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红桥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红桥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卫计委拟定的《红桥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3日 红桥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天津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2号)精神,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和市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天津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2号)为指导,从我区中医药发展实际出发,坚持中西医并重,以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为重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以政策扶持为保障,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统筹推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卫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功能完善、特色优势明显、方便可及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提供10项、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能够提供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满足基层群众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需求。中风病、冠心病等重点病种中医诊疗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具有中医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 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扩大;居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进一步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以区中医医院、红桥医院中医科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中医坐堂医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办中医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在综合医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审批局参与) 2.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加强重点专病建设。创新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行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分层分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非药物疗法的特色和优势。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建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3.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方法培训推广,提升基层运用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4.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落实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对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审批局参与) 5.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全面提升我区中医信息化建设水平,构建区级健康云平台,实现全区中医医疗数据的互联互通。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搭建区域检验、影像、心电等区域中心,支撑中医药专科医联体信息互通,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提供中医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个人健康信息查询等便捷服务,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人力社保局参与)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形成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运动和八段锦、五禽戏、六字诀等健身气功。(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2.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强化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中医“治未病”质控中心工作机制,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容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三伏贴、三九贴、膏方等治未病技术方法的规范和培训。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生活方式。(区卫生计生委、区科委分别负责) 3.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养老机构设置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或与区中医医院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在养老机构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和中医养生功法。(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分别负责)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1.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师承教育水平。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挖掘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 2.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鼓励支持名老中医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 3.推进理论与技术创新。深入研究中医理论的核心内涵,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科委参与) (四)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宣传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理念,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的职业精神,形成良好行业风尚。加强中医各类机构文化建设,塑造中医药行业特有的人文环境。(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 2.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丰富传播内容和方式。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区卫生计生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长效协作机制,区卫生计生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推进我区中医药稳步发展。不定期举行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总结经验成效,向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调整、绩效考核等政策,建立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临床路径推广应用,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各区人民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参与)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中医药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不断调整和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深化中医住院医师、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探索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区卫生计生委参与) (四)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水平。(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中医药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创新中医药管理模式,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健全我区中医药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和“大医精诚”的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不断扩大中医药文化影响力,打造系列中医药公益宣传片,宣传中医药的五种资源优势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努力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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