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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清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武清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不公开、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视察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提高办事效率。(二)试点原则。1.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标准,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2.注重探索突破。对承担的试点任务,按照部门与镇街相结合的原则,选取部分直接相关的单位作为试点,突出创新思维和实用性、可操作性,积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3.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4.适应基层特点。立足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各部门各镇街特点,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三)工作目标。利用一年左右时间,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准确发布政务公开事项信息,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一整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在全市推行提供经验、奠定基础。二、试点任务(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责任单位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涉及的公开事项,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二)规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的基础上,逐项确定细化具体公开标准,统一规范,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适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实行动态调整。(三)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四)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三、试点责任分工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对照我区承担的试点任务,确定由以下单位具体承担相关工作:(一)征地补偿。由区国土局牵头,先期选取两个镇街作为试点,梳理明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流程、渠道等,形成一整套制度办法后,2018年7月底前在全区推广执行。(二)拆迁安置。由区房管局牵头,先期选取两个镇街作为试点,梳理明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流程、渠道等,形成一整套制度办法后,2018年7月底前在全区推广执行。(三)保障性住房。由区房管局负责,梳理明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流程、渠道等,做好各项公开、公示工作。(四)农村危房改造。由区建委负责,梳理明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流程、渠道等,做好各项公开、公示工作。(五)市政服务。区水务局负责对城区供水、城区污水处理方面涉及政务公开的事项、标准、流程、渠道进行梳理,做好各类政务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区市容园林委负责对城市绿化方面涉及政务公开的事项、标准、流程、渠道进行梳理,做好各类政务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区交通局负责对公共交通、道路新建改造方面涉及政务公开的事项、标准、流程、渠道进行梳理,做好各类政务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六)公共资源交易。区建委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方面涉及政务公开的事项、标准、流程、渠道进行梳理,做好各类政务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区财政局负责对政府采购方面涉及政务公开的事项、标准、流程、渠道进行梳理,做好各类政务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对医疗药品采购方面涉及政务公开的事项、标准、流程、渠道进行梳理,做好各类政务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区国土局负责对土地交易、矿产交易方面涉及政务公开的事项、标准、流程、渠道进行梳理,做好各类政务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七)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负责,梳理明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流程、渠道等,做好各项公开、公示工作。各单位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同时,也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试点工作内容。四、工作安排(一)制定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于2017年10月底前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二)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围绕承担的试点任务,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开展工作,梳理制定各项公开内容、流程、标准等,于2018年3月底前将梳理制定的各类文件提交分管区长研究,4月底前提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5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三)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各责任单位要对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于2018年5月底前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四)报送试点总体情况。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结合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我区试点工作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厅。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试点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承担任务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中心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直接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班子,结合实际编制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和推动,每月梳理工作进展,双月组织召开例会,定期将试点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二)积极探索创新。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通过开展社会评价、第三方评估、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三)加强调研交流。各责任单位要围绕试点工作,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特点和规律,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做好总结推广。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试点工作进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市政府办公厅指导下,认真做好后续推广工作。附件: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清政办〔2017〕1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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