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和平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9日 政策文号:和平政〔2013〕4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和平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和平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关于和平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2013年11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和平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2〕18号)精神,坚持以质取胜,实施质量强区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区质量总体水平,加快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区情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质量发展现状(一)发展基础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全区的质量工作,《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2〕18号)颁布后,在全市各区县中率先成立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制度,编印质量工作简报。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初步形成了以质量强区为平台,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质量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质量工作的指导作用,全面推进整体质量工作迈上新台阶。全民质量意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均得到了显著提升,近年来,我区各类产品在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100%。名牌产品取得重大突破,驰、著名商标数量均列市内六区第一。商业诚信建设、服务建设、形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荣获鲁班奖、金奖海河杯的优质建筑工程。质量宏观管理初显成效,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升。特别是我区作为全市现代服务业的高地,高质金融、高端商务、高档商业、高新科技、文化旅游、商业地产六大支柱产业服务质量走在了全市前列。(二)面临挑战我区质量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质量水平与国际一流仍有不小差距,质量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质量发展还不够平衡,质量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质量诚信意识与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按照区委、区政府“两带五区”的总体布局,加快建设五个重点功能区,培育壮大六大支柱产业,要求质量工作要主动贴近区域发展大局,积极服务优势产业,同时突破传统的生产和销售领域,进一步向城市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拓展。质量工作在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安全、提高生活品质等方面面临新的更高的要求。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总基调,围绕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区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实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以质取胜”的工作方针,将质量发展融入到城区“创新发展、科学管理、特色服务”三个重点举措中,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强化质量法治建设,落实质量责任,创新质量文化,扎扎实实推进质量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把和平区打造成我市的质量高地,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形成一批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特色产业技术和服务标准显著提高,建成质量安全、竞争力强的质量高地,为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区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1.产品质量。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增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食品质量安全稳步提高。继续完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深化量化分级和网格化管理。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合格率稳步提高,其中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和驰、著名商标,争创更多品牌价值高、市场效益好的“天津名牌”。2.服务质量。到2020年,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建设深入推进,服务水平、品牌价值及顾客满意度显著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影响力的知名服务品牌,基本建成与“金融和平”功能定位相适应、主导服务功能明晰、品牌特色鲜明的服务型经济标志区。到2015年,服务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服务功能体系更加完备,服务质量水平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品牌价值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商务楼宇聚集效应更加突显。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质量不断改善。在生活性服务领域,不断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进高端品牌、高端业态、高端服务建设,全面提升三大商圈品牌品质品位。实施和谐民心工程。创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3.工程质量。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工程质量创优率稳步上升,建设行业实现从高消耗、高排放向绿色低碳和集约化发展转变,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为实现“两带五区”总体城市建设格局打好坚实的质量基础。到2015年,工程质量安全和发展的具体目标:──工程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确保重大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获鲁班奖、海河杯等优质工程项目数量稳中有升。实现建筑工程重大结构质量事故为零,工程质量投诉率下降。──工程节能环保。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明显改善,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全区民用建筑工程严格执行市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现行标准,新型建筑材料应用普及率达到50%以上。三、任务措施(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1.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责任制和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落实设计、生产、施工、服务各个环节相关人员的质量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2.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与各项服务。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活动。3.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与专利化。积极应用新技术提升产品、服务、工程的档次与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和服务。4.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企业对全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1.加快质量法治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探索解决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突出问题。2.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材料、重要消费品的监督检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制度。积极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将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区年度综合考核及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大工程质量监理力度,严格工程建设准入审核,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环节的监管,强化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施工总承包责任制。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4.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5.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健全以产品、工程质量合格率和顾客满意度指数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加强调查研究、数据比对和综合分析力度,不断提高我区质量状况分析的广度与深度,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6.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构建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严格落实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7.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重点整治有机结合,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提高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效率。8.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申诉、举报热线的作用,确保各类质量投诉举报系统渠道通畅、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三)创新质量发展机制1.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广泛开展质量强区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2.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对各有关部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3.严格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强化质量监管职能,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依法取缔。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因责任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渎职腐败的行为。4.健全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质量管理典范。建立并完善区质量奖励制度。支持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扶持微型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5.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以消费者满意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聚焦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以标准化示范区和服务集聚区为重点,开展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的扶持工作。(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1.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倡导践行“诚实守信”的市场质量文化、“追求卓越”的企业质量文化、“依法维权”的市民质量文化、“忠于职守”的行政质量文化,逐步构建符合我区发展要求、体现城区特色的质量文化体系,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2.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建立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规则,积极倡导优质、安全、低碳、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生产要素和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优质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3.发挥社会中介服务作用。加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加强对质量服务市场的监管与指导,积极培育质量服务品牌。(五)夯实质量发展基础1.健全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快技术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性、耐久性以及抗震设防、节能环保等要求。2.完善服务业技术标准体系。推动金融行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增强金融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面向产业、面向消费的信息服务标准化。加快物流技术、信息、管理、服务和安全的标准化进程。积极培育旅游服务品牌,制定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服务业地方标准。建成与我区定位相匹配的商贸和餐饮服务标准体系。3.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社会公共事业和基本民生事务标准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各行政执法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单位和基层单位推行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社区服务、家政服务标准的研究和应用。在全区标准化菜市场,建立食品质量与安全追溯体系。4.完善计量工作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围绕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建立起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监管工作体制和计量检测服务体系。完善认证认可体系,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认可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等的监督管理。(六)实施质量提升工程1.质量素质提升工程。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逐步推进国家、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在中小学生中传授质量知识,培养质量习惯。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2.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建立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科学开展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测评,定期发布顾客满意度报告,引导企业树立“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促进服务质量水平提升。完善服务企业与顾客的沟通机制,拓展顾客投诉渠道,快速处理质量投诉。3.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建立质量对比提升工作机制,各个行业积极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绩效对比。建立质量提升服务平台,完善对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实现质量提升和赶超。4.清洁生产促进工程。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模式。严格执行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有关的标准以及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构建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平台。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落实围绕质量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年度质量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区质量工作跨越发展。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质量工作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区域内质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本意见贯彻实施情况,做到质量发展长期规划与解决当期突出质量问题的有效结合。(二)加强质量宣传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强化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客观发布质量问题信息,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探索把质量法制教育纳入全区普法教育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宣传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开展质量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进商区、进社区活动,增强全社会质量法制观念。(三)完善配套政策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打造质量高地,结合经济发展要求和产业政策,制定促进地区和行业发展的质量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打假治劣、监督抽查、政府质量考核等专项工作,加大对品牌的扶持力度,支持名牌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社会各方面对质量发展事业的支持,在政策上加大对质量诚信企业的支持力度。(四)强化检查考核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质量发展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工作责任制,对本意见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区政府、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检查考核,对意见实施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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