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8日 政策文号:河东政发〔2013〕17号 有效性: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2〕18号)精神,加快质量强区建设,提高我区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发展思路。按照金贸河东的功能定位和“一三六六”产业发展规划,以全国先进质量水平为标杆,坚持企业主体、政府主导、强化法治、以质取胜,全面增强社会总体质量意识,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面构建起质量强区的体制机制,宏观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努力将我区建设成质量强区示范城区。  (一)产品质量目标  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制造业重要产品国家、市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规模以上企业通过质量和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80%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  (二)服务质量目标  加快推进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设。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服务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明显提高。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工程质量目标  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设行业实现从高消耗、高排放向绿色低碳和集约化发展转变,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工程质量安全。实现建筑工程重大结构质量事故为零,大型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点工程项目部分达到“海河杯”质量标准。  2.工程节能环保。全区民用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我市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现行标准,新型建筑材料应用普及率达到55%以上,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明显改善,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在创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方法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健全企业质量安全内控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约谈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试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积极扶持企业走规范发展之路,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指导企业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加大质量攻关活动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质量管理体系,重点普及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服务行业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有效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服务业整体质量水平。  (二)完善质量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资格审查、注册备案等市场准入制度。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区”活动。推动设立政府质量奖,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名牌战略推进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监管,加大对重点产品的监管,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从严查办影响面广、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从严惩处制假售假行为。加快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地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  (五)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社会公共事业和基本民生事务的标准服务能力建设,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为主体、以标准化技术机构为依托、以专家队伍为技术支撑的公共服务标准化运行机制。在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和基层单位推行服务标准化工作。  (六)大力提升产品质量  重点解决食品以及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质量安全预警工作,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能力,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和实施分类监管制度。  (七)大力提升工程质量  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确保竣工房屋的使用功能。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优质工程奖和市优良样板工程奖,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八)重点提高服务质量  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业服务业、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社区服务等领域,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创建星级服务班组,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标准覆盖率,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立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科学开展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测评,进行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服务质量水平提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质量强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围绕质量强区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本部门的质量发展规划和年度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健全质量激励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名牌等奖励扶持政策,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用于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调研、实施相关奖励等质量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财政投入,足额保证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费。  (三)优化质量建设工作环境  加强建设质量强区的舆论宣传,加大对制假售假和质量不合格企业的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把质量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范畴,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3年6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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