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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生态办关于河东区2009-2010年生态城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6日
有效性:有效
转发区生态办关于河东区2009-2010年生态城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为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河东区生态城区建设规划》,切实把市政府确定的到2010年市中心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创建生态城市的10项指标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我区生态城区建设,使我区率先达到国家生态市区的指标要求,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目标要求和发展起来、繁荣起来、漂亮起来的基本思路,现将《河东区2009-2010年生态城区建设行动计划》转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河东区2009-2010年生态城区建设行动计划2008年,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批准实施《河东区生态城区建设规划》。为高水平实施好《河东区生态城区建设规划》,落实好市政府确定的到2010年市中心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创建生态城市的10项指标,使我区率先达到国家生态市区的指标要求,结合河东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以生态城区建设为载体,以提倡生态人居为导向,以节约和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体系为重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协调“社会-经济-环境”之间的关系,强化区域生态建设,落实污染减排目标和生态指标责任,努力把河东区建设成为开放型、服务型、和谐型现代化生态城区。二、行动目标按照区委确定的发展起来、繁荣起来、漂亮起来的基本思路和天津市确定的2010年前率先完成的生态城市指标要求,和先市后区、先易后难、同步跟进的工作思路,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河东区生态城区建设规划》,推进我区生态城区建设。三、行动计划我区生态城区建设,将着力提升水、空气、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城区市政管网覆盖率,扩大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强化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方面的17项任务,涉及62项重点工程。(一)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水质环境质量行动目标: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落实工业COD减排任务,巩固和提高城区内地表水体水质,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设施,确保2010年达到功能区标准且无劣Ⅴ类水体,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5%。重点任务:1、要确保2010年底前,完成两项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其中工业COD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0%,控制在1553吨∕年以内;工业COD排放强度小于4千克∕万元(GDP),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削减目标。2、结合工业战略东移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督促落实重污染源搬迁及新建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防治工程,积极引导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对医疗机构、宾馆、饭店达标情况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禁止向区域内景观河道或湖面水域排放任何污染物,强化引黄期间对海河干流饮用水源的保护及河道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4、加强雨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消除雨污水排放空白区,确保城区污水集中收集,雨季排水畅通,实现雨污分流。要力争完成疏通排水管道4090千米,铺设排水管道44千米,解决22片积水点,城区雨水管网覆盖率达到80%以上,污水管网覆盖率100%,确保到2010年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二)持续实施“蓝天工程”,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行动目标:继续加大实施“蓝天工程”力度,以10吨∕小时以上工业及供热燃煤锅炉烟气高效除尘脱硫技术改造工程为重点,严格控制“三堆”和道路扬尘污染,区域内杜绝客运车辆冒黑烟现象,到2010年本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或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10天(85%以上)。重点任务:1、要确保2010年底前,SO2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0%,控制在1.35万吨∕年以内,SO2排放强度小于5千克∕万元(GDP),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削减目标。2、控制烟煤型污染。确保热电一厂3台燃煤烟气脱硫项目稳定运行。完成现有20台,合计565蒸吨10吨∕小时以上工业及供热燃煤锅炉实施烟气高效脱硫改造,确保其SO2排放浓度达到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标准要求。强化区域内10吨∕小时及以下31台,合计150蒸吨燃煤锅炉改造或拆除并网工作,有效减少排尘及SO2总量排放。3、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严格贯彻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改进防尘技术,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强化散体物料储运场地的密闭、苫盖及密闭运输监管,规范环卫职工作业,主要道路每日清扫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水洗作业,减少道路扬尘污染。4、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Ⅲ、欧Ⅳ),建立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系统,严格对在辖区内过往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力争杜绝客运机动车冒黑烟现象。(三)构建城区绿化网络系统,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行动目标:按照《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沿河公共绿化带原则上两侧各不少于50米,主干路绿化带原则上两侧各不少于20米,次干路两侧绿化带各不少于10米的要求,实施绿化生态网络建设,完善城区绿化系统,提高管理和养护水平,到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重点任务:1、结合海河两岸综合开发改造工程和城区道路拓展、路网加宽工程,沿城区主干道和主要河流两侧为重点,以亲水平台、绿色草坪、景观小品、健身小径、小型广场以及机关小区绿地等为节点的辐射状城区生态绿化系统,有效改善城区生态环境。2、依托工业战略东移的工业置换土地和城区改造拆迁,新建桥园、健身广场、月牙湾、俄式风情、洋务、富区、向阳、广瑞、奥林匹克9个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点的主题公园,总面积88.37万平方米;沿海河东岸建造金湾、新城、天琴、东环四个现代化主题绿地广场,总面积达到10.8万平方米,将面积较大的桥园和月牙湾生态公园建成森林型公园或湿地型公园,强化公园生态效益。3、在建筑集中区域发展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屋顶绿化、见缝插绿。(四)建设宜居社区,营造生态家园行动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提升居住服务功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安静、便利、舒适、健康的生态人居体系。重点任务:1、依托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全力推进区内工业、仓库、军事用地搬迁工作,腾出土地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在鲁山道居住区、东兴居住区,以卫国道商贸发展带两侧为主,重点发展生态宜居型健康、绿色环保住宅小区。2、围绕海河、月牙河两条景观河道,在完善河道两岸的绿化带建设的同时,开展对临海河的碧波园、神州公寓、军旅公寓、滨河家园、滨河新宛、滨河小区,临月牙河的红鼎花园、阳新里、万兴花园、宁月花园等湖、水面周边原有居住小区,建设成“亲水宜居生态社区”。3、围绕3个现有公园和9个新建公园以及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街景广场、绿地广场实施绿色家园计划,扩大居住、商业区原有的绿地面积,改封闭式围墙为开放式围栏,将临桥园的风歧东里、风歧西里、临河东公园的泰昌西里、程林里、金湾花园等建设成“亲绿宜居生态社区”。4、配合全民健身计划,逐步完善社区和街道的公共体育、文化和娱乐设施,建设天津市市级体育中心,在大直沽、鲁山道、春华街和二号桥居住区建设区级体育活动中心,在东兴街建设区级文化娱乐中心,形成“健康宜居生态社区”。5、建设一批街景广场、绿地广场,增加居住区内的游憩、保健和娱乐设施,实现居民由任意点出发500米内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街头绿地,1千米内有3000-10000平方米公共绿地,3千米内有30000平方米以上的区域性公园,沿海河入区界口建设1888老龙头火车站、码头文化、北洋武备学堂遗址、柳墅行宫遗址、近代工业史纪念、近代史周馥纪念、现代工业基地和四德钟8个大型雕塑,充分展示河东区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品味。6、对12个街道各居民社区安装环保宣传电子屏,为创建生态城区,搭建宣传平台,将生态文明、气象预报、出行路况、健康常识、环保知识等送到居民群众家门口。四、重点工程项目(详情见附件)创建河东区生态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中安排了五大类共计91个项目,总投资884.87亿元。经一年实施2008年底重新确立62个项目,总投资645.9075亿元。(具体项目见附表)五、行动保障(一)组织保障生态城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涉及各行政管理、各部门、各行业的综合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协调联动。区生态城区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研究决定和部署我区生态城区建设的工作规划、阶段计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环保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汇总和上报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推动本部门在建设生态城区中落实规划、阶段计划及完成指标任务工作。(二)责任保障为确保生态城区指标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实行目标责任制,将重点城区建设指标、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地表水环境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由环卫局牵头负责;城区人均绿地建设及市政管网集中处理工程建设由市政园林局牵头负责;污染减排、空气、水、噪声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强度由环保局牵头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各责任单位抓好落实,由建委牵头负责。政府督察室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河东区生态城区建设规划》、《河东区2009-2010年生态城区建设行动计划》情况进行监察、督查。(三)资金保障围绕生态城区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切实增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投入比例,编制生态城区建设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照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制造者回收的原则,设立生态城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城区建设、奖励开支;建立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辅的生态城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制、BOT等形式参与生态城区建设。(四)科技保障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开发、引进、推广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工艺和产品。依托驻区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科技资源、研发设备、人才等优势,建立产业孵化体系;开展环境安全及管理支撑体系研究,建立生态城区建设成效评估方法体系,综合预测经济、能源和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确定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控制目标、排放量和削减量;推进生态城区建设资源环境管理信息化进程,建设生态环境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监测资料综合集成;建立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生态城区建设提供科学化信息决策支持。(五)监管保障按照辖区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预防污染关口前移,加大对大量占用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监管力度;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根据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强制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建设和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推进重点监管企业水和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与联网。(六)社会保障把生态知识、法律常识与循环经济理念作为生态城区建设教育的主要内容,构筑多层面、立体式的宣传教育体系,形成生态城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实行政府环境行为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扩大公民对资源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发展壮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特别是发展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丰富多样的环保公益活动,引导和组织各阶层群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生态城区建设奠定坚定的社会基础。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借鉴国内先进省市、地区在生态城区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加快生态城区建设的步伐。附件:1.河东区2009-2010年生态城区建设行动计划阶段性指标体系及目标2.市下达“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工程”(河东部分)3.天津市河东区生态城区建设规划重点工程项目4.河东区2008年结转项目及2009年新开工项目统计表5.河东区生态城区建设行动计划中指标名称解释天津市河东区创建生态城区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二月四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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