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西区优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 政策文号:津河西政务〔2022〕5号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河西区优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河西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优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西区优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结合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实际,按照《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天津市河西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区政务服务办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研究制定《河西区优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一、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联审机制(一)成立联审小组由区政务服务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规自河西分局、区住建委、区人防办组成政府性投资项目联审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在区重点项目办的领导下,严格落实“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部门协同”的联审机制,实现统一受理、限时办结、到期预警、超时通报,切实提高项目审批实效。(二)建立项目跟踪机制全面落实项目跟踪机制。审批部门主动为项目申请单位提供上门服务,积极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共同梳理项目审批流程及政策,协助项目单位尽快完成内部审核程序,主动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项目存在问题,杜绝审批部门所提问题悬而不决的现象,切实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堵点。(三)实行例会制度组织召开例会。每周组织召开项目审批例会,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作用,强化协作配合,解决各联审部门在实际审批工作中出现的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主动协调,及时解决。(四)全程领办帮办建立领办帮办制度,全过程、全链条实施领办帮办服务,最大限度提升办事效率。对申报项目指定专人提供“保姆式”全流程领办帮办服务。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帮助项目单位打通在联合审批、并行办理等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五)制定专属方案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原则为每个项目制定专属方案。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定的流程图进行审批,采取分段审批、并联办理、交叉进行、告知承诺、以函代证、容缺后补等方式,限时办结各环节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尽快落实落地。二、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将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策划生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阶段。(一)项目策划生成阶段本阶段涉及出具项目策划生成意见。(区发改委牵头)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储备项目策划生成速度。接到项目单位提交项目信息审核通过后,在“多规合一策划生成系统”平台向相关部门推送,并同步发送告知单。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出具策划生成意见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本阶段涉及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招投标。(区政务服务办牵头)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办理,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规自河西分局)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行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如需评审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规自河西分局)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即可开展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工作。可与其他阶段审批事项并行办理。(责任单位:区住建委)此阶段审批时限由22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本阶段涉及审批环节: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招标。(规自河西分局牵头)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行办理,办理后同时开展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初步设计的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如需评审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责任单位:规自河西分局)区人防办在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的项目方案意见征询环节,由5个工作日出具建设意见压缩至3个工作日。(责任单位:规自河西分局、区人防办)此阶段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四)施工许可阶段本阶段涉及审批环节: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区政务服务办牵头)施工图审查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住建委)财政依据投资评审工作相关规定,重点关注各重点项目,提速组织评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与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合并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审批时限由1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件。(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住建委)此阶段审批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五)竣工验收阶段此阶段涉及审批环节:联合验收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区住建委牵头)联合验收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行办理。审批时限由13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住建委、规自河西分局、区人防办)此阶段审批时限由13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政府性投资项目(房屋建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时限由66个工作日压缩至44个工作日。政府性投资项目(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审批时限由38个工作日压缩至27个工作日。三、精简审批材料,压减审批环节(一)政府性投资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不含1000万元),采取简化审批方式,不再先批项目建议书,后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二)政府性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不含1000万元),审批部门不再委托工程咨询单位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评估。项目审批后,区政务服务办采取报告抽查复核,对抽查不合格的报告,将编制单位列入“黑名单”,实行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发改委)(三)精简申请材料。对纳入《关于印发<河西区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和2022年计划>的通知》(津河西发改〔2022〕6号)文件内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部门不再要求项目单位提供政府决策文件。(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四)采取函证并行办理,推行“以函代证”模式。政府性投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分别制发前期工作、用地、规划和施工意见函。建设单位依据有关函件即可开展用地、规划、勘察、设计、评估、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施工,同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正式手续的办理。(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规自河西分局、区住建委)(五)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政府投资类项目、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中放线报告和除总平图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在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确定的前提下,只要项目申报单位向行政审批部门作出自承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按照行政审批部门意见或评审评估意见修改项目建议书,按照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并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承诺,即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规自河西分局)本办法报区重点项目办同意后实施。附件:1.河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财政投融资类-房屋建筑项目)2.河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财政投融资类-城市基础设施项目)3.河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区政务服务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人防办规自河西分局2022年7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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