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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区应急办拟定的《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8月25日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区应急办 应急管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当前,随着武清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诱因日益增多,且呈现多元化、凸显化、叠加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建设势在必行。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和市、区的相关决策部署,在认真总结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全面加强我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理念,进一步健全应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预防控制能力和第一时间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几率、减少损失、减轻影响,努力为维护地区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覆盖面广、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体系,形成统一规范、协调有力、简约高效、快速有序的应急管理运行体系;加强应急力量、应急物资、设备装备的资源整合和统筹管理,提高基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全面推进“一案三制”建设 (一)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目标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加快完成33项区级专项预案、10项资源保障预案及其配套方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各镇街、园区要在2014年11月底前完成综合抢险避险预案以及防汛、消防、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信访稳定等预案的编制工作。区应急办负责把握整体工作进度,侧重于区级专项预案、资源保障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检查推动。公安、卫生、安监、信访、政法、消防等单位要加强对各镇街、园区的检查督促和技术指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要坚持“专、精、简、实”原则,强化应急过程中的实际应用,着力提升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的审核、发布、备案等管理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二)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区政府是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区应急办设在区政府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按照《武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清政〔2013〕37号)的规定,设立15个专项指挥部,组织、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园区要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责成一名副职领导担任应急管理联络员,负责本辖区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并指导督促所属居委会、村委会健全基层应急组织机构。 (三)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以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区应急办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安110指挥中心、消防119指挥中心、卫生120指挥中心的信息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获知,并结合现行政策规定,组织相关单位深入研究实施大型机械设备社会征用、新闻发布及舆论引导、资源保障、社会动员的有效方式并建立相应机制。各镇街、园区、相关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健全完善突发事件指挥协调、信息报告、后勤保障等工作机制,并形成相关应急预案的配套实施方案。 (四)完善应急管理法制。各级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抓好贯彻实施,确保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突发应对、善后处置等应急工作,监察部门要对行政机关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梳理汇总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适用我区实际的实施意见。司法部门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普法的重要内容,面向全社会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园区要结合自身实际,依法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措施。 三、着力抓好应急能力建设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应急办负责统筹规划区级应急队伍建设,重点做好以消防武清支队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及4支应急抢险队、5支应急救援队、4支应急技术保障队、重点综合应急分队的组建,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应急队伍日常管理,遂行应急任务时接受区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区人武部要充分发挥协调职责,切实加强军地应急合作,建立起有效的应急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各镇街及其所属辖区居委会、村委会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组建基层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装备。团区委要积极借鉴志愿者管理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适用本区实际的应急志愿者招募、培训及调用机制,鼓励应急志愿服务行为,引导应急志愿服务行动,发挥应急志愿服务作用。 (二)加快应急平台建设。按照“整合资源、分步开发、注重实用、不断完善”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区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在一期工程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商系统、水位监测系统、气象监测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数字无线通讯系统等功能设置。本着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原则,以区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全面加强全区各级各类平台资源的整合利用,加大对镇街、园区、单位基层基础平台设备的投入,形成全区上下互联互通、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同时,由信息化部门牵头组建平台专业运维队伍,利用软硬件技术进行环境检测和网络防护,确保平台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三)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切实加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综合管理工作,发改委、民政、商务、供销、水务、建委、卫生及其他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各类物资的普查和整合,研究建立重要应急物资紧急调拨工作机制和生产配送体系,为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实现资源共享,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各镇街要结合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加强以生活必需品为重点的物资储备。区、镇(街)设立财政应急储备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装备购置、宣教演练以及其他应急相关工作。 四、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许可制度,着力提高监管效率。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特别是高危企业、学校(幼儿园)以及商场、超市、酒店、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部门要设置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信息报送、隐患排查、先期处置、协助保障等工作。公安、卫生、商务、建委、房管、安监、质监、消防等单位要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和技术指导,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二)完善基础设施。各镇街、园区要统筹做好地区规划,合理设置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标识清晰的应急避难场所,所辖社区以及商场、超市、酒店、市场、厂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着力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物品。建委、交通、水务、电力等单位以及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企业,要加强市政公共设施防灾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学校(幼儿园)要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公共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要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各镇街、园区、相关单位要共同建立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网络监测和重点点位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要重点掌握生产、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凡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坚决进行整改。各镇街及公安、维稳、信访等重点单位要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力求把各类社会安全事件遏制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四)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园区、相关单位要以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为重点,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提高公众危机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编制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教育读本,在全区各级各类院校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区电视台、武清资讯、武清信息网等媒体要开辟专栏,宣传应急管理工作、普及应急知识。区委组织部、区应急办、区人力社保局要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有计划地组织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应急管理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水平。各镇街、园区、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应急管理培训计划,着重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预防控制、应急处置能力。 五、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各镇街、园区、相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把应急管理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将“预防为主”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着力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按照“全力应对、快速处置、严防扩散、免除后患”的原则,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予以应对,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危害和后续影响。 (二)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各镇街、园区、有关单位要安排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保证24小时在岗,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并向社会公开紧急通讯方式。出现重大隐患或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监测网点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及时向属地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事件信息。任何接报单位必须在获知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以电话方式报送区应急办,并按照“速报事实、续报原因”、“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严禁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行为。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有效发布预警信息。 (三)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属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营救、疏散、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转移重要物资财产、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疏导)、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接报后,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履行现场指挥协调职责,各相关单位调动应急力量,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各镇街负责提供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结束后,各镇街要及时做好灾民安置、抚恤补偿等工作,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相关单位在继续做好伤员救治、现场清理、市政抢修、环境监测、案件查处等工作的同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重点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与信息发布要遵循“归口管理、政府发布,区别情况、分层报道,讲究方式、注重效果”的原则,按照国家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委宣传部要加强舆情收集、研判、监控,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及时、客观、真实的发布与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稳定公众情绪,防止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并安排专人接待媒体记者,主动提供新闻通稿及其他相关服务。应急处置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要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区域应急管理合作交流。充分借助京津冀三地应急管理合作之机,进一步加强与京津冀交界市、区的交流合作。通过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互通、预案对接、技术互联、联演联训、资源共享、处置协同,构建条块结合、区域协同、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管理合作工作格局,并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区县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好的做法,促进区域间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积极构建应急管理工作新格局。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应急管理中介组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物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积极开展基层公共安全创建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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