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科室、所(队)、中心、协会:为落实市监管委和区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辖区食品市场秩序,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一、总体目标和目标分解(一)总体目标坚持抓基础、抓重点、抓实效、抓创新,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巩固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夯实监管基础,理顺监管网络,把控好各条主线,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及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主体责任。严格食品许可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食品行业分级分类管理,有效防范“两超一非”等生产安全问题;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加强重点食品可追溯能力;深入推动餐饮服务放心工程,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提升食源性疾病监控能力,深化行业宣教和社会科普,全面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向好。(二)目标分解1.食品生产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做好生产许可换发证工作;组织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证后核查审计,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100%进行核查审计,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条件;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企业依法查处率达到100%;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落实监管责任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2.食品销售监管严格落实法定监管责任,日常性全项检查项目检查率100%;坚持统筹安排、分级负责、严格程序、依法实施的原则,不断加大抽样检验力度,扩大抽样检验范围,全区抽样检验任务完成率100%;强化大型农贸批发市场检测能力建设,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夯实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完成市监管委下达的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和区县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任务;严厉打击销售环节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重点查处过期变质、“五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案件查处率100%;不断深化区、所两级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注重培训效果,按照区(县)局、监管所培训任务,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培训的力度;按照市监管委的要求进一步督查考核工作机制,提高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效能监管;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审查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经营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建立动态监管档案,食品经营单位巡查覆盖率100%。3、餐饮服务监管全面落实网格化执法责任制度,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年监督覆盖率达100%;严格执行许可审批程序和标准,证前审查和证后复查率不低于10%;严格食品原料索证台账登记制度的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台账建档率达100%;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100%;餐饮单位与监督部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提高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应急处置率达100%。4.保健食品监管依法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承诺履行义务到位率达到100%;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检查合格率达到100%;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促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产品、原料索证索票,购进销售台账登记制度,完成率达到100%;深入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以《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做好国家级、市级保健食品监督抽验配合工作,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100%。;提高保健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率达到100%;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属地监管责任,要做到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覆盖率、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推动建立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的工作机制,采取深入社区街道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光盘和现场咨询等方式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理性消费。5.食品放心工程推进食品安全“5210”工程和放心食品系列民心工程建设,完成市监管委下达的“放心奶工程”、“放心调料示范厂”、“放心餐馆”、“食品安全示范店”等系列“放心工程”建设指标。6.风险防控和应急反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落实食品企业量化分级标准,与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具备承办集体用餐能力的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完善风险排查例会机制。完善应急反应体系,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调查救治机制。建立固定的应急反应队伍和执法检验队伍,初步建立区级食品安全专家库。组织年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夏秋季、节假日、中高考等为重点时段,以达沃斯论坛、年度体育赛事等重大活动为保障目标,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7.工作督办制定落实2016年食品监管百分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区局、镇街所督查考核工作机制,深化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络,切实落实监管责任。2016年6月中旬,组织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执行情况督查,2016年11月,组织本系统监管计划年度执行情况督查,以迎接市食安办、监管委的年中、年终考核。8.宣教培训不断深化区、所两级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培训宣教力度。结合新版食品安全法及条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的实施,组织做好法规普及工作对接。初步建立食品企业定期例会制度,推广以会代训,做好法规宣贯和行业指导。结合基层实际,继续组织监管人员集中培训与实务培训,组织食品日常监管实务、执法快检等专题培训。二、抽检计划(一)抽检原则。依照市监管委年度监管方案和抽检计划,科学规划年度检测任务,组织制定落实各环节日常抽检、专项抽检计划。组织对辖区内产业集中、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因稽查办案需要进行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抽检监测,加强对生鲜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黄曲霉M1等重点检测项目“批批检”工作落实。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强化对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等食用农产品、粮食及粮食制品、饮料、调味品、焙烤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测,加强对餐饮环节餐饮单位自制高风险食品和主要食品原材料的抽检,重点监测微生物、重金属、罂粟碱、瘦肉精、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色素和防腐剂等指标。认真完成保健食品监督、专项抽检工作,重点抽取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减肥、增加骨密度、抗氧化等类别产品,重点监测重金属(铅、总砷、总汞)、微生物、非法添加物质(西布曲明、盐酸二甲双胍、格列齐特、三唑仑、西地那非等)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技术优势,指导协助各所做好快检工作,妥善做好抽检后处理工作。形成区市场监管局、监管所两级快速检测机制,年度检测任务完成率100%,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率100%。(二)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环节。对全区食品、食品添加剂产品获证企业,按照产品申证单元,实现企业产品全覆盖和年度抽检2次的原则设定工作任务。抽检计划覆盖区内全部获得生产许可的25大类食品获证生产企业。结合我区实际及2015年度监督检验抽检工作完成情况,全年计划对全区128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产品品种自行抽取400批次以上进行监督检验。抽检工作结合产品季节性、节令性生产特点,分四个季度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内产业集中、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频繁受到投诉举报的食品产品进行抽查检测。配合市监管委对食品加工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开展三聚氰胺和黄曲霉毒素M1监督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的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按照市监管委下发的计划,完成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抽检,及时完成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行业专项抽检及风险监测。(三)食品经营(流通、餐饮、保健食品)环节。针对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食品消费特点,以乳制品、熟肉制品、糕点、糖果、酒类等节日期间消费较集中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超市、集贸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等销量大、覆盖范围广的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关注度高、反映集中的食品为重点对象,科学规划检测任务。全年计划完成360个批次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任务,按照常规、专项、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定向等手段开展食品检测行动。根据季节性特点开展普通食品常规抽样检验,即:一季度以节日食品为重点,完成食品抽样检验任务95个批次;二季度以儿童食品为重点,完成86个批次;三季度以夏季食品为重点,完成114个批次;四季度以冬季食品为重点,完成65个批次。突出抓好以我区各农贸批发市场为重点的蔬菜、水果、肉、蛋、水产品、粮食共6类大宗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管控和风险监测,全年计划完成1000个批次食用农产品(食品)的快速检测任务,重点对各农贸批发市场销售的农药残留容易超标的高危蔬菜开展快速检测。完成年度保健食品国抽、保健食品风险监测和天津市级监督抽检,完成两节、中秋十一保健食品专项抽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约20个品种,100批样品;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由餐饮单位自制高风险食品、主要食品原料和餐饮具三个部分组成。完成上级部署的年度专项抽检任务,开展媒体曝光、节令性食品、节日性食品、儿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食品抽样检验,对年度抽样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企业进行跟踪再检测。三、监管措施(一)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环节1.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有关程序和规定。对新申请办证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相关程序和规定,组织开展证后核查审计,督促获证企业履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禁止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事件发生。2.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针对企业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开展以“原料管理、成品管理、检测管理、生产环境、产品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品处置”等为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肉制品、白酒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其他食品企业原则上每两个月检查不少于一次。3.组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保证每季度一次的监管频次,做好注册品种登记、企业停复产报备、委托加工管理和产品导入等重点环节的监管。4.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继续开展食品生产领域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节令性、时令性的集中检查行动。集中解决原料进货把关不严、检验不及时、厂区卫生条件差、产品生产日期提前标注等问题。5.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后处理工作。根据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检结果,确保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分析问题成因,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加大查处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被注销许可企业“回头查”行动,采取不提前通知被检查企业的“飞行检查”,坚决打击食品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二)食品经营(流通、餐饮、保健食品)环节1.以网格化巡查为手段,以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2.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规范程序时限和要件,扎实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管理。3.突出监管重点。突出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节假日、寒暑假等重点时间段,儿童食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节日性食品以及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检查,扎实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日常监管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及时化解监管风险,消除安全隐患。4.加强执法检查。严格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加大食品、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重点打击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五无”食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对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与义务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责任与义务的惩处力度,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5.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继续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到食品、食用农产品来源合法、手续齐全、流转清晰、可追溯。6.夯实食品经营管理示范店建设,巩固提升管理示范店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办法。2016年将采取抽查暗访、监管所互查等方式开展区县级管理示范店不少于两次复查工作。对不再符合区县级管理示范店标准和条件的,取消其管理示范店称号。7.按照市监管委工作安排,继续推进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量化分级和示范店(柜)创建工作。8.继续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组织开展2016年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制度的落实,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9.继续深化放心餐馆工程建设。加大公示力度,提升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全面落实放心餐馆建设目标,以“明厨亮灶”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进餐饮放心工程落实。继续开展“餐饮示范街”与餐饮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标准图示法”推行力度,提升餐饮企业依法科学自律的能力。强化学校、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和指导。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单位,持久开展食品安全整规活动;开展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抽检和检查,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规范等行为。10.建立快速的信息传递机制,推进建立许可、监管、处罚信息报告系统,加快推进查询平台建设。关注舆情信息,防范食品安全监管风险。继续做好媒体曝光、上级交办、12315、12365、12331热线的信息管理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处置食品突发事件。四、保障措施(一)完善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议事、科所分工、工作流程规范等长效机制,做好相关监管计划方案的制定下发、会议组织、情况通报。规范日常许可、监管数据报送机制,完善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制定科学、可操作性的年度考核目标,组织做好绩效考核、百分考核等工作。(二)有针对地对食品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完善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逐步规范三小类食品企业和流动摊贩基础情况,并建立档案。强化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建设,在原有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食品监管人员岗位责任,逐步向监管所下放监管权,逐步建立专业、高效的食品监管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监管技能培训和执法技能交流,提升整治队伍的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消除隐患”的原则,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食品、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和“两超一非”等突出问题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假售劣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办大要典型违法案件;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继续深入开展“五无食品”、“打四非”、“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黑作坊”,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及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投诉举报处理,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并做好局级食品检验、快检小组的定岗定责。强化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继续实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关键点的保障工作程序和要求,继续实行百人以上就餐备案和留样制度,加强重点时段的值班和巡查,建立机构改革后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工作部门间协调机制,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以及实施条例、新版《广告法》法规。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范等业务培训,组织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符合40小时/人/年要求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四进工程”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树立科学消费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增强经营者法制观念和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促进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与义务,提升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6月16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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