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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承接激励措施分解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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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承接激励措施分解清单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6号),市政府为鼓励各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推动形成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将根据每年国务院大督查、市政府大督查和各部门日常督查检查情况,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区,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结合和平区实际,并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激励措施进行细化分解,列出分解清单,具体如下:一、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积极争取“行政机关联合激励联合惩戒措施落地”试点区,以及相应的激励支持措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二、调整产业结构和培育新动能成效明显,鼓励企业进行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动能。(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委、区楼宇办)三、积极复制推广全国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在促进传统实体商业转型、建设智慧商圈、引进知名电商平台、推动供应链体系创新、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外贸回稳向好工作任务较好,培育外贸增长点成效显著。年度实际利用外资、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确保考核评价保持先进。(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合作交流办)四、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激励区内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对升级为国家级平台的,按照市政府政策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贴;激励区内创新主体发展,对市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的,按照市政府政策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和300万元的科技资金补助;激励区内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按照市政府政策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五、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中央及地方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完成率及地方投资到位率较高,积极推进符合资金支持方向、建设进度快但缺资金的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六、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较好。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吸纳进城落户人数较多、提供公共服务水平较好、政策实施成效明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七、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成效明显,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总部机构开设分支机构,支持其申请国家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成效显著,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项目收益债,鼓励在其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符合条件的政府出资产业基金。(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八、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责任单位:区建委)九、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好。(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平园创新发展,积极申报创新生态系统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区科委)十一、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大胆探索、成效明显,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新引擎。(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发改委)十二、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争取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制造业创新中心、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高端装备创新”五大工程、服务型制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等试点示范,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责任单位:区科委)十三、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建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化政府服务环境,为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请国家资金创造条件,并将相关项目纳入联合审批“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各类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加大对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以及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鼓励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将具有突出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改革举措争取纳入我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会同区科委、区楼宇办、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等区有关部门)十四、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任务完成较好。(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十五、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计划执行较好、投资完成率高、资金支付及时。(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十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成效,考核评价优秀。(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十七、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十八、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区环保局)每个事项列第一位的责任部门要主动与市对口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年度联系机制,细化任务、量化指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实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实现无缝衔接,确保取得实效。区政府督查室要和市政府督查室做好对接,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并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全力抓好各项督查考核工作落实。    2018年3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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