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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法制办拟定的宁河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08-04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4日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法制办拟定的宁河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区法制办拟定的《宁河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宁河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区法制办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58号)要求,为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顺利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中,围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四类行政执法职权推行“三项制度”,解决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范围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领导机构成立宁河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王伯生副区长副组长:王瑞娟法制办副主任成员单位:区法制办、区编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区信息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加强事前公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机制,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示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和服务指南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1)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依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6〕9号),执法依据变动时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更新公示信息。(牵头部门:区编办)(2)加强行政许可事前公示。梳理行政许可主体、审批权限、审批依据、审批程序等信息,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3)加强行政收费事前公示。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组织执收部门对收费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4)加强“双随机”检查事前公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信息进行梳理,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5)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对平台中的职权信息进行统一规范,做到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区同类事项的职权信息表述基本一致,并能与权责清单建立对应关系。(牵头部门:区编办、区法制办、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6)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公示。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全面、准确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行政处罚和检查信息,并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进行公示。(牵头部门:区法制办、区行政审批局)2.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出示执法证件,并就执法活动向被检查对象告知说明。能以执法文书告知的应出示执法文书。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1)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依据《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天津市行政执法证和国家部委执法证的管理,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牵头部门:区法制办)(2)做好服务窗口办事人员职责事中公示。组织行政审批和收费部门明确服务窗口办事人员职责,采取佩戴胸牌标志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进行公示。(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3)规范现场行政执法文书。按照各自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文书使用制度,对通知书、告知书、物品清单、询问笔录等现场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牵头部门: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3.推动事后公示。完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将行政执法决定和“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进行公示。(1)依托市场主体综合监管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好“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的公示。市场主体综合监管系统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后,及时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双随机”执法检查信息。(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法制办)(2)探索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渠道。落实市级数据信息共享使用和公示规则,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行政审批系统、联网实时审计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牵头部门:区法制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1.规范文字记录。明确执法案卷标准,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逐步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1)按照各自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的执法案卷内容、标准及评查规范,对行政处罚、检查和收费文书进行规范统一。(牵头部门: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2)根据市审批局要求,明确单一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3)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熟悉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标准,熟练掌握执法文书的使用。(牵头部门: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4)有行政执法系统的部门和有条件的部门,要按照各自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逐步扩大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的范围,提高执法文书电子化的水平。(牵头部门:区内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2.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1)确定范围。按照各自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确定需要进行音像记录的范围(牵头部门: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2)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各行政执法部门每4名执法人员应配备1套音像记录设备,执法人员不足4人的,至少配备1套。(牵头部门: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区财政局)3.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1)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牵头部门:区法制办、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2)强化执法大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大数据统计分析作用。(牵头部门:区法制办、区行政审批局)(3)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利用档案、自有行政执法系统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汇总分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定期向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分析结果。(牵头部门:区法制办、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1.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在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无法制机构的配备专兼职人员)配备和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1)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力量。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配备1至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牵头部门:区编办、区人社局)(2)提高法制审核水平。加强培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牵头单位:区法制办、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2.建立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各自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的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保证合法行政。(牵头单位: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四、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法制办、区编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区信息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等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分工做好各项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和各自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安排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各部门间要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二)全面开展,阶段推进。天津市是“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全国试点,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此项改革,覆盖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本区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从2017年5月开始,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1.筹备阶段(2017年5月)。筹备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学习准备。2.实施阶段(2017年6月—9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开展改革工作,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于8月10日前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办(卫生局404室,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nhfzb@sina.com)区法制办及各牵头部门要做好推动指导。3.验收阶段(2017年10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7年10月底前,对改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区法制办。区法制办牵头组织验收并代区政府撰写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三)抓好落实,纳入考核。本方案后附“三项制度”的工作标准,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学习、多出招法,按照工作标准抓好本方案的落实,为全市试点工作积累经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评。附件: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标准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标准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标准附件: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法制办拟定的宁河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下载.doc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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