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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 “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及天津市关于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红桥区“城市双修”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现制定红桥区“城市双修”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依托“三河五岸”的独特优势,打造生态、安全、活力的中心城区。二、工作目标 2017年,启动“城市双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选取2平方公里城市双修示范区域,开展重要区域的规划设计。2018年在试点区域实施一批“城市双修”项目,探索“城市双修”工作建设流程,并积累成功经验,为下一步推广“城市双修”工作做好准备。2019年,基本完成试点区域“城市双修”工作。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双修”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城市管理和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初显成效。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城市双修”工作,落实工作部署,形成全区统筹合力,拟成立红桥区“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李丽玲副区长副组长:马墨林区建委主任邢渤涛区市容园林委主任李咸群区规划分局局长成员:魏永强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孔令华区市政局副局长胡万新区房管局副局长冯会来区环保局副局长张红砚区财政局副局长李建国区审批局副调研员张丽萍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李卓颖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洪信公安红桥分局副局长张扬帆交管红桥支队副支队长边永争三条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胡军铃铛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安景山邵公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袁彪西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状西于庄街道武装部长李伟芥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欣丁字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进钊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倪学林双环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郑东平和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会军大胡同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落实中央、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推动全区“城市双修”工作,确定试点范围,编制年度计划,负责编制本区“城市双修”规划,部署“城市双修”工作任务和目标,审核确定相关建设方案等重大事宜,监督考核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建委主任兼任。区市容园林委副主任、区规划分局副局长担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联系成员单位,组织协调推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梳理汇总各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问题;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业务会等;协调推动“城市双修”整体工作;负责工作计划的统筹管理、综合统计、督促检查、组织培训、宣传及月报等工作;做好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导 加快编制专项规划。深入开展调查评估,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评估结果,与各专项规划相衔接,编制“城市双修”专项规划,确定开展“城市双修”的区域,明确城市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双修”重要区域设计,突出区域特色,打造和谐宜居城市环境。(牵头部门:规划分局,责任部门: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区房管局、区市政局、区文化局等部门)(二)做好各项保障 积极探索完整的、具有可实施可操作性的程序、方法指导“城市双修”工作的实施开展。从项目的申报、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各环节入手,形成固化程序,确保项目的实施到位。在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区内匹配相应基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发掘社会资源,引进社会资本,寻找可行的社会资本参与方式,扩大融资渠道,探索“PPP”模式,缓解资金压力。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保障项目实施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区建委,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批局等部门)(三)合理安排实施 一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区域提升改造。我区2020年前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面积为全区建成区面积的20%。“城市双修”示范区面积要求2平方公里。在实施过程中,将海绵城市建设同“城市双修”工作进行结合,即在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范围中选取2平方公里的“城市双修”示范区。结合棚户区改造和地块出让,在新建区域全面按照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双修”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节能改造和美丽社区建设等多个方面,严格执行“城市双修”方面各项规定。(牵头部门:区建委,责任部门:区市容园林委、区房管局、区市政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等部门)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实现区域路网微循环改善。结合“城市双修”提出的“窄路密网”的要求,解决路网欠账问题,拆除占路违章违建,打通卡口路、断头路。在区内重点地区实施道路改扩建计划。在实施道路建设的同时,改造积水片,为居民出行提供方便。我区现有积水片36处,积水深度在30—60厘米之间。通过此次“城市双修”,拟消除部分积水片。(牵头部门:区建委,责任部门:区市政局、区房管局、规划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红桥分局、交管红桥支队、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等部门)三是逐步提升区内绿化水平,打造生态宜居城区。利用“三河五岸”的地理环境,在提升绿化景观,改造公园绿地过程中,结合对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新的要求进行研究,既体现绿化景观的美观,又考虑到绿化在城市中的功能要求,满足多方面要求。考虑在部分地区实施垂直绿化工程,以达到最大限度提高生态环境的要求。在改造既有公园的基础上,探讨对区内未建设的公园绿化用地的开发利用。在既有小区中进行挖潜,寻找老旧小区增加绿化面积的突破点,有效增加小区内的绿化面积,提升居民生活舒适度。同时,加大环保巡查,加大环保投入,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改善区内环境质量,提高宜居水平,让居民能够切身感受到生态修复所带来的改观与好处,提升居民的满意程度。与市有关部门结合,对河道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并结合沿河景观进行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慎重对待沿河地块开发建设,做好河道生态保护。(牵头部门:区市容园林委,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胡同管委办等部门)四是从使用功能要求出发,补齐社区建设短板。一方面通过努力,改善现有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另一方面,严格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标准,实现对老旧小区设施的弥补,做到新建小区不遗漏,老旧小区不欠账。补齐社区配套短板存在,进一步完善社区配套服务设施,达到改善居民生活的目的。同时,对城市家具进行提升、完善和补建,提升居民环境,打造宜居城区。加大违章违建拆除力度,杜绝违章出现,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舒适度。(牵头部门:区建委,责任部门:区规划分局、区房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红桥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胡同管委办等部门)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二)保障资金支持。多渠道增加对“城市双修”工程项目的投入,整合资源、资金、项目,建立长效机制,协同推进。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保障区级财政资金的供给,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多渠道融资。(三)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协调沟通机制,形成统筹联动、沟通顺畅、落实有力的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业务会议等,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严格目标管理。加强工作跟踪指导,严格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双修”实施成效评价及展示,反映“城市双修”工作成果。(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双修”工作的认识。鼓励公众参与,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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