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政策文号:和平政办〔2019〕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和平区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总体行动计划和十大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12号),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4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4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4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43号),以智能科技为主线推动和平区科技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9年至2021年。一、总体要求(一)发展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为核心,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立足和平区发展定位和产业基础,统筹部署、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坚持技术驱动、应用引领的发展思路,大力支持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技术创新,推进智能制造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示范,实施金融、商贸、文化旅游等行业智能化升级,加快构建以智能化为主线的科技产业体系,支撑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发展目标。到2021年,推进人工智能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备,大型云计算企业数达到2至3家;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大数据分析、处理、应用型科技企业,引进、培育2至3家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大数据企业;加速5G移动互联网科技在教育医疗、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智能交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应用和繁荣,做出3至5件示范性项目;推动智能科技与医药科技融合发展,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培育、孵化生物医药企业2至3家。建设、运营3至4个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带动、孵化一批应用示范能力强和有发展前景的高新科技企业。促进智能科技产业在和平区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品质明显提升,科技要素在区内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应用和作用明显加强,初步形成以智能科技为主线的科技产业格局。二、加快新兴领域技术创新围绕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智能终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加快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促进技术集成与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智能制造技术与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融合互动,有效提升本区科技产业层级。(一)云计算。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云计算服务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发展具有行业特点、满足行业应用的服务,实现云计算企业的规模聚集效应。(二)大数据。支持大数据分析、理解、预测及决策支持与知识服务等智能数据应用技术研发。完善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政策,建立基础数据资源平台和面向交通、医疗、教育等行业的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着眼大数据在制造业研发、设计、生产、售后、管理服务等全生命周期应用,支持大数据服务的相关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模式创新,构建行业大数据支撑体系。支持面向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制造业的行业性资源共享平台开发,引进专业数据库建设企业,整合政府、行业、社会和企业数据,开展行业大数据分析、应用模拟、性能评价、风险分析、检验测试等服务创新。(三)智能传感器。重点引进智能传感器研发、设计、加工制造、集成封装、计量检测等领域的企业,形成产业联动和聚集效应,带动突破智能传感器核心关键技术。支持发展新型智能工业传感器,推进面向智能制造、无人系统、智能机器人等新兴领域的智能传感器产业化应用。加强面向智能终端的生物特征识别、图像感知等传感器技术攻关。(四)智能信息终端。进一步推进智能终端与信息消费、大数据紧密结合,加快人机交互、生物特征识别、计算机视觉、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在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类终端上的应用。引进培育家居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等领域企业,研发面向娱乐、运动、医疗、养老、安全监测等方向的产品,重点推进智能手环、手表、智能血压计、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健康监控仪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五)新能源。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大支持力度,培育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检测、诊断、试验以及销售类企业,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形成整车销售、配件供应、维修保养、用车检测、信息反馈等完善的一体化服务链条。(六)新材料。抢抓全市大力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机遇,重点推进互联网与新材料深度融合,整合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建设新材料资源共享平台,引进专业材料数据库建设企业,开展材料试验大数据分析、应用模拟、性能评价、风险分析、检验测试等服务。三、推动重点行业示范应用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科技成果在产业发展、社会民生、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以应用带动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带动上下游关联资源集聚、培育做大市场和品牌。重点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弥补区内制造业资源短板;示范引领金融、商贸、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升级,促进智能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挖掘开拓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医疗健康、智能政务、智能交通、智能社区等领域形成区域特色。(一)智能制造。引进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动系统集成、装备、软件等产业链协同发展,在重点行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推广流程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人工智能新技术在设计、生产、管理、物流和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的应用,实现生产设备网络化、生产数据可视化、生产过程透明化。支持有能力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合用户企业、装备制造企业、自动化企业、信息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等资源,向总体设计、技术研发、工程实施、装备导入等全产业链服务拓展,提供智能制造工程总承包服务。(二)智能医疗与健康。借助中科院血研所、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等专业力量,以经联大厦为主要载体,整合区内医药、健康产业等优势资源,重点培育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健康产业等领域企业,支持智能医疗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重点推动人机协同手术机器人、智能诊疗助手、生理监测系统、智能影像识别的研发与应用。支持区内优势医学资源、临床技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手术机器人等高端智能技术结合,面向重大疾病推进药物研发、疾病诊断、临床治疗和疾病预防等医学科技和智能科技融合发展。支持推进大健康领域内医疗健康数据互联共享,完善智慧医疗与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可移动技术的医疗与健康、养老服务,积极申请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引进能提供成熟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智慧医疗与养老、体育等业态融合,催生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三)智能金融服务。以京津国际中心、天津环球金融中心、金融街(和平)中心为核心载体,打造高标准、高质量对接平台,建设高效、便捷、安全的智能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金融新业态。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开展金融服务创新。鼓励智能客服、智能监控、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移动支付等技术和装备在金融行业的应用,提高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提升金融风险智能预警和服务能级。(四)智能商贸文旅。充分利用区内商业和贸易传统产业聚集、五大道等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基础,推进智能化示范应用,带动传统商贸、文化、旅游等业态升级。推进科技与商贸融合发展,完善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数据分析、电子商务支付结算、虚拟现实等智能科技促进传统商业服务模式创新,引导商贸实体转变经营方式,推动网店加实体店双向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互联网电商平台型企业。推动现代科技要素与文化创新深度融合,打造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产业,充分挖掘文化内涵,结合以全息投影、互动投影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和以三维建模、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场景科技,打造科技与文旅融合节目,开发一批体现区域文化特色的旅游线路,形成规模效益,稳步构建近代天津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五)智能城区管理。将智能科技成果融入城区建设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以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撑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探索智能交通、教育、社区、家居等发展模式,切实提升城区精细化治理的整体效能,培育“互联网+”新经济新业态。智能交通方面,优化各类智能终端在交通基础设施中的布局和无线网覆盖,重点鼓励实时交通信息查询、道路通行状况预测预警等智能交通集成服务,支持交通公共信息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数据分析应用,为优化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突发事件快速响应、运输调度决策等提供支撑。智能教育方面,将互联网技术与区内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融合,构建智慧化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推广数字化校园,推进云计算在校园管理、教学服务等领域应用,鼓励发展网络化教育服务,加强社会教育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智能社区和家居服务方面,实施社区信息化建设试点,重点支持以物业为主体的社区安防、停车、物业报修等服务智能化;支持智能设备终端在水电气充值缴费、家居安防、社区医疗、社区养老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搭建区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治理、公共管理与服务和商业服务提供统一接口服务,推动便民服务向社区延伸。四、培育壮大科技产业主体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天津市振兴老字号工作方案(2018—2020年)》等市区政策,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期,通过外部引进、自主培育、开放合作等途径,尽快做大一批智能科技、生物医药等行业领军型企业和高成长企业,成为带动全区科技投入产出、支撑科技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一)科技招商引企引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加强与北京深度合作,与北京市科委、海淀区科委、北京中关村管委会、中科院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利用津洽会、融洽会、广交会等展会,以引进大项目和有助于形成产业聚集、产业升级、形成新经济增长极的项目为重点,立足区域实际,紧扣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医疗与健康、智能文化创意、智能商贸物流、智能金融等区内重点发展产业,实行专业化针对性定向招商,加快形成产业聚集。(二)积极培育创业企业。充分依托区内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载体平台,将智能科技、生物医药产业作为优先服务领域,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并支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培育和发展一批科技创业企业。支持各类机构和平台面向企业提供专业化科技服务。鼓励处于产业链不同环节、存在业务关联的科技创业企业通过业务合作、技术交易,联合技术攻关等方式建立多层次合作,以“抱团”发展弥补自身资源短板。支持发展一批智能服务型企业,鼓励联合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产业创新联盟等共建服务网络。(三)发展壮大领军企业。围绕智能医疗与健康、智能文化创意、智能商贸、智能金融等重点领域,支持做大一批领军型科技企业。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和市创新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加强研究投入,实现“市场需求—研发课题—产学研合作—产业化”的创新发展模式,从专利政策、专利资助等方面为企业做好专利工作,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知名智能科技企业对接合作,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科技产业领军企业。鼓励传统企业实施科技转型,支持和引导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物流和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新型企业组织结构和运营方式,形成制造与服务、金融智能化融合的业态模式。五、营造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统筹区内资源,发挥好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加速聚集,强化协同推进落实,加快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壮大人才队伍,加大金融财政政策支持,打造各方资源汇聚融合的科技创新生态。(一)强化协同推进落实。跟进全市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整体布局,加强市、区联动,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平台、机构等资源驻区落户。区内各部门按照职能,加强与重点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及专家的定期联络,协同推进,主动服务。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研究机构联合建立创新联盟,支持研究机构探索学术和产业合作模式。加强重点任务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实施。(二)建设创新载体平台。围绕智能医疗与健康、智能金融、智能商贸、智能文化等重点产业方向,加快建设一批科技产业创新载体,重点推动众创空间、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平台载体建设,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平台建设,鼓励区内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加快建设一批科技园区、科技楼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探索区域间科技园区载体合作,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环境。(三)充实科技人才队伍。切实落实本市各类人才专项计划,争取区人才工作行动计划向科技产业重点领域倾斜,大力引才引智,优化服务机制,为人才驻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区内企业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在项目合作、学科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基地和协同创新载体等方面的合作,通过直接引进、合作带动、技术咨询等方式引进院校重点学科、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积极对接市外专局海外招才引智渠道资源,发布本区海外人才需求信息,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携项目、专利、版权等创新成果来区合办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科技成果、项目落地转化。继续推动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以培养企业家精神为重点,开展诚信经营、战略思维、资本运作、风险决策、国际视野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训,打造拥有创新精神和开阔视野、掌握现代经营理念和科学管理技能的现代企业家队伍。(四)完善金融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市级科技计划、智能科技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区级财政根据工作需求可适当增加资金预算规模,重点对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应用示范等加大支持力度,利用好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版权投资、科技保险、科技租赁及多层次资本市场,吸引优质智能科技产业项目落户,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本区科技产业项目实施和成果转化应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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