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区产业园区
-
唐官屯镇航空航天产业园区
天津-静海区
-
杨成庄乡大数据产业园区
天津-静海区
-
中旺镇大数据产业园区
天津-静海区
-
陈官屯镇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天津-静海区
-
大丰堆镇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天津-静海区
-
静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天津-静海区
天津静海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静海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8〕11号)精神,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此,现就我区普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为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三、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四、普查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静海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区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统计局、发改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统计局、区发改委、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局、区工业经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公安静海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建委、区文广局、区卫计委、区交通局、区金融局、国家统计局静海调查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区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主管负责同志兼任。各乡镇政府和区级园区要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由分管经济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牵头,由分管副乡镇长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5-7人的普查办公室;区级园区由分管副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3-4人的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区直各部门也要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并指派1--2名同志专门负责本系统普查工作。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也要成立2-3人的经济普查小组,负责落实经济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五、普查职责分工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开展普查工作。区统计局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的事项;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及时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区编办负责及时提供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区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区房管局负责提供物业管理和已备案房地产中介企业名录;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区规划局、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普查用电子地图有关事项;区审批局、区工业经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公安静海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建委、区文广局、区卫计委、区交通局、区金融局、国家统计局静海调查队负责做好普查方案规定范围的普查组织推动工作。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银行、证券、保险、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六、普查经费保障普查所需经费,按照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的原则,需由地方负担的部分,由区和乡镇分别承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有关部门普查所需经费,也要列入本部门年度业务工作预算。各级普查经费要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七、普查工作要求(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经济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区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和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统计机构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人员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做好业务培训;强化对普查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对普查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防范;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要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三)加强宣传工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人民政府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按照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2018年4月28日
天津静海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天津市静海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办法》政策解读
2024-12-17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办法的通知
2024-11-26
《静海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08-05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2024-07-17
《静海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政策解读
2024-07-17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6-18
关于印发《静海区鼓励减免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2024-05-10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4-05-07
关于强化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2023-08-17
《静海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政策解读
2023-07-17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