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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红桥区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印发红桥区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街、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津党发[2006]26号,巩固和扩大我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成果,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定了《红桥区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并经区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严格按照部门职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落到实处。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红桥区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本环节,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构建新型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满足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巩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成果,有效落实政府购买的18项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到2010年,建成政策配套落实、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机制科学、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素质较高、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城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二、工作任务(一)搞好社区卫生服务规划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推进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万人口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要求,全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所、社区卫生服务站6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突出以家庭为单位的服务特色,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家庭医生公示制度,强化社区健康责任制和“全科医生”为骨干的技术组合团队服务,对责任辖区内的家庭实行全程健康管理。(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主要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防治、精神卫生、保健、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主要为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和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医疗服务等。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与服务。(三)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要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网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以及区内二级以上医院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建立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突出我区形成的“三级网络”、“三诊配合”、“三床循环”的社区卫生服务特色优势,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医疗服务格局。(四)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做好大、中型医院医生下基层的接纳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对口进行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力争三年使从事社区卫生工作的人员全部达到岗位执业要求。要制定吸引和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社区工作的有关政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和考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以全科医学为主体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改革人事制度,按照工作需要和精干、高效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对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要改革收入分配办法,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管理机制,规范收支管理。(六)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条件和标准,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保证服务质量。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建立信息公示和满意度评价制度,将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规范监管的职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和使用管理,确保医药安全,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政、审计监督。三、保证措施(一)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经费投入要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基础性投入,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被拆迁机构重建资金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租金的全额补偿,逐步增加在岗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经费和培训经费,保证政府购买的18项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到位。(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要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对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设施项目用地,按照公益性项目,执行土地划拨政策。落实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工作。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规划,依据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米的要求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政府配置,要制定年度计划,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努力做到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新建(改建)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三)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救助制度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救助首诊在社区的相关政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救助对象实行相应的减免优惠政策,救助资金由区相关部门统一筹措,以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百姓需求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夯实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双重网底,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更新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无偿为居民提供政府核定的18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同时做好基本医疗的各项工作。(五)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和7个配套文件精神,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检查指导,落实任务,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各项目标的实现,全面推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再上新水平。附:社区卫生服务相关部门主要职责附社区卫生服务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区发改委: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的实施意见》建科教[2006]882号要求,将政府举办的、纳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发生拆迁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条件下,应按照规划要求位置安排本区内就近还建。列入拆迁范围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一旦实施拆迁,应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过渡用房,以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完整性和服务功能的连续性,并做到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新建(改建)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同时要做好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二、区建委: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的实施意见》建科教[2006]882号要求,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规划,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米,占地面积3000平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米的要求对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逐步实现政府配置。按照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新建居住区预留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规划用地。同时要做好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三、区卫生局: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津党发[2006]2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条件和标准,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项目的准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保证政府购买的18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落实。四、区民政局:按照《关于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救助制度的试行办法》津民发﹝2006﹞71号、津财社联[2006]122号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五、区财政局:按照《关于天津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津财社[2006]20号要求,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基础性投入,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被拆迁机构重建资金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租金的全额补偿,逐步增加在岗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经费和培训经费。保证政府购买18项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到位,自2007年起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筹资标准为6万元/万人口。六、区房管局: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的实施意见》建科教[2006]882要求,对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设施项目用地,按照公益性项目,执行土地划拨政策。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津劳局[2006]262号要求,负责对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资格进行审核;推进医疗保险联网,方便社区参保患者就医;围绕部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首诊在社区的试点工作,完善医保政策;完善医保患者康复在社区的促进政策;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用药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多种形式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的试点工作;加强医保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八、区人事局:按照《关于加强对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津人[2006]67号要求,制定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在人员编制、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完善培训标准,加强对培训和考试考核的管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保证覆盖面和实际效果;健全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制度,完善职称评价政策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九、区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组织、推动、监督工作;向社区居民宣传政府出资购买、免费向居民提供18项公共卫生服务的意义,把政府的温暖送到每家每户;摸清60岁以上老年人、低保户、肢体残疾人、精神病人的底数,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居委会协助管片医生做好入户建档、精残病人随访、慢病管理等入户访视工作;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负责组织召集居民,并提供健教场所。十、区残联:积极提供残疾人管理基础数据,并协助做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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