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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安委办拟定的南开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转发区安委办拟定的南开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区安委办拟定的《开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南开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在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全面开展“贯彻法规、落实责任”的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切实把生产安全事故减下来,为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保障。二、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以及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三)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四)瞒报事故的;(五)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六)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八)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技术和生产工艺的;(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三、工作步骤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于“安全生产年”活动之中,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我区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共分为三个阶段:(一)计划准备阶段(5月22日以前)1、制定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安全生产扩大会议精神,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安全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各相关部门的执法行动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2、宣传发动。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3日至9月)1、全面排查。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南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2、社会监督。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3、重点督查。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行业进行集中督查。5月份,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由区建管委负责;6月份,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由区安监局负责;7月份对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由区质监局负责;8月份,对道路交通进行重点检查,由南开交通支队负责;9月份,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由南开消防支队和安监局负责。社区安全由各街办事处负责。9月底,区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行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4、阶段总结。各部门要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要于9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三)深化巩固阶段(10月至12月)1、完善措施。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2、健全机制。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实施。区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副区长刘凯华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洪运同志、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张贯新同志任副组长,区安全监管局、区公安南开分局、区南开消防支队、区交通南开支队、区建管委、区质监局、区总工会、区工商局、区经贸委、区招商办、区执法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也要分别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二)加强协调,督促落实。要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反馈本单位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要对基层单位提出明确要求,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三)强化手段,严厉打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要不讲情面、不打折扣,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依法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通过深入开展执法行动,为加强“三项建设”提供动力,通过加强“三项建设”为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奠定坚实基础。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11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克光联系电话:27586387,传真:27586366南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监察 安全生产 执法 行动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检委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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