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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河西区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有效性:有效
各街、局,各委、办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8〕7号)精神,提高我区居民营养健康水平,特制定《天津市河西区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并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0日 天津市河西区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8〕7号)精神,提高我区居民营养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力争营养健康普及全人群,关注国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将营养健康融入所有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河西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到2030年,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全区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品营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以下目标:——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3%以下。——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在现有基础上有所下降,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人均每日烹调油摄入量控制在30克以内。——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在现有基础上降低10%。——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到2030年,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品营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实现以下目标:——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8%以下;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3%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人均每日烹调油摄入量继续控制在30克以内。——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在现有基础上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三、实施策略(一)落实国家营养法规政策标准。落实国家营养法规政策。研究建立区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区商旅局、区卫生计生委、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加强营养人才培养。推进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和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推动有条件的集中供餐单位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统一部署,开展具有全区代表性的成人、学生、儿童及乳母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摄入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建立人群营养状况数据库,及时分析评估人群营养状况,为营养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及人群膳食指导提供科学依据。(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收集历史调查资料,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数据库,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逐步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研究制定人群碘营养状况科学评价技术与指标。(区卫生计生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商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规范食品包装营养成分标识,引导食品健康消费,促进平衡膳食;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旅局、区科委、区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参与开展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推广市级出台的餐饮业烹饪菜肴油盐用量规范,逐步降低菜肴中的盐、油含量;组织开展健康餐厅示范建设,合理选择减少烹调用盐用油、有利于健康的烹调方法,指导餐饮单位标识菜品的营养成分,开展减油、减盐行动,鼓励餐饮单位研发低盐、低油菜品。(区卫生计生委、区商旅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协同共享环境、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推动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利用微信公众号做好吃动平衡等营养知识大众普及工作,针对各类人群设计健康课程、指导等内容,高频次、多形式地推送营养健康知识。(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教育局、区网信办、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配合)(六)普及营养健康知识。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本地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结合传统食养理念,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食品安全等科普知识,使科普工作更好落地。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构建多渠道立体宣传网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大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公益宣传力度。利用街道大屏幕(LED屏)、社区宣传栏等免费进行科普公益宣传。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能力建设,定期举办营养健康科普知识培训或指导,不断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委、区体育局、区市容园林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局、区科委、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科普日等为契机,以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等为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形式新颖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带动营养宣教活动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市区卫生计生委、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重大行动(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科普宣传与膳食指导。推进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逐步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我市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针对孕产期、婴幼儿期等阶段广泛进行主题科普传播与指导,让更多家庭掌握健康知识,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在合理膳食基础上,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区卫生计生委负责)逐步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区卫生计生委负责)(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加强规范学生营养配餐供给。按照学生营养配餐企业的配餐标准及相关操作规范,逐步推动我区中小学生营养配餐工作,做好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积极开展,并在全区逐步推广。(区教育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委、区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在我区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干预活动,营造维持健康体重的支持性环境。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计生委、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推动我区中小学加强营养健康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将“营养与健康”核心信息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大纲,充实完善健康饮食等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内容,开展各种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养成合理膳食行为习惯。(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推进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的营养培训,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依据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面向社区老年人群,开展“健康骨骼、健康人生”宣传活动,普及饮食及运动防治骨质疏松的健康知识。(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负责)(四)临床营养行动。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在医院临床医生诊疗过程中推行对患者进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简单问询和简短干预并纳入医生工作站。(区卫生计生委负责)(五)减盐、减油、减糖行动。以餐饮从业人员、中小学生、家庭主厨等为重点人群,以食堂、餐厅、学校、社区、超市为重点干预场所,营造我区减盐、减油、减糖支持性环境。引导餐饮行业、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制食盐、烹调油以及添加糖使用量的措施,促进标准化控盐、控油用具的生产和推广。开展“少用油盐,味儿更鲜”减油、减盐专项行动。组织学校开展“少吃盐,身体健”“选择低能量食品,保持健康体重”“聪明识别添加糖”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减盐控油在厨房,美味家庭促健康”等健康活动,广泛宣传油盐摄入过多的危害及摄入量标准,普及低盐少油膳食与慢性病防治知识,增强居民低盐少油饮食意识及选择低盐少油食品的能力,掌握低盐少油烹饪技巧。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面向公众大力普及添加糖与龋齿、超重和肥胖等相关疾病防控知识,促进居民养成低添加糖膳食习惯。推广减盐控油宣传工具、宣传材料,并提供技术指导。(区卫生计生委、区商旅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吃动平衡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营养科普活动,向广大居民宣传饮食及运动,防治非传染性慢性病的健康知识,贯彻落实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活动。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居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区卫生计生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逐步将科学健身指导中心、站点与健康小屋建设相结合,体育部门负责提供健身设施、器材、测量仪器及健身咨询服务,卫生计生部门提供各类宣传材料及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减脂增肌,健康体重”评选活动。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在旅游景区、公共绿地、公园、小区健身场所、运动场所的建设中融入健康生活方式的内容。(区卫生计生委、区体育局、区市容园林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实施。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地方重要民生工程,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二)保障经费投入。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的投入力度,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并加强资金监管。(三)广泛宣传动员。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四)开展督导评估。成立河西区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区长兼任,成员为区委宣传部、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委、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旅局、区体育局、区科委、区网信办、区环保局、区市容园林委、区文化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及各街道办事处的主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杜宪军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联合开展督查和效果评价,2020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2030年组织计划实施的终期评估。各部门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计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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