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和平区星级商务楼宇考核评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9日 政策文号:和平政办〔2012〕1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有关单位:《和平区星级商务楼宇考核评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积极组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和平区星级商务楼宇考核评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和平区商务楼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商务楼宇品质和竞争力,打造和平区楼宇经济品牌,区政府决定开展和平区星级商务楼宇考核评定工作,通过打造一批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商务楼宇,促进全区楼宇经济总体发展再上新水平。一、评定范围坐落于和平区区域范围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正式运营超过一年的商务楼宇均可申报参加评选。二、评定依据星级商务楼宇评定以《和平区商务楼宇管理服务规范》为依据,遵照《和平区星级商务楼宇考核评定细则》,由区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对楼宇进行综合评定。三、评定等级根据《和平区商务楼宇管理服务规范》和《和平区星级商务楼宇考核评定细则》的要求,按照考核得分情况,将商务楼宇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个档次。排列顺序由高到低,星级越高,表示商务楼宇综合实力越强,管理服务水平越高,硬件设施越完善。四、星级楼宇的申报星级商务楼宇评定采用商务楼宇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凡符合评定条件的楼宇均可提出申请。参加星级评定的楼宇于每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星级商务楼宇申请表;(二)楼宇经营管理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入驻企业明细。五、考核评定方法星级商务楼宇评定工作分为对所需材料、档案进行评审和领导小组实地检查两个部分。综合两部分情况按《和平区星级商务楼宇考核评定细则》的规定进行打分。区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得分情况形成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区政府审批。六、评定结果发布星级商务楼宇评定工作由区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评定结果报区政府审定、批准后,通过市、区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颁发证书并授牌。七、星级楼宇表彰(一)以区政府名义颁发星级楼宇证书,授予星级楼宇奖牌。(二)每年度对评选出的星级楼宇进行奖励,每座五星级楼宇奖励资金30万元,每座四星级楼宇奖励资金15万元。同时,五星级楼宇的经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获得5万元的奖励资金。(三)政策扶持。星级楼宇可享受和平区关于楼宇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如在技术合作、人才引进(招聘)、企业年检、登记、招商引资、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八、星级楼宇的管理(一)楼宇星级评定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二)对上一年度参加评定的商务楼宇,若本年度评定结果不符合原有等级,将被降级或取消星级,同时改换或收回证书和奖牌。(三)和平区星级商务楼宇自授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严重违规违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等情况,区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其星级称号。九、本《意见》自正式印发之日起实施主题词:经济管理 星级商务楼宇△ 通知 (共印80份)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3日印发

天津和平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天津和平区产业园区

天津和平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和平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