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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2017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桥区2017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红桥区2017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2017 年 6 月 15 日 红桥区2017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条块结合的模式,对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开展改造工作,确保安全底线,使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安全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同时落实后期管理服务,巩固改造成效,提升居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工程总量及改造内容 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全市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务必在三年内全部完成。改造分已经进行过旧楼改造和尚未进行旧楼改造两类小区,共涉及四大类45个改造子项。经市协调办确认,我区纳入三年改造的共涉及9个街道,227个小区,1998栋楼房,867万平米,受益居民13.63万户。 第一类小区:已经进行过旧楼改造的小区,仅需进行安全整治。包括消防、电梯、燃气、井盖、甬路、路灯、二次供水、围墙、阳台/外檐、严损房屋、老旧线路/配电箱等11个改造子项(见附件1)。 第二类小区:没有进行过旧楼改造的小区,需进行安全整治和功能短板提升。除上述11项安全整治项目外,还包括安装楼栋对讲门、安装维修楼栋门对讲系统、安装小区主出入口大门、安装小区次出入口小门、维修小区门、安装楼道照明、安装楼道公用表计、粉刷楼道、修复楼梯扶手、修复楼梯踏步、修复屋面防水层、维修更换采光窗、修复供电系统接地保护、更换雨水管、疏通小区排水管网、修复屋顶避雷设施、封闭楼内垃圾道、维修垃圾窑门、更换楼内排水管道、更换小区排水管网、维修更换小区室外消防设施、规范户外供热设施、安装体育锻炼器械、拆除小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清理燃气、消防等设施占压和楼间杂物、维修补建楼体地名牌、单元门栋地名牌、配建自行车棚、维修自行车棚、建设停车泊位、安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规范楼道内电力管线、规范楼道内弱电管线、更新补建信报箱、新建物业用房,并完善供电、供水设施等34个子项的功能短板提升(见附件2)。 (二)2017年任务目标 2017年底前,要实现完工15个小区、开工10个小区,共计25个小区,240幢楼、1072个门栋、142.92万平方米改造任务,收益居民18794户。具体安排如下: 1.完工项目:共15个,198幢楼、910个门栋、106.78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共涉及居民15053户,涉及公产858户、4.29万平方米;单位产254户、1.68万平方米;私产13941户、100.81万平方米。 (1)第Ⅰ类小区:5个,包括:浩达公寓、花莲里、商学院宿舍、佳春里、康平楼 (2)第Ⅱ类小区:10个,包括:弘丽园、康华里1期、御河湾新苑、流霞里、流霞新苑、祥居公寓、风貌里、春风里、隆春里、估衣街平房 2.开工项目:共10个,42幢楼、162个门栋、36.14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共涉及居民3741户,涉及公产414户、1.98万平方米;单位产888户、8.68万平方米;私产2439户、25.48万平方米,并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1)第Ⅰ类小区:3个,包括:西青道高层3-5号楼、西青道12-15号楼、湘潭里 (2)第Ⅱ类小区:7个,包括:新春花苑66、67门、新基业大厦、流霞东里、新春花苑1-9门、天骄公寓、泛洋大厦、长平西里 (三)资金概算及筹集拨付渠道 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和产权单位(产权人)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按照项目单项定额标准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区级财政和产权单位(产权人)承担50%。产权单位(产权人)一般承担10%,具体标准由区政府制定。现市协调工作组委托的造价公司正在进行核量工作,核量工作尚未完成,经造价公司初步反馈,我区2017年改造工作涉及资金1.33亿元(因严损房屋需鉴定确认,因此不含严损房屋改造资金),按照市区资金匹配比例估算,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约4600万元,区财政需负担资金8700万元(含区财政全额担负资金4100万元)。因市财政是按照补贴单价来确定以奖代补资金数额,部分补贴单价低于市场价,区财政需负担资金将进一步加大。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务必确保区级匹配资金按工程总量和进度及时、足额到位。鉴于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房屋普遍较差,居民普遍收入不高,经济能力不强的实际情况,建议区财政进一步向居民倾斜,承担产权人的改造资金。 按照市财政拨款计划落实区财政资金并拨付改造资金,按照开工前拨付30%,施工进度达到70%再拨付40%,竣工验收后拨付30%的比例,由区财政拨付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按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专项资金。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区、街两级协调指挥体系 按照市协调办提出的“区政府做好高位协调、街道落实主体责任”、“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工作架构组建原则,成立区协调工作组和属地街道指挥部,建立区、街两级协调指挥体系。 一是成立区协调工作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执行副组长,各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改造工程涉及的区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抽调部分专职人员做好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年度改造计划;落实区级财政资金,组织产权单位(产权人)筹集改造资金,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实施监管和随程审计;指导各街道成立指挥部,推动街道指挥部按照《工作导则》做好改造工作;组织改造工作涉及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总包单位、随程审计的招标工作;协调推动工程验收和接管工作;定期召开区协调工作组工作例会,及时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做好改造工程的监督考核;指导成立社区党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确保社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现常态长效管理。 二是成立属地街道指挥部。由各街主要领导担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抽调精干专职人员,各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办公室、清违组、工程协调组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属地改造实施方案和施工组织计划;为改造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街域内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总包单位等协调管理;配合改造工程需要,按节点组织好改造小区内的清拆清违工作;协调施工进场、民扰阻工,配合项目管理公司做好工序交叉、工种协调以及工期安排等;负责改造工作涉及的信访维稳、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等工作;做好群众工作,落实群众监督员的选聘,以及问题建议的答复落实工作;按照工程导则做好验收、小区服务及设施设备接管和长效管理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燃气、二次供水、路灯、供电等施工的施工协调及移交接管工作。 (二)实施项目管理代建制 招标引入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代建实施,制订全程项目实施计划,设计风险预案,协调参建单位关系,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监督,合理安排工作,实行全程盯靠制,做到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把关无遗漏、无死角。各街指挥部要做好对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公司等的监督,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整体统筹力度,确保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有效保证工程建设品质。(三)实施以街道为单位的工程管理。 本次改造工作以各街道为施工单元,统筹各街道改造项目划分标段,实施以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施工总包单位,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兼投兼中。 (四)排险解危先行,保障住房安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市协调工作组要求排险解危先行,保障住房安全。针对调查发现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的实际情况,本着牢固守住住房安全底线的原则,由区房产总公司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险,对鉴定确认的严损、危险房屋按照鉴定报告的建议要求进行修缮,确保居民居住安全,排险、修缮资金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在小区改造年度核量结算。 (五)实施工程标准导则制。 严格按照施工导则和实施标准,做好改造工作,各街道指挥部做好导则的培训和贯彻工作,以此作为指导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唯一标准。 (六)实施资金随程监管审计制。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大额资金按额度分别由街道指挥部和区协调工作组上会研究;引入第三方专业审计公司,对改造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实施全程监管,随程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不规范,有效规避资金使用风险。 (七)实施全程目标监督考核制。 按照市、区两级对改造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工作机制,科学设定阶段性目标和整体目标,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项目的考核目标和责任单位,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督查力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实,使项目工期、进度、质量、成本等全面受控,以全程监督考核促工程全面推进。 (八)实施安全质量全程管控制。 实行安全质量全程管控,遵循全面、全员、全方位的原则,各专业、各环节要牢固树立安全质量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目标。全面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质量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导则等的各项要求,做好关键环节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质量管控,确保安全生产、质量达标。 (九)实施三级例会调度制。 一是区协调工作组工作例会。区协调工作组每两周召开区领导参加的工作例会,区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街道指挥部、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各总包单位负责人等参加,通报工作进展,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联动或特殊疑难问题。 二是街道指挥部工作协调会。街道指挥部每周召开工作调度会,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各总包单位负责人等参加,全程管控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协调处理各种问题。 三是项目工程进度调度会。以项目为单位,每天召开日调度会,街道指挥部分管同志、项目管理公司及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单位参加,及时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三、工期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工程核量阶段(2017年5月初至5月底)。区协调工作组、街道指挥部配合市协调工作组选聘造价公司对我区的核量工作,确定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招标阶段(2017年6月初至7月中旬)。区协调工作组组织各街指挥部招标选聘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总包单位。 (三)清拆清违阶段(2017年5月初至6月底)。市容园林委、综合执法局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对改造小区按照市、区协调工作组对清障拆违工作的要求进行清拆工作,达到开工要求。 (四)进场施工阶段(2017年7月中旬至10月底)。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工程管理责任,按照工程计划,倒排工期,施工单位进场前完成清障拆违工作。各街道指挥部、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组织好总包单位进场施工,街道办事处及区协调工作组做好工程协调工作,区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街道指挥部、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以及各项工程主管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落实安全生产,做好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并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确保在2017年底前,第一批15个小区工程完工,2018年6月底前,第二批10个小区工程完工。 (五)竣工验收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底)。按照市协调工作组的验收计划,提前做好已完工小区的自验自查工作,力争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 (六)物业接管阶段(自小区开工至12月底)。由民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提前做好改造小区的物业接管准备工作,并于竣工验收后立即开展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统筹协调。2017年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环节多。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层层落实,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街道指挥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组织、发挥好各职能组的作用,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标准,狠抓质量。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统一组织、优化流程、搞好衔接、分步实施,确保如期完成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任务。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要内容、主要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争取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依靠群众,确保满意。要把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的基本思路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要精心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尤其对入户施工项目要周密组织,缩短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要邀请居民代表和群众监督员参与验收评价,把群众满意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标准。 (五)强化管理,安全施工。各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总包单位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公司也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力度,做好施工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中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组织施工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整体工程顺利完成。 (六)落实接管,常态长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好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任务,做到工程建设与物业接管同步实施、工程竣工与物业接管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和接管单位作用,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紧密结合,确保整修一片、接管一片、管好一片。区、街两级协调指挥体系组织架构 一、成立区协调工作组 (一)区协调工作组领导及成员单位 组长:梁永岑区长 副组长:王晓亮常务副区长 张东明人大副主任 李纪扬副区长 李丽玲副区长(执行) 徐卫京副区长 区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信访办、建委、市容园林委、商务委、监察局、环保局、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体育局、综合执法局、市政局、审计局、人力社保局、公安红桥分局、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局、安全监管局、消防红桥支队、房产总公司、供热总公司、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一分局、城西供电分公司、自来水集团红桥分公司、燃气集团红桥分公司、广电网络红桥分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等组成。 (二)区协调工作组工作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年度改造计划;组织推动全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推动街道指挥部按照《工作导则》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做好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推动街道指挥部做好工程协调管理工作;推动改造后社区的验收、接管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确保巡查全覆盖;落实区级财政资金,组织产权单位(产权人)筹集改造资金;指导成立社区党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确保社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现常态长效管理。 (三)区协调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具体执行机构,负责推动落实工作组有关文件、决定及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1.区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人员构成 主任:于鹏洲房管局局长 副主任:胡万新房管局副局长(执行) 李荣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张镇民政局局长 焦其谊市容园林委副主任 高尚民建委副主任 范宝琛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卢敢财政局副局长 李宝英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孔令华市政局副局长 李卓颖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陈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丁强规划分局副局长 刘珂星公安红桥分局副局长 彭立新消防红桥支队副支队长 范明惠体育局副局长 吴鸿年房产总公司副总经理 曹会起三条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辛刚铃铛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伟芥园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安景山邵公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欣西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应龙西于庄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汪若彬丁字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新义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晓松双环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办公室常设机构及内部分工 区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房管局。办公室设综合服务组、项目管理组、清障拆违组、资金监管组、接收管理组。 (1)综合服务组 组长:胡万新房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宝英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房管局:主要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工程进度;信息和简报编写及宣传报道工作;各种会议组织工作;起草下发各种文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收集往来文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指挥部印章、档案管理。组织落实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有关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的信访事项,包括便民(8890)热线、人民网、北方网等方面转来的信访事项;群众通过电话来访或咨询事项;群众直接来访、咨询;社会监督员反馈的问题;督办各种信访件的落实情况并定期通报;做好区协调工作组日常费用的使用管理。 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相关立项、投资计划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 (2)项目管理组 组长:吴鸿年房产总公司副经理 副组长:焦其谊市容园林委副主任 高尚民建委副主任 范宝琛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孔令华市政局副局长 陈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丁强规划分局副局长 刘珂星公安红桥分局副局长 彭立新消防红桥支队副支队长 范明惠体育局副局长 各单位抽调技术人员,按照部门分工完成监督、管理、指导、推动、巡查等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指导推动各街道指挥部做好工程协调管理工作;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做好日常巡查,并按照市协调工作组要求做好巡查记录;指导推动街道指挥部管理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总包单位对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监理、施工,落实“三控两管一协调”和施工安全,推动工程核量、施工、验收、结算等工作。推动各街道指挥部、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管理总包单位,做好施工导则、安全、技术标准的培训、讲解和贯彻工作,推动街道指挥部、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总包单位完成各类工程资料、材料的编制、填报。负责组织区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街道指挥部、以及各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等单位对我区改造项目工程验收,并配合市协调工作组对我区的工程验收。 1.房产总公司副经理吴鸿年及房产总公司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推动各项综合修缮工作涉及安全整治项目中对小区围墙、房屋阳台及外檐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协助鉴定和维修,功能短板项目中弱电管线整理、更新补建信报箱、安装维修楼宇对讲门和对讲系统等涉及综合修缮的项目,并按照标准进行区验收工作。 2.市容园林委副主任焦其谊及市容园林委专业人员负责推动市路灯管理处对管辖范围内的小区路灯按原标准进行维修、养护工作,并按照标准进行区验收工作;协调推动停车泊位建设;指导协助总包单位完成破路相关手续办理;指导推动各街开展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 3.建委副主任高尚民及建委专业人员负责联系推动庭院燃气管网、户内立管和灶具连接管、二次供水等设施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和改造,推动老旧线路和配电箱使用状况的检查和维修工作、楼道公用照明设施的表计安装以及管辖范围内表计前供电线路的整理规范等工作,对非市路灯管理处管理小区的路灯进行核查、更换,以及向市路灯管理处移交等工作,并按照标准进行区验收工作。 4.市政局副局长孔令华及市政局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推动对安全整治项目楼间甬路、井盖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维修工作,对功能短板项目疏通更换小区排水管网等项目进行指导推动,并按照标准进行区验收工作,指导协助总包单位完成破路相关手续办理。 5.规划分局副局长丁强及规划分局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协调缺失单元门栋地名牌、楼体地名牌补建,配合做好房屋落地重建工作。 6.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范宝琛及市场监管局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推动电梯维修、改造或更新,并按照标准进行区验收工作。 7.公安红桥分局副局长刘珂星及公安红桥分局专业人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组织推动、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8.消防红桥支队副支队长彭立新及消防红桥支队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推动组织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及综合判定,指导推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并按照标准进行区验收工作。 9.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陈强及安全监管局专业人员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10.体育局副局长范明惠及体育局专业人员负责配建社区健身园设施及区验收工作。 11.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助配合等工作。 区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见附件1、附件2)协助街指挥部、项目管理公司做好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协助项目管理公司做好街内的协调和群众工作,做到整体工程协调推进。 市容园林委牵头市政、园林等单位,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项目做好必要的维修破损小区地面、维修补建园林绿化设施等工作;审批并组织小区的退绿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与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项目同步完工、同步验收。 (3)清障拆违组 组长:焦其谊市容园林委副主任 李卓颖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曹会起三条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辛刚铃铛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伟芥园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安景山邵公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欣西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应龙西于庄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汪若彬丁字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新义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晓松双环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职责:市容园林委、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将清障拆违工作与《红桥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和2017年工作计划相结合,改造小区优先开展清障拆违工作,确保首批15个小区6月底前,二批10个小区9月底前按照改造工作清拆标准完成清障拆违工作。指导推动属地街道按照工程开工要求,提前拆除小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清理燃气、消防等设施占压和楼间杂物,确保各施工单位能够按计划开工;保持清拆清违成果,防止回潮等,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做好日常巡查,并按照市协调组要求做好巡查记录。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按照工程开工要求,提前拆除小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清理燃气、消防等设施占压和楼间杂物,确保各施工单位能够按计划开工;保持清拆清违成果,防止回潮等。 (4)资金监管组 组长:卢敢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胡万新房管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财政局负责指导各项财务相关工作。指导建立财务制度和资金审批流程;落实区级财政资金;积极落实市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按照市财政拨款计划落实区财政资金并拨付改造资金,按照开工前拨付30%,施工进度达到70%再拨付40%,竣工验收后拨付30%的比例,由财政局拨付房管局,由房管局按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并对结(决)算、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监督,做好随程内审;指导建立财务制度和资金审批流程,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房管局:按照财务制度和资金审批流程做好工程款拨付工作;推动各相关单位做好工程结(决)算、随程内审等工作;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5)接管验收组。 组长:张镇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曹会起三条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辛刚铃铛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伟芥园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安景山邵公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欣西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应龙西于庄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汪若彬丁字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新义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晓松双环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职责:民政局主要负责小区接管及长效管理等方面工作,落实市协调工作组要求签署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制作安装各类公示牌;指导各街组织接管单位提前介入,无缝对接;研究制定我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办法、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标准和接管模式,推动属地街道落实接管单位,落实改造后设施设备的接管和维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指导推动属地街道、居委会以及街指挥部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接管单位,落实改造后设施设备的接管和维修,建立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指导推动居委会以及街指挥部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 (四)成立街指挥部 依照2017年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总体要求,本着“属地管理、紧密衔接、贴近群众”的原则,发挥街道一级政府的职能,5月底前成立由各街主要领导担任指挥,街道各职能部门、各驻街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街指挥部,建立科学完整,指挥高效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指挥体系。 街道指挥部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属地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群众监督员的选聘,以及问题建议的答复落实工作;组织居委会做好各项居民工作;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制度,落实日常巡查全覆盖,并按照市协调组要求做好巡查记录;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碰头会,协调施工中的问题;按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小区清障拆违工作,照《工作导则》做好安全类和功能类项目施工协调管理、自查、验收、小区服务及设施设备接管和长效管理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燃气、二次供水、路灯、供电等施工的施工协调及移交接管工作;做好与各专业施工的协调。 设立街指挥部办公室,由街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街指挥部日常工作,按照区协调工作组架构建立组织机构,设定专人与区协调工作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职能组对接,落实区协调工作组办公室及各牵头部门、职能组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处置属地发生的各项信访事项,负责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和工地扬尘治理等工作。制定街道2017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制,报区协调工作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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