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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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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4日 有效性:有效
津静海政办发〔2017〕72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静海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已经2017年12月23日第28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31日  静海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静海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在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相关工作安排和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37号)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改造范围和工作原则本方案改造范围主要是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老旧小区主要指上世纪末前建成、房屋及其设备老化、建设标准不高的住宅房屋。远年住房特指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商品房和少量公产房等。未列入近五年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静海区1999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共涉及静海镇28个居委会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建设宜居城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位,建设美丽社区。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共同参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建立健全后期管理机制,为广大居民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二、主要问题   此次改造主要涉及消防、电梯、燃气、二次供水、供电、路灯、井盖、甬路、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11大类、29项、76子项的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三、任务目标时间安排至2019年底,对全区老旧小区全面完成整治改造。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即小区面貌整改工作、房屋修缮工作、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和居住环境改善工作。根据本次整治工作特点,以11大类、29项安全问题为基础,根据存在安全问题数量,将列入整治计划的片区划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计划自2017年启动至2019年底前,力争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部整治任务。2018年3月底完成存在紧急(红色)问题的排险及部分Ⅰ类片区改造工作。2018年完成全部Ⅰ类、大部分Ⅱ类片区改造工作;2019年完成全部Ⅱ、Ⅲ类片区改造工作。2017年工作安排:1、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底调查摸底阶段:调查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社区建设的基本结构,建筑面积,居住人数,面积分布,了解地下管网的使用等等。在调查过程中涉及居委会,小区居民,建委、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房管局、供热,供水,供电,排污,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完成专业设计施工和招投标工作等。2、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实施阶段:开展小区宣传动员、清拆等工作,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完成首批列入紧急(红色)等级小区的安全问题整治排险工作。3、2018年3月底前竣工验收阶段:完成安全整治项目综合验收。区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综合验收;12月下旬,根据全年工作情况,召开总结大会,总结工作经验。12月中旬,各职能单位上报2018年改造计划,12月下旬,确定静海区2018年改造任务。2018、2019年工作安排1.准备阶段。4月至5月中旬,做好前期专业设计施工和招投标工作等。2.全面推进阶段。5月底,全面推进本年度工作任务。各职能单位合理计划安排各单项整治工作施工进场先后顺序,做好前期清障拆违工作。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改造任务。3.验收总结阶段。12月底前,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总包、专业部门、监理公司、居委会等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小区,根据权属管理、属地管理、专业管理原则,同步移交产权人、属地居委会、专业职能部门进行管理。根据全年工作情况,召开总结大会,总结工作经验。4.2019年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四、资金政策(一)资金筹集,整治改造费用坚持“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按照市级财政以奖代补、区政府和产权单位(产权人)承担及专业部门(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共同投入的三种方式筹集。(二)严格控制改造单价和总造价。具体标准按照小区改造实际情况调整。(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由区房管局负责对小区改造整体资金预算进行编制,并会同区财政局对小区改造资金进行审核把关,最大限度节省开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审计局全程进行审计监督,对违规使用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款专用。五、保障措施(一)成立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刘峰同志任组长,静海镇政府、区建委,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体育局,广电网络公司,消防大队,区城投公司(科汇热力公司),恒源热力公司,区水务公司、电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移动分公司,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公司,燃气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抽调专职人员负责,实现集中办公。以居委会为基本单位,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做好群众工作,推进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1、区建委负责指导工程招投标和推动供热和燃气管网、户内立管和灶具连接管等设施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和改造。对楼间甬路、井盖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维修工作。对小区路灯进行检查,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2、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单位对电梯实施安全评估,指导组织电梯维修,改造或更新,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3、静海镇政府负责老旧小区基本情况调查,协助各职能开展工作,老旧小区管理。4、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治理,侵占绿地等工作。5、区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公司产权范围内老旧线路和配电箱使用状况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6、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办公和服务类用房改造工作。7、区财政局负责整改资金中“政府投入”部分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并会同审计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8、区规划局负责负责指导协调缺失单元门栋地名牌、楼体地名牌补建。配合私搭乱建整治工作。9、区房管局负责对小区围墙、房屋阳台及外檐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鉴定和维修,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负责对小区改造资金整体预算进行编制,对整改资金中“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等部分资金的管理。10、区公安分局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组织推动、指导和管理工作。11、区水务局负责排水系统使用状况的检查、维修、改造或更新工作。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12、区体育局负责配建社区健身园设施及验收工作。13、区广电网络公司负责楼内有线电视线路等相关管线的整理规范工作。14、区消防支队负责指导推动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及综合判定,指导推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15、区科汇热力公司、恒源热力公司负责供热范围内供热设施及管道的检查、维修、改造和更新工作。16、区燃气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户内立管、灶具连接管、小区管网检查、维修改造或更新工作。17、区水务公司负责小区内表前供水管道使用的检查、维修、改造或更新工作。指导推动维修、更换,对二次供水设施使用状况检查和改造。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18、区电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负责指导协调楼内基础电信的管线整理规范工作。19、市邮政局第三分公司负责信报箱更新补建的指导、推动、检查和验收工作。20、其它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助配合工作。(二)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尊重居民意愿,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这项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制定有效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安排人员深入各老旧小区,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建议,采用多种方式,宣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重要意义,鼓励和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改造工作。(三)加强施工组织。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招投标程序和标准,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过硬的监理公司、合格的建筑材料和产品,精准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从源头上把住工程质量关、安全关。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建立质量跟踪反馈评价体系,从制度上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减少浪费和低效、无效投资。(四)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统筹落实整治工作资金,定期召开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专题会议,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及时收集和吸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居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落实;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宣传报道,对不支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六、长效管理为巩固改造成果,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切实落实改造工作主体责任,实现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与专业接管相结合、与物业接管相结合。充分发挥房屋产权人、居委会、专业管理单位作用,共同营造常态长效的安全居住环境。(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属地化、专业化”的原则,建立长效保障机制。1.对阳台及外檐、房屋结构等房屋本体,按照产权归属,明确安全责任,移交产权单位、产权人自行管理。2.对电梯、消防、信报箱、围墙、对讲门等设施设备,纳入属地居委会监管范围,日常维护管理由管理服务单位负责,运行维护费用由产权人或使用人承担。3.对甬路、井盖、燃气、供暖、二次供水、路灯、表计前供电等专业性服务,移交各专业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二)分类落实管理服务单位1.已实施旧楼区提升改造小区和住房。由静海镇政府组织各居委会,按照有关标准,抓好小区日常管理服务。2.未实施旧楼区提升改造老旧小区和住房,由静海镇政府组织各居委会,落实管理单位,按照有关标准,抓好小区日常管理服务。远年商品住宅,由各居委会推动成立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抓好小区日常管理服务。3.平房片。由静海镇政府组织各居委会,落实管理单位,按照有关标准,抓好小区日常管理服务。(三)实现全过程网络监管建立改造工作网络监管平台,前期实现调查、甄别、立项、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移交全过程网络监控,后期实现居委会、镇政府、区政府三级长效管理监控机制,便于基层管理单位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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