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工作安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4日
政策文号:蓟州政办发〔2018〕38号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蓟州区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工作安排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工作安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37号)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任务分工(一)深化简政放权。1.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要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要尽快加以整改。(区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按国家和天津市要求启动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区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2018年底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审批局、公安蓟州分局、社保分中心、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2018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审批局、公安蓟州分局、社保分中心、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3.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到2018年底,实现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取得开工许可证,办理时间总体上不超过80个工作日。推行联合审批、多图联审等方式。解决审批前评估耗时长问题,及时动态修订评估技术导则,合理简化报告编制要求。积极推广“区域评估”。(区建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1)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试点地区实现对接。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区建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2)压缩项目报建审批时间。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到2018年底,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取得开工许可证,办理手续减少至12个,办理时间总体上不超过80个工作日。2020年基本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五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区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4.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今后制定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也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2018年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健全相关制度。(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5.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各类“灰中介”、“黑中介”。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二)创新监管机制。6.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建设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子系统,联通汇聚重要监管平台数据,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7.坚决纠正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1)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区发改委负责)(2)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区发改委、财政局负责)8.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586号)。(区发改委负责)(三)大力优化服务。9.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区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推动加快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区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0.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探索实行承诺制,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严厉处罚虚假承诺并纳入信用记录。(区审批局、法制办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2018年10月底前,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年底前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积极推动各部门清理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区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1.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区审批局、网信办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2018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区审批局、网信办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2.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区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完善各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2018年底前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做到同级事项全进入,暂时不能划转的,要全部进驻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只进一扇门”。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区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3.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做好地方平台、部门专网、独立信息系统的整合接入工作,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区网信办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2018年底前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区网信办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4.大力推动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区网信办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已建成的业务系统和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便民专线服务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与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区网信办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5.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区网信办、发改委、公安蓟州分局、保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研究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提升各级政务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区网信办、发改委负责)16.加快构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开展各区营商环境评测,包括引入第三方评估。(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主要措施:2018年底前开展营商环境评测,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办事“痛点”、“堵点”和难点,把疏通制度“瓶颈”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作为改革重点,使企业对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满意度显著提高,推动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改革落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逐项推动落实,确保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二)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改革合力。加强各部门间的协同支持,健全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联动机制,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积极运用法治方式规范改革程序、巩固改革成果,确保重大改革事项于法有据。(三)鼓励探索创新,强化担当作为。各部门要坚持以实际需求倒逼改革创新,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改革经验和创新做法。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四)狠抓督查检查,严肃考核问责。区政府督查室和各部门要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检查重点,对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要加大表扬激励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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