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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美丽社区十大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美丽社区十大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美丽社区十大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关于美丽社区“十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2013年11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美丽社区“十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美丽天津、清洁社区的要求,按照和平区《美丽和平建设纲要》总体部署,现结合和平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津、美丽和平、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为主线,围绕物业管理好、困难帮扶好、矛盾化解好、环境维护好、文明建设好和社区居委会全覆盖、物业管理全覆盖的任务目标,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环境整治,努力把社区打造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态宜居、平安文明、人际和谐、持续发展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激发居民建设美丽社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注重结合。把“十大工程”建设与创文、创卫、市容环境整治、创建全国和谐示范城区、全国创新实验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全面提高。(三)彰显特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依托现有资源,挖掘文化内涵,精心设计载体,强化“一居一特色”,打造极具魅力的特色社区。三、总体目标按照居民自治规范化、管理手段现代化、办事服务便捷化、人文环境宜居化、生活方式文明化、群众参与广泛化的标准,深入开展美丽社区创建活动,努力实现物业管理好、困难帮扶好、矛盾化解好、环境维护好、文明建设好的“五个好”目标和社区居委会全覆盖、物业管理全覆盖“两个全覆盖”,到2016年90%社区达到美丽社区标准,基本完成“十大工程”目标任务,社区社会管理创新继续走在全市前列;到2020年,将全部社区建设成美丽社区,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四、主要任务(一)居民民主自治建设工程完善现行居委会管理运行模式。建立完善居务公开机制,切实做到政务、事务、财务“三公开”;涉及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切身利益问题做到内容、措施、结果“三公开”。建立健全居民成员代表大会、议事协商会议、恳谈会等自治制度,大胆探索推动自治进程机制建设。完善和细化社区居委会、社工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健全社区居委会和社工站会议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等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通过采取购买、置换、租赁、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在3年内使全区95%以上的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300平方米,平均达到400平方米,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500平方米,同时建成12个700平方米以上的功能齐全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力争50%的街道建有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服务中心。健全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管理制度,规范使用,提高使用率,更好满足居民开展活动的需要。(三)队伍建设优化工程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采取直选方式产生,社工站人员坚持一年一聘、逢进必考原则,实施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培训上岗的用人制度。采取以老带新、互帮互学、案例分析、以会代训等方式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确保社区居委会主任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副主任和社工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坚持开展技能比武练兵等活动,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和天津市职业资格考试。力争到2016年,每个社区要有2名以上社工取得全国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100%取得天津市社工员资格,100%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四)特色建设发展工程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完善单向服务、互助服务等8种服务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老雷锋”等服务项目,使更多人群受益。做好全国志愿服务时间记录试点工作,吸引更多居民加入志愿者队伍,2016年全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20%左右。发展和谐特色楼门创建活动。落实和平区创建和谐特色楼门实施办法,完善楼门“一长五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挖掘和提炼社区各楼门的文化和特色内涵,按照第一年30%、第二年30%、第三年40%的进度,到2016年把全区物业和准物业小区楼门全部打造成各具特色、各有所长的特色楼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行“1+6+X”组建模式,完善阶梯型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搭建普惠型、技能型、示范型3个梯队,力争让每个社区人都能参加1个社区社会组织。丰富完善“和谐和平,魅力家园”和“活力和平,美好夕阳”2个载体平台,丰富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在各街分别成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促进会,配备专职社工人员;各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配备1名专(兼)职社工,确保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健康发展。(五)社区清洁优美工程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要求,以实现物业管理好、困难帮扶好、矛盾化解好、环境维护好、文明建设好为目标,在实现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全覆盖和社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清洁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有效、基础设施健全、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有序、净化绿化美化的社区环境,夯实美丽天津的基层基础。(六)智能小区建设工程借助“智慧和平”平台,推进智慧民政、智能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电子信息技术在社区社会救助、社区再就业保障、社区医疗卫生、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社区网格化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社区金融服务便利店、社区电子菜店,推行社区“医指通”,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系统、金融服务系统、车辆智能管理系统、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系统、智能养老系统等服务进社区,满足更多居民需求。(七)社区网格管理工程按照任务清楚、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建立社区网格化服务体系,实现社区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设施、每一个组织的管理都落实到人。建立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规程和工作纪律,积极推行定期走访、挂牌上岗、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快速处置等工作方法。投入专项经费,加强信息系统研发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再完善的工作思路,推动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八)社区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国际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对社区内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重新设定和规范,推动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标准化。对社区服务方式、服务流程进行标准化规范,推动服务流程实现标准化;统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设置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岗位职责,推动岗位职责实现标准化。鼓励街道、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探索力度,2016年在全区见到明显成效。(九)物业管理全覆盖工程在新的物业小区,实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在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后的小区,实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管委会、楼门长、服务单位“五位一体”管理模式;在老旧无专业物业服务的小区,实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一长五员、服务队“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鼓励街道、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到2014年上半年,实现社区居委会参与物业小区管理全覆盖。(十)社区党建创新工程 加大社区“两新”组织、商务楼宇、物业公司党建工作力度,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重点,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联席、联谊会制度,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驻区单位和区域内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格局。积极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工作,广泛开展组织设置网格化、场所建设规范化、教育培训系统化、组织活动多样化、服务群众精细化、创先争优常态化的“六化”创建活动,到2016年底,全区95%以上的社区将达到“六化”标准,全面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研究出台和平区建设美丽社区“十大工程”活动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推动美丽社区建设工作。(二)实施推进阶段(2013年12月至2016年9月)各街道、社区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全面铺开美丽社区建设工作,到2016年实现90%以上社区达到美丽社区标准。(三)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全面回顾美丽社区建设经验做法,召开总结表彰会议,研究制定今后五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持续开展创建活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六、保障措施(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美丽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将美丽社区创建纳入目标管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和居民参与的工作格局。(二)营造氛围,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挥《今日和平》、和平有线等媒体的作用,开展创建活动全程跟踪报道,加大美丽社区建设宣传推介,扩大影响力、提高创建力。(三)落实奖惩,加强考核工作。把建设成效作为考核社区居委会班子和社区工作者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建立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总结”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根据检查结果,落实相关奖惩规定。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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