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海区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4日 政策文号:津静海政发〔2017〕 33 号 有效性:有效
津静海政发〔2017〕33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海区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静海区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2017年8月19日静海区人民政府第21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9月5日  静海区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贯彻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78号)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计划。一、重要意义(一)三年千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成效显著。2014年,区委、区政府部署实施了静海县千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6年),着力化解过剩产能,推进一批技术改造项目,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产品,促进一批企业兼并重组,扶持一批企业向产业高端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关停淘汰一批落后企业,改造提升一批产业载体。到2016年末,全区累计完成1146家企业(载体)1282个项目的转型升级,和2013年末相比,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4.06%,利税总额同比增长63.27%,万元单位工业产值能耗同比下降24.1%;从业人员同比增长13.7%,提升效益、保持就业、节约资源、改善环境等多重目标基本实现。(二)实施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势在必行。当前,我区中小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招工难、用工贵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缓解。大多数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存在高耗低效、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等问题,盈利能力较弱,转方式、调结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市政府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机遇,依靠科技创新,加速动能转换,持续用力,加快我区中小企业创新转型。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围绕“多元、循环、绿色、智能、创新”这个主题,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动力,以加快转变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以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为重点,推动我区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工作。(二)基本原则。1.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综合运用财税、产业、金融、土地、人才、贸易等政策,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生产要素向高端领域集聚。2.创新引领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企业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加大引进来、走出去力度,突破制约企业创新转型的瓶颈,加快推动企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3.高端化智能化与集约化绿色化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创新转型中的先导和牵引作用,通过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完善产业链条,提升配套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坚持高端引进和绿色低碳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4.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支持现有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增资扩产,提高效益,提升存量企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互联网产业等新模式、新业态,引进和发展高端生产力,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三)发展目标。2017年至2020年,确定610家中小企业,通过四年努力,实现创新转型。转型企业创新能力增强,质量效益提升,整体利税总额提高50%以上;保持和带动就业,从业人员增加15%。稳步实现中小企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动能转换、提质增效、保持就业和节约资源的发展目标。三、主要路径通过产业转型一批,鼓励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电子商务应用等转型;通过改造提升一批,支持中小企业设备升级、信息化应用、研发“专精特新”产品、开展精益管理、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通过结构调整一批,推进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关停淘汰一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通过载体升级一批,推进园区和楼宇等企业发展载体升级,构建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一)产业转型。鼓励和支持传统产业引入创新元素,优化商业模式,向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电子商务应用转型。1.向科技型企业转型。通过运用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引入创新要素、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引导我区传统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发挥科技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大科技传导力度,为企业融入先进生产要素,不断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四年实现20家传统企业转型为科技型企业。(区科委负责)2.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通过引导中小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优化全区中小企业产业布局,抢占战略制高点,实现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的前沿化发展。围绕全区总体部署,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优先进入机器人、三维(3D)打印设备、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四年完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4家。(区发改委负责)3.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大力倡导中小企业进军现代服务业,提高广大中小企业的市场意识和服务水平,改善中小企业供给结构,促进中小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继续支持传统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企业转型,并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上规模、上水平。四年完成向现代服务业转型4家。(区发改委负责)4.向电子商务应用转型。开展以电子商务应用为中心的新一轮电子商务转型路径,通过引导我区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帮助企业适应“互联网+”形势,改善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提高静海产品在网络零售市场的占有率。四年完成向电子商务应用转型企业15家。(区商务委负责)(二)改造提升。通过设备升级、融入“互联网+”、培育“专精特新”产品、推进精益管理等措施,将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为高端制造业。1.设备升级。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技术改造等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提高企业设备更新率。综合运用资金扶持和基金投资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四年实现150家企业设备升级,大幅提升企业研发制造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区工业经委、区科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2.智能制造与“互联网+”应用。通过实施“两化融合”,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进程,促进中小企业生产过程与市场信息的快速对接,全面提高企业生产全过程的自动化水平。通过推行智能制造,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通过推广“互联网+制造”,培育个性化定制制造、网络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网络化生产模式,提升对用户的响应速度和响应质量,实现企业在工商业模式上的创新。四年完成智能制造、“互联网+”等“两化融合”试点示范项目20个。(区工业经委负责)3.培育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鼓励中小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大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四年认定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30个。(区工业经委负责)4.精益管理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的理念,以示范工业园区等产业聚集区为重点,以我区支柱产业为核心,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试点示范与面上推进相结合,通过组织实施企业精益管理创新工程,努力形成一大批模式新、水平高、绩效佳的精益管理创新企业。四年实现精益管理创新达标企业70家。(区工业经委负责)5.专利提升。深化企业专利试点工作,加强专利保护,深化专利服务,深入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四年推进60家企业实现专利提升,促进创新转型。(区科委负责)6.品牌建设。实施名品名牌培育工程,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引导中小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鼓励和推动中小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中小企业影响力。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四年培育中小企业品牌12个。(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经委负责)(三)重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推进兼并重组和股改上市,实现企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模式提升。1.淘汰落后产能和关停淘汰污染企业。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工作新要求,加大对污染企业执法监管力度,对污染严重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于产能过剩行业、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环保部门在加强环保管理和日常监管的同时,鼓励企业改进提升污染防治设施、装备及运维水平,督促重点排污企业主动公开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环境保护执法,依法依规关停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区工业经委、区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2.企业股改上市挂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治理机制,明晰股本结构,实施股权激励。支持企业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上市和挂牌,扩大企业融资规模。落实好企业股改上市挂牌支持政策。发挥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定期例会、统筹协调、会商研究、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全过程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利用并购重组提升产业层级。四年完成企业股改20家。(区金融局牵头,区上市办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3.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借助项目合作带动资本混合,加强合资合作,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继续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出清一批空壳企业、出让一批低效企业和支持混改一批潜力企业的改革,四年完成7家。促进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形成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市场格局。(区国资委、区民营办负责)(四)载体升级。继续推进工业园区和楼宇升级,优化功能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形成规模效应。1.园区升级。通过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完善园区公共服务配套能力、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盘活闲置土地等方式,使园区发展的软硬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园区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得到显著提高,实现工业园区转型发展和提质增效。(区工业经委负责)2.楼宇升级。综合运用政策支持,着力盘活我区空置楼宇资源,2017至2020年盘活空置楼宇面积18.5万平方米。通过商业楼宇向商务楼宇转变,实现业态转型一批;通过楼宇软硬件环境改造,实现品质功能升级一批;通过招商引企、招大引强,实现楼宇产业由低档向高端提升一批。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分类指导,因楼施策,推动我区楼宇经济转型发展。(区总部办负责)四、政策扶持充分利用市、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现有各类专项资金,采取争取市级支持、区级配套的办法,每年安排适量配套资金,专项用于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一)对接市相关部门的政策1.支持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区科委、区财政局等负责对接市对口扶持政策。2.支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负责对接市对口扶持政策。3.鼓励电子商务应用。区商务委、区财政局等负责对接市对口扶持政策。4.鼓励中小企业研发“专精特新”产品。区工业经委、区财政局等负责对接市对口扶持政策。5.支持企业开展精益管理创新。区工业经委、区财政局等负责对接市对口扶持政策。6.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区工业经委、区财政局等负责对接市对口扶持政策。7.支持稳岗就业创业。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负责对接市对口扶持政策。8.支持开展技能培训。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负责对接市对口扶持政策。(二)我区支持创新转型企业的扶持政策1.支持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对通过天津市认定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区财政给予150万元资金支持;对通过天津市认定的众创空间,区财政给予50-100万元资金支持;对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平台项目,区财政给予100--500万元资金支持;对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区财政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经市科委认定的杀手锏产品项目,区财政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经认定的天津市重点新产品项目,区财政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列入市级专利试点计划的企业,给予3万元资金支持。对列入区级专利试点计划的企业,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对每项授权发明专利,给予5000元资助;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经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获得市级以上立项的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项目,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内外并购项目,根据并购金额给予30-100万元资金支持;对通过市科委审核的企业股份制改造项目,给予20-30万元资金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后,给予100—500万元支持。(区科委、区金融局、区财政局负责)2.鼓励电子商务应用。每年区财政拿出一定资金,引导传统制造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充分整合我区制造业优势资源,进一步扩大钢铁、五金制品、石油化工、自行车等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规模,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采购和销售渠道。(区商务委、区财政局负责)3.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每年区财政拿出1800万元引导扶持资金,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技术改造等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提高企业设备更新率。(区工业经委、区财政局负责)4.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和两化融合项目建设。每年区财政拿出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市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及两化深度融合示范项目建设。促使企业自主创新研发新产品,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创新转型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区工业经委、区财政局负责)5.支持企业节能降耗。每年区财政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建设,促使企业自觉进行节能降耗改造。(区工业经委、区财政局负责)6.鼓励集约节约用地。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容积率的,开辟“绿色通道”,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服务,确保按规划时限完成相关审查手续。(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工业经委负责)五、组织推动(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领导同志牵头,相关负责部门参加的协调推动机制,加强对实施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的领导,强化调度协调,研究解决问题。各乡镇园区要把实施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摆在突出位置,确定负责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抓紧抓好。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要求,相关负责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落实办法,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二)完善管理考核和问责机制。建立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统计调查制度和跟踪评价机制,对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创新转型工作的任务目标、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等情况,实行年初计划、年终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狠抓绩效管理,完善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企业创新转型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创新发展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在企业创新转型中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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