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区产业园区
-
泰达城创意空间
天津-红桥区
-
万通上游国际
天津-红桥区
-
红桥文化产业园
天津-红桥区
-
红桥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天津-红桥区
-
红桥人力资源产业园区
天津-红桥区
-
红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区
天津-红桥区
天津红桥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红桥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红桥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红桥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街、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领导同意,现将区纠风办制定的《红桥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八年三月五号红桥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及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2008年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取得新的进展,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我区“一二三六”经济发展布局的顺利实施、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二、主要任务(一)继续下大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1.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职能部门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推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杂费和试行免教科书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并向高中阶段拓展。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废止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各种规定,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坚持和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和学校活动及“提高教育质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在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和学校活动中实行“挂牌”、“摘牌”制度的办法》。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医保结算办法,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制定《医疗卫生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落实《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指导意见》,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强化药品经营监管,试行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推进大型医院巡查制度。深化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3.纠正损害进城务工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进城务工农民工资的保障机制,维护其合法权益。4.突出抓好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二)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全面清理、审核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2.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加强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公共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三)认真解决治理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1.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行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进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高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重点督促电信、金融等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2.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3.严格规范报刊征订行为。巩固治理成果,坚决纠正以任何形式报刊征订搞摊派或变相摊派,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行为。着重抓好中小学和企业报刊征订限额制的落实工作,凡继续向基层干部和教师摊派报刊的,一律按顶风违纪查处。(四)常抓不懈做好专项治理和源头治本工作1.清理整顿涉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工作。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下发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做好对“三取消、一不准”的监督检查。即1997年后,未征得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同意而新增加的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区、市)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收费一律取消。各地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有关部门要健全企业治乱减负监督网络体系,强化减负办、主管部门和企业三级监督网络。深入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和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的“三查”、“三抓”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2.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督促和检查,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着重查处官商勾结,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受贿行为。要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措施,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强化多种监管手段,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体制机制。加大改革和制度建设力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并将不良行为单位和个人记录在案。3.深化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督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网上政务公开系统,在红桥政务网上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开辟执法依据、行政职权公开、政务投诉、民意征集、网上办事等子栏目。建立政务公开评议系统,依托红桥政务网开展政务公开评议。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逐步将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舆论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4.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立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加大政府采购专项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推行公务卡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快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建设。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五)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管措施。政府各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部门和本行业系统的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监督岗监督员和执法特邀监督员的作用,进行明查暗访,区纠风办向社会公开行风评议网址、博客网站、电子邮箱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特别是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年全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扩大参评范围的同时,增加被评议对象,将把具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职能,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75个部门和行业为评议对象。采取单位系统自评与全区集中评相结合,网上评与企业群众评相结合,平时督察发现的问题、接受投诉查实的问题与评议结果相结合,按照两个层面一季一评的方式进行。对评议结果统一排名,在一定范围通报。对综合满意率较高的部门和行业给予表彰鼓励,对企业、群众意见多的部门和行业,召开评议会由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促进作风转变三、措施和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红桥的重要任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重点,抓好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抓好专项工作的具体部署推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责,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并向牵头部门汇报。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加强工作考核。区纠风办将加强对纠风专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定期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特别是要加大对关系民生的市、区委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力度,监督检查要注意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正之风的苗头性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找漏洞,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查处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三)注重调查研究,不断加大源头防范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不断研究纠风工作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分析和把握规律性特点,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源头治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大防范力度,强化防控措施,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天津红桥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关于印发《红桥区职业技能培训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细则(修订版)》的通知
2024-08-27
关于印发《红桥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8-26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2024-08-19
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2024-01-31
区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命名红桥区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决定
2023-12-28
关于认定及取消红桥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的通知
2023-10-20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2023-08-17
天津市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
2023-07-27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