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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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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5日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蓟州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 地方志事业是一项重要的文化基础事业,做好地方志工作是各级地方政府管理和发展文化事业的重要职责。为促进和指导今后三年我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4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规划。一、发展基础我区地方志工作拥有良好的基础。1985年以来,先后编写出版了《蓟县志》和《蓟县土地志》《蓟县水利志》《蓟县风物志》《盘山志》《蓟县军事志》《蓟县文物志》《蓟县文化志》《蓟县林业志》《天津黄崖关长城志》等行业志,为全面反映蓟州区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发挥了独特作用。面对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积极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区长任组长的蓟州区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各部门、各乡镇街均成立了工作小组,修志队伍整体战斗力不断增强。2017年,正式启动《蓟县志》(1979—2016)和《蓟州年鉴》(每年下半年出版发行)编写工作。目前,《蓟州年鉴》2017版已经出版,《蓟州年鉴》2018版正在编写之中,《蓟县志》(1979—2016)计划于2020年正式出版发行。总的来看,蓟州区地方志事业发展有了一个较好的基础,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单位重视不够,对编修志书和年鉴职能不明确,保障措施不到位;区地方志机构设置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名镇名村志编修工作还没有启动;方志馆建设和信息化开发应用还是空白;读志用志为现实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方志文化的独特作用有待彰显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地方志事业发展,必须通过科学发展和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李克强总理提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全国“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将加强修史修志列为全国重大文化工程。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地方志事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地方志工作“一纳入、八到位”的总要求,按照《天津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推进蓟州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创建美好蓟州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二)基本原则。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建美好蓟州提供有力支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2.坚持依法治志。认真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其他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3.坚持全面发展。以编修地方志、地方综合年鉴为主业,统筹兼顾方志馆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推进“志鉴库馆网用刊学研史”十业并举,实现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为公众提供优质文化资源和服务。5.坚持质量第一。按照存真求实、系统全面的要求,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志鉴。6.坚持修用并举。合理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注重发挥地方志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彰显地方志在“存史、育人、资政”中的重要价值。加大方志成果宣传力度,提高读志用志水平。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完成《蓟县志》(1979—2016)编修并出版发行,按年度完成《蓟州年鉴》编撰及出版发行。启动地方史编修工作,适时启动名镇名村志编修工作。全力推动方志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有效开发利用志鉴成果;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热爱方志事业、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志工作队伍,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建设、修志编鉴、地方史编修、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六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二)主要任务。1.推进依法治志。认真抓好《地方志工作条例》、《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宣传贯彻落实,大力推动从传统修志向依法治志转型发展。2.完成《蓟县志》(1979—2016)编修任务,2020年底出版发行。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实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3.抓好乡镇街村志书编纂指导工作,《蓟县志》(1979—2016)出版后,指导有条件的镇乡(街道)、村(社区)开展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4.做好年鉴编纂工作,确保编纂质量,按年度公开出版。自2018年开始,全面按照国家精品年鉴的要求提升年鉴编撰质量,积极参加国家相关评选活动并力争获奖。5.启动《蓟州简史》编修工作。制订实施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地方史研究,将地方史编修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6.加强方志馆建设。把方志馆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开展数字方志馆建设,实现资料数字化、传递网络化、信息共享化、使用便捷化,提高资料管理利用水平。7.加快信息化建设。广泛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修志编鉴数字化、网络化,建立地方史志全文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软硬件设施,全面加强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8.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志成果,推进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景区,推动城乡方志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9.积极为《天津史志》撰写信息和地方志年鉴理论稿件,撰写蓟州区历史、文化、人物方面的稿件,计划每年撰写稿件6篇以上,力争被采用3篇以上。10.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坚持开门修志,采用多种形式,加强与天津各区和北京、河北等区县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档案机构、图书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区方志文化的影响力。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乡镇街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本单位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和分类指导,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全区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二)加强依法治志。进一步加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落实修志工作绩效考评及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落实情况,保障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地方志工作机构建设,有力履行工作职责。鼓励热爱方志事业的中青年骨干加入修志编鉴队伍,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常态化。加强地方志专家库建设,聘请专家学者参与地方志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责任心的地方志人才队伍。(四)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新成绩、新贡献。深入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推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志宣传精品。(五)加强评价激励。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志工作考评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干事创业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蓟州区地方史志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附件: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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