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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清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清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清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武清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83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用天津”建设的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中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规范发展征信市场,鼓励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合力。二是重点突破。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个人征信机构,分别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个人征信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和应用。三是奖惩联动。建立健全个人诚信奖惩联动机制,加大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力度。(三)工作目标。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全覆盖。公务员等16类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建设全面推进,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逐步实现个人信用记录全面归集。个人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长期持续推进,“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二、加强个人诚信教育(一)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春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深入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在青少年中集中宣传诚信理念、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创作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相融合的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丰富诚信宣传载体,提升诚信宣传水平。(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商务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推进)(二)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大力发掘、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组织各部门门户网站开设诚信专题,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诚信事迹,加强网络失信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案例长效报送机制。(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8年12月底完成)三、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优先建立以优秀青年志愿者为主题的守信青年“红名单”,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融资租赁、文化生活服务、评优树先等领域给予正向激励,尽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务;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依法采取相关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二)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依托各部门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各部门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及时在“信用武清”网站上集中公示,并推送至“信用天津”网站。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四、强化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抓紧制定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工作有力有效开展。(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狠抓落实。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大督促力度,每年年初对各相关部门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四)加大宣传力度。区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归集各部门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诚信环境。 附件: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台账附件 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台账 措施任务序号工作任务责任部门时间进度检查考核加强个人诚信教育1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深入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商务委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推进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2在青少年中集中宣传诚信理念、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团区委负责3创作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相融合的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区委宣传部负责4发掘、宣传诚信典型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2018年12月底完成2019年年初检查5各部门网站开设诚信专题,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诚信事迹区委网信办、各有关部门参加6完善联合奖惩案例长效报送机制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7对信用状况良好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年初检查8优先建立以优秀青年志愿者为主题的守信青年“红名单”团区委负责9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评优树先等领域给予正向激励,尽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10行政审批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依法采取相关便利服务措施区行政审批局负责11依托各部门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各部门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各有关部门参加2017年12月底前完成2018年年初检查12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附件: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清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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