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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审计局关于我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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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天津市静海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7日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审计局关于我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静海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天津市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规定,我局对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一、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基本情况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适应新常态,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惩治腐败、维护民生为目标,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财政支持稳增长等政策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此次审计涉及部门及类别主要包括:一是区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二是57家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三是26个部门单位40名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4项专项审计调查;五是教育系统2015年度财务管理情况审计;六是区人民法院、良王庄乡人民政府等4个部门单位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审计;七是配合审计署、天津市审计局每季度开展的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八是区交通局北环工业园区(主干路二)道路修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调查),共涉及部门单位及乡镇34个,延伸审计单位121个。审计各类财政资金67.89亿元。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5.53亿元,上缴财政资金27.24万元。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77条,均被采纳。在完成计划内审计项目的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审计署、市审计局完成全国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4个项目;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受托对我区靳官屯兴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集资案、独流镇尚庄子平房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资金等14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为区委、区政府判断、解决焦点问题,出台具体政策规定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一)财政预算执行及民生投入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静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87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58665万元,占当年预算收入的55.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2%,比上年增长16.2%;非税收入完成290040万元,占当年预算收入的44.7%,完成调整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7.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13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比上年增长140.2%。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静海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079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比上年增长19.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94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3%,比上年增长131.2%。3.民生投入情况2016年度静海区各项支出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主要是加大了对农业、林业、基础设施、科学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全年用于民生投入支出完成101305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79.93%,比上年增长29.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民生项目753739万元,占一般支出的74.78%,比上年增长1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用于民生项目25931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99.93%,比上年增长131.58%。4.2016年财力平衡情况(1)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8705万元,市财政体制补助、转移支付等补助资金23995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0790万元,调入资金3594万元,上年结余183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7967万元,上解支出103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0790万元。年终结余12301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2301万元。(2)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51334万元,市专项补助83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59490万元。年终结余17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9万元。(二)财政专户资金收支管理情况2016年财政专户收入208109.53万元,支出7581.96万元,入库168081.66万元,调整收支差数4400万元,上年结余5219.4万元,年终结余33265.31万元。(三)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2016年,静海区政府债务限额64.5亿元。2016年初,我区政府债务余额52.5亿元。全年通过新增政府债券举借新债12亿元,通过置换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21.1亿元,用单位自有资金偿还0.4亿元,2016年底,债务余额64.1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2016年度偿还贷款本息为23.95亿元,2017年我区全年预计偿还贷款本息为7.3亿元。政府债务的主要用途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园区建设等方面,债务资金投入有效改善了道路及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了城区载体功能,改善了人民生活质量,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四)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2016年静海区财政局转发了《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服务项目采购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对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备案、采购程序、合同履约验收、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了管理全覆盖;梳理了事权清单,明晰了采购职责,明确了管理要求,加强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全年完成采购预算42.27亿元;实际采购金额40.53亿元,节约资金1.75亿元,资金节约率4.13%。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静海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巩固财源基础,加强支出管理,深化预算改革,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民计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区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向本级各部门批复了预算,加大了对农业、教育、基础设施、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会计处理基本遵守了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收支情况。除存在未按照规定设置预备费、未按照规定全部采用国库集中方式拨付资金、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通过专户核算、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外,其他财政收支活动基本遵守了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二、2016年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2016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促进财政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绩效为目标,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政府性债务管理、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和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等,促进预算安排更加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民生的需要,推动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执行。通过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未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设置预备费;二是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资金通过财政专户核算;三是未按规定全部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金;四是未按照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57家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结果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以配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促进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规范财政财务收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尝试创新审计思路,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突出“制度+科技”联网审计手段,对全区57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重点事项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货币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7个预算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其他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1899.90万元;2个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回补公务卡时指标混用129.81万元;22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250.08万元。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支出20.58万元未登记入账,1个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未经国资部门审批,涉及金额7.95万元。三是应缴财政款未上缴。7个单位分别存在房屋租赁收入等未按照规定上缴财政、应缴财政款转入本单位结余、应缴财政款直接坐支问题,涉及金额19.75万元。四是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涉及14个单位1538万元。五是支出不符合相关规定。9个单位预算指标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金额合计3124.78万元未缴回财政。7个单位20个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于30%,截至2016年末,项目结余资金2863.01万元;18个单位存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超过财政核定指标,涉及金额46.07万元。(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认真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长效机制,今年针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相对集中的现状,我局积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确保全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按时、保质完成。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一调整三统一”,即对“进点会”的方式进行调整,由以前的单个单位分别召开改为集中召开进点会,在进点会上告之审计范围、重点和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被审计干部和单位能够提前准备,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审前调查、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报告评价等内容做统一规定,同时要求各项目组要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到统分结合。二是探索传统审计方法与现代审计方法的有机融合,由全覆盖审计组,利用“联网大数据”,对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关联、对比,筛查审计疑点,及时推送各经责审计项目组,节约了人力资源,提高了审计效率。三是探索购买社会服务参与审计工作,采取购买技术支持和人员服务的模式,实现社会审计与国家审计的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已完成对静海宾馆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张希月、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国强等26个单位40名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3个单位存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涉及资金168.11万元;二是2个单位重要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相关制度规定,涉及资金240.97万元;三是4个单位存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涉及资金1059.68万元;四是2个单位分别存在下属单位违规发放交通补助、加油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资金27.58万元;五是8个单位存在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不合规票据入账、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涉及资金1.17亿元。(四)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结果2016年度,完成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民素质教育培训资金等4项专项审计调查项目,通过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人员违规领取城乡低保资金、重复申报补助资金问题,涉及资金17.13万元;二是存在专项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资金发放不及时、案卷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五)系统审计项目审计结果为进一步摸清全区教育系统整体规模及财务管理和运行现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效运行,2016年,对教育系统2015年度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963.59万元;二是往来款及票据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437.25万元;三是收费、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涉及资金12.08万元;四是存在履行建设及维修程序不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等问题。(六)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2016年,完成了区法院及良王庄乡人民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完成了区安监局及工业经济委员会的预算执行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3个单位存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涉及资金1.59万元;二是2个单位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涉及资金5686.47万元;三是2个单位不合规票据入账,涉及资金92.85万元;四是1个单位存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涉及资金21.15万元。(七)其他项目审计结果一是按照审计署及天津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完成了两个季度的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通过审计发现部分农业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涉及资金2.47亿元。二是对区交通局北环工业园区(主干路二)修建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该工程列支其他工程项目费用59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02.34万元。三、2016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出了审计处理,部分重要事项向区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部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注重健全机制,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相关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发现问题我局逐一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局综合法治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纠正问题、采纳审计建议及整改措施情况,跟踪移送处理事项结果。检查结果显示:涉及问题整改的单位12个,已按要求时间整改落实完毕,问题整改落实率达100%。对3起违规违纪线索及3名相关人员做出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执行管理的建议为实现“十三五”时期静海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规范财经秩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建议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财政专户资金核算范围,及时盘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建议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区属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规范货币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以及“三重一大”决策执行工作。(三)建议区财政部门督促全区各部门、单位往来款项进行及时清理,杜绝部门、单位长期挂账和往来款项列收列支行为,明晰债权债务范围与规模。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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