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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真正做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结合和平区实际,制定《和平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今年以来,新冠疫情反复和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导致宏观经济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受奥密克戎疫情冲击,经济社会各领域都受到很大影响,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困难明显增加,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制定出台并高效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务实举措助力企业恢复发展、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是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之举,也是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津政发〔2022〕12号),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实施方案》的制定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聚焦市场主体。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关心减税降费、房租减免、稳岗返还、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实施方案》明确了15条相关政策措施,并与我市前期已出台政策措施进行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全力以赴为市场主体解难纾困。二是聚焦和平特色。《实施方案》在贯彻落实国家及全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同时,更加注重结合和平区实际,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围绕“325”现代产业体系,将助企纾困、增强经济发展动能与我区“大服务”提升行动、“大招商”深化行动等年度重点任务相结合。三是聚焦细化落实。《实施方案》把数字化、项目化、具体化、实物量化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到各项措施中。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包括八个方面32项内容,其中政策措施七个方面29条,保障措施3条。第一方面,全面落实财政政策。主要包括: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已实施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将政策范围扩展到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等7个行业。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及时下达各类转移支付和直达资金。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现项目进展与债券发行同步,对需要配套资金支持的专项债券项目,协助对接商业银行,实现借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政府采购继续向中小企业倾斜,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提高至40%以上。实施更大力度援企稳岗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三项社会保险缓缴政策。对国家新确定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等。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二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主要包括:对困难领域延期还本付息,中小微企业和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都可受益。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推广“智慧小二”平台融资服务模式,进一步扩大普惠小微贷款规模和覆盖面;在相关领域建立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支持企业股改上市,对股改上市企业予以资金补贴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区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第三方面,扩大有效投资。主要包括:扩大民间投资,明确并公示适合民间投资参与的具体领域,制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定期对外推介发布。鼓励企业申报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促进银企对接合作交流。组织科创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需求对接服务。统筹利用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等融资方式,以城市更新、项目开发等模式,加强项目策划,推动落地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第四方面,促进消费回暖。主要包括: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国家和我市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关于平台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积极扩大大宗消费,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进度;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汽车、家电等行业创新消费金融信贷产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海河国际消费季”举办一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第五方面,加力“大服务”提升行动。主要包括:全力推动精准服务,深入开展“大服务”提升行动暨“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开展精准化、专业化、特色化服务。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面向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推出“三零、三省”办电服务举措。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对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按实际减免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撮合引导非国资类企业、事业单位主动落实相关减免措施。加大困难行业纾困支持力度,摸排我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服务业企业名单,开展金融服务对接。第六方面,聚力“大招商”深化行动。主要包括:增强经济发展动能,围绕“325”现代产业体系,吸引总部型、消费型、数字型领军企业,聚焦现代金融、国际商贸、医药健康、文化旅游、人力资源、航运服务、科技创新七大产业,瞄准细分领域,加快构建招商政策体系。积极吸引外商投资,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支持重点企业申请研发中心免税资格认定。第七方面,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主要包括: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按月及时发放各类救助金,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足额享受各类救助保障。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个人,依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做好相关帮扶救助工作。疫情期间每日监测调度重点批发市场、超市、菜市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确保足量稳定供应。全力保障区级储备粮储存安全,强化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动态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严防危化品、消防、交通、建筑、燃气、特种设备、公共场所等方面安全事故。同时,持之以恒做好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好疫情防控的重点环节,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印发后,通过“天津和平”公众号、和平政务网、“信用和平”网站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丰富宣传推广形式,积极扩大社会知晓面。推动区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政策精准落地,加快实现经济运行恢复至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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