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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蓟州区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蓟州区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拟定的《蓟州区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蓟州区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津政办发〔2017〕99号,以下简称《联合检查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打破监管对象和监管人员的固定对应模式,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创建美好蓟州注入新动力。二、组织领导成立蓟州区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于清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花宜春任副组长,各联合检查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的组织、协调、保障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三、职责分工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包括:制定全区“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检查计划,实施“双随机”抽取等。2.各联合检查部门负责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包括:按照“双随机”联合检查计划安排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中记载的执法检查人员按时参加联合检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四、联查安排(一)专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8日)1.调查摸底。11月3日前确定备查企业名单,并将企业基本情况、联系结果向参检部门通报,作为是否开展实施联合检查的依据。2.制定联合检查计划。11月1日至11月10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联合检查成员单位,统筹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等。3.开展联合检查。11月11日至11月18日,按照“一企一表”的方式,随机联合检查小组对被检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三)总结录入阶段(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参检单位在检查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回填检查结果。五、联查事项1.联合检查企业范围:将市市场监管委通过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抽取的我区被查企业作为检查对象。2.联合检查方式:以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联合检查。3.随机联合检查内容:各参检部门按照“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中载明的检查项目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发现检查对象有应检事项,在“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上没有载明的,可以增加检查事项。增加的检查事项不得超出“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事项清单。4.随机联合检查结果的处理。(1)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2)未发现问题;(3)该企业无此检查事项;(4)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5)发现问题仅责令整改;(6)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立案调查。检查部门要对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填写的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检查部门应于检查结果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在联合监管系统回填检查结果。六、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已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和本年度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统筹安排检查日程,制定联合检查计划,确保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联合检查各项任务。2.加强督导。此项工作已纳入区政府督查内容,请各参检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确保按时派遣执法人员参加检查,确保不随意更换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将从重问责。3.强化服务。要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检查过程中,要广泛征求企业存在的困难,及时为企业答疑解难,并填写企业服务表格等,切实将检查过程转化为帮助企业提升的过程。4.及时总结。各参检单位要在检查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部门“双随机”检查情况报送区市场监管局企管科(联系电话:82862598;邮箱scjgjqgk@163.com)。 附件:抽查企业信息附件: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蓟州区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蓟州政办函43号附件抽查企业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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