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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2014年3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9号),确保我区发现、评估、报告、通报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部达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设目标到2014年6月底,完成下列各项能力建设目标任务:(一)实验室检测能力达到标准,具备诊断和确诊重点疾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测试确认与监测等能力。(二)生物、化学、食品药品安全、核与辐射等因素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通报和应对能力达到标准。(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达到标准,能够规范、及时地做好信息报告、疫情评估、通报和现场处置工作。二、主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对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本部门核心能力建设工作。(一)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1.区财政局要加大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物资储备、应急演练、人员培训等经费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检测、疾病诊断和确诊能力建设。2.区卫生局要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完善卫生应急实验室检测网络;通过进一步加强实验室仪器设施等装备,强化病原微生物、毒物等检测能力建设,健全实验室检测标准。3.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现场快检技术设备的装备和人员培训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测试确认提供技术支撑。4.区质监局负责对检测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二)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1.区卫生局要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管工作。2.区卫生局要完善危险品样本特别是感染性样本采集、包装和运输的保障机制,加强实验室检验人员、感染性样本运输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三)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建设。1.区卫生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注重源头管理和综合防治,强化风险人群宣传教育。2.区卫生局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与交流,及时共享突发疫情、病原、信息和诊断方法。(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建设。1.区卫生局要会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立科学有效的监测方法,及时汇总上报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数据,逐步扩大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区域,增加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单位数量,初步建成全过程风险监测体系。2.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和流行病学调查所需的现场快速检测、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通讯等装备配备,充实人员队伍,加强培训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流程。加强覆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搜集、评估、预警、应急指挥等业务信息的平台建设。(五)加强化学性、核与辐射事件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1.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核设施、辐射源等风险数据库,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公共卫生评估和应对专家库,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的标准化建设,完善风险综合防控设施,提高应急监测预警能力;通过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许可制度,落实、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环保生产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的证后跟踪检查;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应对工作标准化水平;加强综合性、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2.区环保局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负责放射源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调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1.建立健全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应对公共卫生风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明确信息沟通、措施联动、资源共享等协作内容和沟通程序,加强机制运行演练。2.区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系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系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队伍建设,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开展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生物、化学、食品药品安全、核与辐射等因素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3.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经常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完善现场处置工作规范。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沟通协作和配合衔接,形成推进核心能力建设的合力。(二)加强经费支持。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项目保障水平。(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与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同步发展。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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