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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2019-06-27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镇政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规范一批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全区新增学位396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0%;建成市、区、幼儿园三级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幼儿园安全监管全覆盖;补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二、主要任务(一)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健全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未完成移交的6所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到2019年底前全部移交给区教育局。到2020年底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4所,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新增学位1260个。(二)扩大城区幼儿园数量。到2020年,芦台镇老城区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1所、新增普惠性民办园1所;桥北新区新建国办幼儿园1所,新增学位450个,进一步扩大普惠园数量。(三)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1500人以上的自然村至少设立1所幼儿园或小学附属幼儿园,规模较小的自然村可采取联合办园的方式,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29所农村园建设,新增学位2070个。严格按照市级标准落实农村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实行镇、村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模式,形成以镇中心园为龙头、村办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按照国家和市级标准建成市、区、园三级视频监控系统,2019年,建设现有幼儿园(托幼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区级监控平台,各类幼儿园(托幼点)视频监控系统与区教育局监控平台对接,安排专人负责实时监控。幼儿园出入口、校园外围等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点接入公安机关视频监控平台,实现联网共享,提高防范能力。各类幼儿园要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在幼儿园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2020年同步建成新增幼儿园(托幼点)视频监控系统。(五)完善幼儿园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区教育局与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到2019年底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受过训练的安全管理人员、2名由保安公司派遣的安保人员。落实幼儿园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健全家长志愿者值守制度。(六)加强民办托幼点管理。严格执行《宁河区关于加强民办托幼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区教育局牵头,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民办托幼点加强监管和指导。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开展辖区内民办托幼点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民办托幼点安全运行。鼓励民办托幼点提升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步减少民办托幼点数量。到2020年提升民办园3所。(七)开展无证园专项治理。强化各镇政府属地责任,成立无证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无证园进行分类治理。经过整改达到基本标准的,进行民办托幼点备案;经过整改仍然达不到基本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2019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八)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置标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加大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幼儿园教师编制的力度,优先为公办园调剂编制。(九)实施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到2019年底前实现全区各类幼儿园和保育员全部达到上岗条件。实施“追求卓越”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对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的能力水平。(十)加强民办园监管。设立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资金专用账户。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财政补助专户。该账户仅用于核算财政补助收入和支出,其他性质收入和支出不得通过该账户核算。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资金用途。财政补助资金可用于补助幼儿园运行支出,不得用于经营性支出、捐赠、偿还债务、付息、回报举办者、投资、大型基本建设等非基本办园支出。各类幼儿园必须按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教职工待遇和缴存基数随入职年限逐年上调。(十一)强化政策保障,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民办园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民办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园相同的价格政策。建立普惠性民办园分等级补助机制,参照公办园等级评定办法,对普惠性民办园进行等级评定。按照示范园4400元、一级园4000元、二级园3600元、三级园3200元、四级园2800元的生均年补助标准,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助,其中市级财政补助50%。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与规范监管攻坚指挥部负责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各镇政府必须强化属地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二)狠抓责任落实。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编制、人社、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托幼点、无证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确保幼儿园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确保教职工待遇得到有效保障。附件: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全文下载.doc|政策解读宁河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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