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打造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创新发展新引擎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1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布进一步推动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实施税收留成全额返还、土地出让收入专项统筹、设立产业发展母基金等政策,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同步明确园区产业规划、空间布局及未来15年阶段性发展目标,着力将科技园建设成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创新驱动核心载体。
(一)构建全周期政策支持体系,筑牢发展根基。为保障科技园持续健康发展,滨海新区推出系列针对性政策。在财税支持方面,自2023年起未来10年内,科技园在滨海新区范围内产生的税收留成将全额返还,资金专项用于园区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及产业培育。土地资源配置上,园区区域内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国家、天津市规定的计提资金和园区土地整理成本后,全额返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重点投向园区路网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及创新平台搭建。同时,滨海新区设立滨海—中关村专项母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及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资金支持。
(二)聚焦主导产业优化布局,明晰发展路径。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结合区域产业基础与创新优势,明确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方向。在产业规划中,强调“创新引领、集群发展”理念,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空间布局上,提出“一核引领、两轴联动、多组团协同”的规划设想,“一核”即依托园区核心区打造创新资源要素集聚高地,“两轴”以轨道交通和主干道路为依托构建产业发展轴与生活服务轴,“多组团”则根据产业定位划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生物医药创新园、高端装备制造园等功能组团,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的有机融合。
(三)分阶段推进发展目标,擘画长期蓝图。科技园明确未来15年分三个阶段推进发展。第一阶段(2023—2028年)为基础建设期,重点完成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创新团队,初步形成主导产业雏形,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基本框架。第二阶段(2028—2033年)为产业提升期,实现主导产业集群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建成若干国家级研发平台和产业创新中心,园区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第三阶段(2033—2038年)为高质量发展期,全面建成国内领先的创新型产业园区,主导产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京津冀协同创新的重要节点和全国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标杆。
(四)深化创新生态建设,强化招商引资效能。为提升园区吸引力,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着力构建“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在人才引进方面,落实天津市及滨海新区人才政策,为园区企业提供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配套服务,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在创新平台建设上,推动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中试基地和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招商引资工作中,突出“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围绕主导产业链编制招商目录,瞄准国内外头部企业、独角兽企业及创新型项目开展靶向招商,同时通过举办产业峰会、创新大赛等活动,提升园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优质资源要素加速集聚。
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通过系统施策、精准发力,正逐步释放政策红利与创新活力,未来将进一步发挥天津港口优势、产业基础优势与北京中关村创新资源优势的叠加效应,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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