重点。巩固已有各类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运动营地,支持南湖发展水上运动休闲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创建国家和市级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鼓励城区公园、北运河沿线打造健身步道系统,促进体育设施与园林建设有机融合,重点完成北运河休闲旅游驿站等一批体育公园建设。鼓励体育场馆进一步健全完善运动健身、体育培训、竞赛表演、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区市容园林委、区交通局、区建委、区规划局、区水务局、区国土局)(四)体育市场培育工程。1.支持健身休闲市场主体发展。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健身休闲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各类中小微健身休闲企业、运动俱乐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进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鼓励退役运动员创业创新,投身健身休闲产业。鼓励成立健身休闲产业孵化平台,支持健身休闲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贷款的发放力度。促进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赛事举办权、场馆经营权、无形资产开发、转播权等具备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交易。(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2.推动高端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积极培育电子竞技、击剑、马术、高尔夫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南湖水上运动基地、建成北运河自驾车运动营地等多元化的时尚健身休闲营地。(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下朱庄街道办事处)3.建立鼓励机制,引导消费理念。按国家规定,健身休闲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落实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发行“体育惠民卡”,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地税局、区体育局)4、推行体育惠民卡。为推动武清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大力实施全运惠民工程,按照天津市体育局的部署安排,积极在我区发行“天津市体育惠民卡”。通过公开方式招募签约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健身场所等单位。招募签约单位,由体育惠民卡管理办公室与之签署协议书,并予以挂牌,带动武清市民参与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拉动体育健身场所的消费。(五)产业融合发展工程。1.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对接“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智慧体育、电子商务,创新服务平台和运营模式。发展体育旅游新业态,加强体育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健身休闲旅游目的地,打造体育旅游品牌活动,壮大体育旅游市场主体。发展体育会展,鼓励企业创办、承办体育类展会,支持体育企业参加国际国内体育类展会。以运动康复为核心,积极尝试探索康复医疗发展,鼓励企业投资运动康复项目,开展运动康复培训与交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区商务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科委)2.推动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相关规定,推动以基础建设、平台开发、赛事推动、冰雪推广、业态拓展、市场培育、人才培养为重点的“通武廊”协同工作计划,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初步形成“通武廊”体育产业圈。(责任单位:区体育局)3.推进“体育赛事+旅游”。依托承办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和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进一步盘活体育资源、拓展旅游消费空间。通过“体育赛事+旅游”的融合发展模式,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拓展旅游消费空间,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赛事+旅游”项目,鼓励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三、保障措施(一)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建民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健身休闲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扩大社会投资力度。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行业标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促进水域开放。完善相关安保服务标准,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务发布平台、信息交互平台、展览展示平台、资源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公安武清分局)(二)拓展场地发展空间。对使用荒地、荒滩土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深度挖掘户外闲置资源,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建设健身休闲项目。(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国土局)(三)完善投入机制。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健身休闲产业项目的建设。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体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四)加强人才教育培训。鼓励各企业、社会团体开展各类运动项目培训,尤其是户外运动项目的标准化、系统化培训,为运动项目开展提供科学性、规范性的人才保障。鼓励校企合作,培养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经营策划、运营管理、技能操作等应用型专业人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健身休闲场所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专业教练员投身健身休闲产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参与健身休闲的服务和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五)完善标准和统计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和国家标准制定。在服务提供、技能培训、活动管理、设施建设、器材装备制造等方面提高健身休闲产业标准化水平,鼓励健身休闲企业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标准,完善我区健身休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我区健身休闲产业监测机制。(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六)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体育、发展改革、旅游等多部门合作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分析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落实惠及健身休闲产业的文化、旅游等相关政策。充实体育产业工作力量,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区文广局) 附件: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清政办〔2018〕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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