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安办关于红桥区2013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安办关于红桥区2013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各街、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区食安办拟定的《红桥区2013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31日红桥区2013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区食安办为全面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食品安全需求,实现科学监管、严格监管、网格监管,确保全区食品安全,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3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坚持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扎实推进放心食品系列民心工程,深化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络建设,完善诚信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检验检测能力、风险检测能力、质量追溯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总体目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对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危及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得到加强;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食品流通经营主体资格确保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自律制度、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深入推进“放心餐馆”工程,强化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工作更加全面、严格、规范,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深入开展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放心奶”、“放心餐馆”、“放心馒头”、“放心猪肉”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有效引导广大消费者则有消费。三、目标分解(一)食品生产监管1.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率达到100%。2.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证后监管,证前抽查率不低于10%。3.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依法及时后处理率达到100%。4.按照“七个必查”的要求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检查率达到100%,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5.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监管覆盖率达到100%。6.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二)食品流通监管1.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巡查覆盖率达100%。2.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重点查处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经营行为,案件查处率100%。3.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工作,按照确定的任务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任务完成率100%。食品质量快速检测二级师资培训合格率100%。4.全力推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年内计划完成至少15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认定工作。5.进一步深化逐级培训工作机制,按照分局、工商所培训任务,进一步扩大对食品经营者培训的覆盖范围。6.努力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效能监管,进一步完善分局、工商所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三)餐饮服务监管1.全力推进“放心餐馆”工程,年内获得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笑脸”标识公示率100%。2.强化食品原料索证台账登记制度的落实,鼓励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建立电子台帐。3.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年内落实“五专”等制度,公示火锅底料、自制饮料食品添加剂配料表达100%。4.强化企业自身管理,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100%以上。5.督促餐饮单位100%与具有特许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餐饮废弃物清运协议。6.强化餐饮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承诺公示率达100%。7.强化食物中毒防范和应急处置,大型餐饮、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8.深化网格化监管,建立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率达100%。9.深化放心餐馆工程建设。力争优秀(大笑)和良好(微笑)餐馆达到60%以上,其中优秀(大笑)餐馆20%、良好(微笑)餐馆达到40%以上;不合格(不予授脸)不超过2%,并100%立案查处;强化公示和宣传,放心餐馆信息悬挂、摆放和及时上网公示率100%。10.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市1000平米以上餐馆、学校食堂、集体用餐供餐单位、中心厨房和连锁餐饮企业,力争100%达到B级以上水平,除餐馆外其他业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信息规范公示率达到100%。11.强化餐饮环节禁用和非食用物质的监管。餐饮单位100%禁止存放、使用亚硝酸盐和非食用物质。12.强化重大活动监督保障,保障工作规范率达100%。四、监管措施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络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验、专项整顿,确保全市食品安全。(一)食品生产监管由质监部门负责1.抽检计划(1)按照市质监部门的整体部署,结合产品季节性、节令性生产特点,区质监部门切实做好对获证生产企业的计划性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2)区质监局要组织对辖区内产业集中、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因稽查办案需要的食品进行抽检。(3)对食品加工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加强三聚氰胺监督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的出厂产品每周进行三聚氰胺抽检。2.监管计划(1)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认真梳理监管对象和监管工作两方面存在的风险,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完成好上级部门部署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处理好突发应急事件。(2)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积极争取增加编制,合理配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实行“网格化”监管,严格监管责任制。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逐步建立食品监管对象定期轮换机制,预防职业懈怠。二是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做优做强食品工业。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监督,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前抽查复审工作。进一步理顺食品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研究制定企业许可前培训、考核的机制,服务食品工业健康发展。三是强化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区质监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2009年第119号)要求开展自查,履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参加符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要求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遵守《实行食品企业停产报备制度的具体措施(试行)》规定。四是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抽检任务,加强对检测数据的分析和研判。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具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在2012年风险排查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这项工作,严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五是加强符合“七必查”要求的日常监管。针对食品监管薄弱环节,对食品企业开展以“查原料库、查成品库、查实验室、查生产环境、查实物质量、查添加剂使用、查废品处理”为重点的“七必查”日常检查。采取突击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肉制品、白酒企业原则上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其他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六是加大查处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被注销许可企业“回头查”行动,加强暗查暗访,采取不提前通知被检查企业的“飞行检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典治乱。七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天津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强化食品风险评价体系的指导作用,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针对性。要边实践边完善边提高,逐步变事后被动应急为事前主动预防,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八是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依托“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开展专题性科普宣传,增强消费信心。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生产许可信息和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定期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和执法打假典型案例,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维权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食品流通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1.抽检计划(1)抽检原则。坚持抽样检验与快速检测相结合、计划检测与专项检测相结合、普通食品与重点食品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提升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2)具体安排一是抽样检验安排。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按时完成计划抽检、专项抽检、重点抽检工作任务。二是快速检测计划。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突出对集贸市场、食杂店经销的小品牌食品的快速检测,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筛查作用,完成全年快速检测工作任务。2.监管计划(1)监管原则。突出日常精细化监管,进一步夯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2)具体措施。采取7项工作措施,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跨越。一是以宣传教育培训为抓手,提高执法监管人员与食品流通经营者履责能力。进一步深化三级培训,对内采取定期例会、研讨会、速检操作培训演练、业务骨干以案说法等方式强化内部经验交流,邀请专家授课讲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先进监管经验,培养食品安全监管骨干力量。对外,采取入店指导、恳谈会等方式宣讲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食品经营者的法制观念、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形式,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宣传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购买不合格食品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机制,深化考核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营造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以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为抓手,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按照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店统一部署,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办法。本着扎实开展、稳步推进的思路,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切实推进落实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积极推进食品经营者的道德诚信建设,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维护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三是以调整完善监管制度建设为抓手,打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夯实基础。一是对已建立的制度进行梳理,调整不适合食品安全法律规范要求的内容;二是结合当前食品监管工作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制定诸如食品安全信息舆情管理、食品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日常监管档案建设、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要求等制度;三是分门别类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活动。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薄弱环节等专项检查。挖掘食品违法案件线索,重点打击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扩大社会影响。收集整理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编印成册,指导各工商所查办案件。五是以提升食品检测工作质量为抓手,实现检测工作实际效果。一是全面落实年度检测计划,加大抽检力度;二是充分发挥抽检结果在媒体发布检测信息的作用,行政约谈不合格食品企业,扩大工商执法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六是以深入搞好调查研究为抓手,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难点问题。针对目前面临的监管无依据、法律规定不清、职能交叉、职业打假人举报反映出的新问题等情况,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为全市制定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意见提供依据。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理论性研究课题撰写活动,评选优秀文章,提高系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三)餐饮服务监管由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1.抽检计划(1)监督抽检原则。以落实国家餐饮食品监督抽检计划为基础,以2012年抽检发现的问题品种和问题项目为重点,突出餐饮环节特点,强化即时加工食品和易污染环节监测;结合辖区实际,适时安排区域抽检任务;强化现场快速监测技术的运用,实行现场快速检测筛查与实验室监测相结合的监督抽检方式。(2)重点检测样品。以特大型餐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9类业态为重点单位,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等13个品种为重点食品,结合不同季节特点,预计全年抽取不少于174件。(3)重点检测指标。以2012年全市检测发现的18项不合格指标(盐酸克林特罗、沙丁胺醇、盐酸多巴胺、硝酸盐、亚硝酸盐、日落黄、检测酸价、非极性组分、次硫酸氢钠甲醛、胶质填充物、柠檬黄、苯甲酸、山梨酸、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烷基苯磺酸钠、苏丹红、副溶血性弧菌等)为重点,针对餐饮业即做即食的特点,能采取现场快速检测的指标尽量采取现场快速检测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检验方式,对不能现场检测或者现场检测的可以样品,送市和区CDC实验室检测。(4)抽检任务分工。监测指标中难度较大的专项致病微生物和化学污染物、非法添加物等,由监督机构负责抽样,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送样检验。常规性致病微生物、化学污染物和餐饮具,由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检验,接受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和指导。2.监管计划(1)工作要求。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基层网底建设,借助公共卫生基本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加强社区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和相关信息传报,消灭监管盲区,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食物中毒防范。深化放心餐馆工程建设、强化宣传培训和信息公示力度,着力提升餐馆食品安全水平和优秀良好比例,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规范化监管。(2)工作重点强化10项重点,贯穿全年工作。一是深化放心餐馆工程建设。加大宣传和公示力度,提升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提升群众选择意识和社会效果;全面落实放心餐馆建设目标,加快形成科学持久监管机制,以放心餐馆工程为载体全面落实餐饮监管任务。完善餐馆自律、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群众选择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模式;积极探索和坚持放心餐馆工程建设与食品安全监管常规工作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坚持放心餐馆工程与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的结合与衔接,与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整顿规范行动相结合,与餐饮示范工程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餐馆动态基础信息,建立快速信息传递机制,推进建立许可、处罚信息报告系统建设。二是继续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制度的落实,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三是深化重点食品进货源头综合治理。做好乳制品、食用油、畜禽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在餐饮环节推动优先采购放心食品,加大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四是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和指导。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单位,持久开展食品安全整规活动;督促学校食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深入开展自查和互查,继续推行安全盒饭进校园制度,开展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五是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使用整规。以餐饮具采购使用、清洗消毒情况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为重点,开展专项整规活动。对自行清洗消毒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查餐用具清洗消毒规范情况、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对外购集中消毒餐饮具严查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抽检和检查,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的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惩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餐用具、自行清洗消毒不符合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卫生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六是强化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稽查。严格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实行行政许可“三分离”制度,制定行政许可、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投诉查处、案件回访、执法检查等内部制度。严把许可审批质量,简化许可审批流程,进行工作流程再造,公开办事程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方便;加强对监督执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的督导稽查,规范餐饮执法活动。七是严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事故处置、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对隐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故意逃避监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继续排查和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含“瘦肉精”肉制品、利用病死畜禽加工制作食品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八是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及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餐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餐饮服务应急管理职责,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九是强化对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继续实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关键控制技术的保障工作程序和要求,推进重大保障活动保障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继续实行百人以上就餐备案和留样制度,加强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巡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十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强化宣传教育效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3)保障措施一是深化网格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在网格化监管机制的基础上,探索符合区域实际监管模式。通过推进公共卫生基本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落实,织密监督网底。二是在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探索建立餐饮食品安全溯源机制。探索建立供货企业食品安全资质信息库(主要包括向餐饮单位供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和食品安全信息库(主要包括餐饮单位使用的食品名称、生产批号、规格、数量、检验合格证、购货单位及近期全项检验报告书等),使餐饮单位准确了解供货企业合法身份和产品的安全信息和流向。三是积极探索建立问题食品投诉举报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网站,开设投诉举报平台,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率,加大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四是继续强化重点关键环节监控。继续坚持“一个承诺”、“两个备案”、“三个公示”、“四道关口”“五项专管”和“六个关键环节”控制等长效监管机制,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各项制度落实的实际效果,加大食物中毒的防范力度。五是加大“标准图示法”推行力度,提升餐饮企业依自律的能力。在2012年部分餐饮单位试行“标准图示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行力度,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区域,制定“标准图示范例”,向餐饮单位推广,指导餐饮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标准图示”,规范和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六是继续加强重点时段监督,预防食物中毒发生。在夏秋季、节假日、开学、中、高考期间,适时发布预防食物中毒警示公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巡查。加强对婚宴和集体会餐活动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实行24小时值班,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防止群体食物中毒的发生。七是加强日常监督现场快速检测,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在日常监管和重大活动期间有计划的增加现场快速检测,合理安排重点品种和重点指标的检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机制,提高餐饮服务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八是加强对餐饮连锁企业和新兴餐饮服务业的监管。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机制,提升连锁餐饮企业和新兴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水平,促进整体食品安全水平提高。(四)生猪屠宰监管和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由商务部门负责1.“生猪屠宰”工作(1)支持肉联厂、众品等著名品牌企业扩大“放心肉”进超市、专卖店(柜)、菜市场的建设。(2)宣传和引导扶持优良猪肉品牌和企业,打击市场私屠乱宰行为。2.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探索我区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研究建立津酒集团诚信体系。五、风险监测与评估按市卫生局制定的天津市2013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六、信息化建设按照《食品安全共享信息管理办法》要求,整合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做好食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审核及日常监管工作。八、宣传教育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培训、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及监管信息。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做好2012年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全区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九、基层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街道、社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监管站和监控点作用,充实覆盖社区的协管员队伍,履行安全巡查、信息报告、加强宣传、协助执法4项职责。加强街道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协管员队伍与监管执法队伍的衔接配合,全面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快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继续完善基层食品安全考核机制。十、落实责任、督查与考核(一)质监部门。进一步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飞行检查”和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考评机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二)工商部门。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形成科学的监管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网格化巡查作用,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十查十看”》要求,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采取典型案例、座谈研讨、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大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本着重点突出、指标量化的原则,结合监管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细化量化食品安全考核指标,调动监管人员积极性,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任务有效落实。(三)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执法责任制,采取科包街、组包片、人包店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实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05〕232号),落实监管内容,规范监督流程,细化考核指标,加强督导检查。加大督查力度,严防责任缺失;对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和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将食品安全监管稽查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和年终考核范围,实现目标管理。各部门根据本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2013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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