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改委拟定的天津市宁河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工作措...2017-07-11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改委拟定的天津市宁河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区发改委拟定的《天津市宁河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已经第19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宁河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区发改委为有利于深入开展“双万双服”活动,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充分发挥外来投资在推动我区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天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承接好国家、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压减,并依法公布,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市内其它区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建立行政许可项目备案、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做好清理工作并依法公布,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2.推进落实“一口受理”服务机制。将综合事项出件窗口调整为立等可取集中受理窗口,安排专人值守,明确人员职责,实现立等可取事项的归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设置网上申报窗口,将部分综合事项统一接件窗口调整为网上申报窗口,负责引导和帮助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设置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将投资项目统一接件窗口调整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抽调业务骨干,分阶段负责联合审批的接件、受理及出件工作。强化落实“一口进件、分段审批、牵头负责、并行办理、限时办结、一口出件”联审办件流程,推进审批标准化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3.开辟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区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推动作用,持续落实审批绿色通道制度,通过流程整合、提前介入、并联审批、信息共享、收费后置、限时办结等方式,压缩审批时限。加强全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规范联合审批工作制度,全程服务投资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审批阶段。建立完善重大项目领办帮办制度和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项目月报制度,强化对重大项目的跟踪、督办、落实。(区发改委牵头,区行政审批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分局、建委、环保局等分工负责) 4.探索实施“审批承诺制”、“多项合一”、“多证合一”。探索实施“审批承诺制”审批模式,着力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一些“变通”问题,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企业和有关单位的法治意识,努力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水平。区行政审批局和进驻“中心”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从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结果的角度进行合并同类项改革,变多个事项为一个事项,变多次审批为一次审批,对发放给同一申请人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重合度较高的行政许可证照,探索试行“多项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实现行政许可结果的整合与精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二)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1.推进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明确各部门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一律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提升政府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同时,进一步强化腾讯企鹅媒体平台、宁河政务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政务平台构建,扩大宣传涵盖面,搭建政府和群众沟通的桥梁,为百姓了解政府大政方针、日常生活的便民资讯提供更快捷、高效的通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区政府信息化办牵头,各镇、园区、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充分发挥行政许可服务网络系统的主体作用。在继续推进现有综合事项集中网上申报办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及相关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审批比例,对与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相关的事项逐步推行网上申报。向申请人发放“一份办理流程、一个咨询电话”的网上申报明白纸,加强对网上申报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便利性优势,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补正、网上办结,一次性领取审批结果,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政务服务。(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3.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对接市统计局建立区级“双万双服”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将区级“双万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工作组和各镇园区全部接入平台,帮助辅导所有企业第一时间登录平台,填报企业基础信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形成“一册一卡一表”,为分类帮扶企业、精准帮扶、精准施策打好基础。梳理汇总“政策包+政策服务清单”,及时在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上挂网公告,同步打通与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的信息实时交互通道,实现全部门参与、全天候服务、全过程追溯。借助天津曙光信投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构筑的“城市大数据平台”,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公共服务事项信息互通共享,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区政府信息化办、发改委、统计局牵头,各镇、园区、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着力优化法治环境 (三)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运行 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确保与法律法规规章一致,切实体现权责清单合法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规范行政职责运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设定,全面梳理行政职责运行的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各种要件,在权责清单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等集中全面公开。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规定;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定期发布清理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区编委办、法制办牵头,政府信息化办、各镇、园区、区直部门分工负责)(四)规范中介服务和收费 1.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红顶协会”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其他区直部门分工负责) 2.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严格落实市政府定价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摊派、乱收费行为,最大程度为企业松绑减负。(区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其他区直部门分工负责) (五)规范行政执法监督 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严禁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部门名义执法。全面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市场监管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不得随意到企业检查,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实行联合检查。坚决取消行政执法机关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严禁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在发放证照、办理有关手续时收取没有法定依据的抵押金、保证金。加强行政执法过程监督,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机构考核指标挂钩。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严格投诉案件管理。(区法制办、市场监管局牵头,其他区直部门分工负责) (六)严格依法保护产权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债券、股权、知识产权和各种新型财产权益。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建立防止党政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介入司法纠纷、插手案件处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在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建立对涉及产权纠纷的中小企业维权援助机制。(区科委、法院牵头,法制办及相关区直部门分工负责) (七)优化司法服务环境 1.着力解决涉企治安问题。完善涉企案件的报告、沟通、协调、查办及诉讼监督机制,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经济园区驻地开展治安环境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影响公平竞争的非法行为,维护稳定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选择部分涉案金额大、损害企业利益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公安宁河分局负责) 2.健全涉企治安保障体系。以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为基础,完善区、镇两级企业治安环境保障体系,创新警务工作理念和工作机制,将警务工作向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基层社区延伸。健全涉企治安问题舆情研判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对影响企业发展的治安舆情进行汇集、预测、分析、研判和控制。(公安宁河分局、区综治办负责) 3.严格涉企司法审判。加强司法标准建设,提高审判效率,统一裁判尺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及时受理相关案件,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的诉讼权,确保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妥善审理涉及投资的合同纠纷案件和融资类纠纷案件。加大对投资主体申请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完善执行查控体系建设、强化京津冀执行联动、开展网络拍卖等有效措施,促使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提高涉企执法效率,依法高效调处劳资、债务等矛盾纠纷,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公安宁河分局、区法院负责) 三、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八)增强服务意识,助推企业发展 1.紧盯大项目开展精准帮扶。围绕大项目建设年的主题,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制定并实施好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前期指挥部作用,倒排时间进度表,实行“挂图作战”,区级领导包保带头,统筹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产。通过建立政企互通平台,在总结“重点企业发展计划”的基础上,对全区所有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分类帮扶、精准帮扶,化解市场融资等难题,激发存量企业活力。(区发改委牵头,区行政审批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分局、建委、环保局等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双万双服”活动。建立健全帮扶体系,全区从区级职能部门(指区级工作组组长单位)安排60名干部、镇级(园区)部门安排136名干部,组建帮扶体系。成立10个区级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推动政策落地,集中力量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为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市、区、镇(园区)三级问题协调处理机制,各级工作机构按职责分工,获取相应的问题处理权限,即时掌握情况、实时跟踪监控,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区发改委、统计局牵头,各镇及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全民放宽市场准入,推进配套改革和制度创新,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竞争的壁垒和歧视性政策,优化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生存环境,指导企业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全力做好个转企登记注册,加强指导,提高转型升级质量。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主体,大力支持各类资本投资设立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企业,推动新兴行业、新型业态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经济主体多元化。(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其他区直部门分工负责) 4.创新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深化金融服务创新,成立区融资担保公司,严格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推动“双万双服”活动开展,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运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打造集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商标权质押、动产抵押“四位一体”融资套餐平台,为我区市场主体提供动产抵押、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债转股等登记指导服务。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健全合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财政支持措施,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项目运用PPP模式投资建设或运营。(区银政办、兴宁集团牵头负责,其他区直部门分工负责) (九)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1.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打假专项行动,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不断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传销以及商业贿赂行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区域经济领域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辖区市场秩序稳定。(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其他区直部门分工负责) 2.严厉查处各种破坏行为。健全涉企投诉快速受理和查处机制,对企业反映的发展软环境方面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突出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建筑市场领域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基层“三乱”、效率低下、执法不规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政策不落实和向企业“吃拿卡要报”等破坏发展软环境的行为,紧盯不放,一查到底,严格问责,通报曝光。(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其他区直部门分工负责)(十)全面提升招商引资水平 1.树立科学招商引资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引资、引技和引智相结合的理念,重点围绕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和城区经济开展主题招商、产业链招商,做到精准招商、务实招商、诚信招商。规范项目对接、项目评审、项目谈判、合同签订、项目落地等程序,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慎重引进不能提供就业岗位、难以形成税收效益的项目。(区合作交流办牵头负责,各镇、园区其他区直部门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党政一把手带队招商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带队开展招商活动,督促落地项目各项政策的及时、全面落实,做到有目标、有内容、有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和奢靡之风。实事求是地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得作出不能落实或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同时将承诺的投资条件以规范的法律文书形式体现。(区合作交流办牵头负责,各镇、园区其他区直部门分工负责) 3.加大招商载体规划、提升。组建盘活招商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和闲置楼宇项目的整合与盘活力度,根据土地现状、项目进展情况和企业意愿,分门别类进行土地收购和项目整理工作。根据我区产业链招商的重点,规划经济开发区重点打造汽车零部件和装备制造产业,现代产业区重点打造电子商务和汽车零部件产业,潘庄工业区重点打造高端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食品科技研发及加工、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根据每个载体的基本情况、项目现状、产业基础、设施配套、招商条件、扶持政策等内容,同步做好载体的规划和包装工作。(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区、潘庄工业区负责) 4.抓好招商项目落地服务。提高落地项目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提供项目用地,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和提供融资支持。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形成支撑企业良性发展的稳定用工环境。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国家规定或批准外,不得另设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各镇、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区、潘庄工业区负责) 四、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十一)整合创新创业资源 1.培育创新产业主体。围绕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和食品产业等重点领域,支持骨干企业建立完善研发机构,加大科研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企业。扶持引导骨干企业充分借助国家创新资源,加速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对企业购买管理咨询服务、与外部机构院所开展研发合作等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资金扶持。(区农委、工经委、商务委、科委牵头负责,其他部门分工负责) 2.打造产业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宁河分园,推动现代产业区、经济开发区、潘庄工业区增强创新辐射带动能力。引导各类创新平台分类聚集,构建定位清晰、任务明确、关联度高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网络。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发等形式,借重京津创新资源,对接京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行业协会等的行业资源整合作用,围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大力开展协同创新、集成创新和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战略产品。(各镇、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区、潘庄工业区负责) 3.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完善科技孵化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实体型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组建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支持草根创业、企业内部创业、科技人员创业。依托未来科技城“双创中心”,抓好大项目、好项目引进落地。加强对天津自创区宁河分园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组织企业参加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打造“双创宁河”。(区科委牵头负责) (十二)打造聚才引才新高地 1.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培养。鼓励龙头企业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高校院所合作,建立研究生研究基地和大学生实训基地,开展校企人才联合培养试点,形成联合培养人才机制。依托京津冀高校院所教育资源,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活动,推动优秀人才持续成长。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结合宁河区产业发展特点,每年定期组织用人单位赴国内外产业发达地区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注重发挥企业家队伍的创新带动作用,建立企业家协会、未来企业家创业俱乐部等组织,实施企业家摇篮计划,带动一批优秀青年企业家快速成长。(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 2.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完善柔性引才机制,鼓励企业采用期权激励、技术入股等方式,增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重点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发展急需的领军人才。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加快推进落实户籍制度、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措施,认真清理限制人才流动的各种障碍,促进人才自由流动。探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建立规范有效的人才奖励制度。健全完善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管理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宁河区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区委常委和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统筹协调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从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开展工作。实行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抓具体,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优化投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观念,坚决打赢优化投资环境攻坚战,让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 (十四)实施清单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研究出台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建台账、列清单,实时跟踪、滚动更新、办结销号,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府职能错位、越位、不到位问题,深入调研、紧密对接,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打通政府服务“中梗阻”和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优化投资服务发展软环境。 (十五)严格监督问责 建立企业评议部门制度,通过发放问卷和明查暗访等方式,组织不同市场主体每年开展多次对各部门的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委托权威中介组织机构对各部门的政策、执法、审批、监管等开展调查评估,通报评估结果。建立投资环境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媒体记者、社会人士作为监督员,定期征求收集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依纪处理。建立举报电话和投诉平台制度,设立投诉专线,搭建投诉平台,及时受理举报,并定期公开投诉办理情况。建立曝光和定期通报制度,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损害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各部门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情况。建立追责问责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以及损害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责,为干事者鼓劲,形成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良好氛围。附件: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改委拟定的天津市宁河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全文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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