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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各街、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红桥区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31日红桥区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2011年,我区落实《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津政办发〔2010〕123号),制定并实施《红桥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红桥政办发〔2011〕6号),取得一定成效,基本解决了“入园难”问题。为全面落实《天津市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总体目标,巩固成果,提高水平,不断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特制定本计划。一、工作思路以体现公益、普惠为宗旨,以幼儿健康、快乐成长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提高保教质量,努力构建以公办园为主体,各类型幼儿园均衡发展的良好格局,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围绕这一目标,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内涵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多种形式增加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接收新小区配套幼儿园,进一步扩大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到2015年,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力争突破96%。全面普及社区早期教育。确保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95%,专业合格率达到90%。三、主要任务(一)科学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科学规划布局,加快园所建设,改善办园条件,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服务能力,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求。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红桥区现有幼儿园21所23处,其中公办幼儿园15所17处,民办幼儿园6所,达到城市每个街道至少建有一所公办幼儿园要求,各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均在1公里之内。随着西站城市副中心的建设和西于庄、铃铛阁等地区的拆迁,我区居民有逐步西迁趋势,为此,我区计划于2015年在我区西部和苑C、B两地块配套幼儿园投入使用的基础上,再配套建设一所幼儿园,以满足和苑地区学龄前儿童的入园需求,积极支持街道等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2.扩大公办资源规模发挥学前教育资源优势,不断改进和提升公办园的办学条件,将部分新建幼儿园用于公办园改善办园条件,发挥优质公办园的骨干作用,将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全区。3.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为依据,以“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为指导方针,以“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审批行为”为工作目标,为社会力量办园营造良好的申办环境。对年检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4.普及儿童早期教育进一步完善以政府统筹领导,以社区为依托,教育、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充分利用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和社区服务平台,为0—3岁婴幼儿的家长和看护人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同时,指导和帮助各街道进一步规范对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的监督与管理,实现早期教育全覆盖。(二)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进一步提升保教质量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形成以幼儿为本的教育模式和科学健康的教育环境,整体提升保教质量,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1.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天津市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强化基于园所实际的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强调在观察了解幼儿发展水平及原有经验前提下,选择符合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的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引导幼儿在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的学习方式中主动学习和发展。依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完善《红桥区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标准》。2.规范教育行为强化幼儿园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幼儿教育规律,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注重让幼儿在与同伴、成人的积极交往中,享受快乐童年,促进个性健康成长。积极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克服“小学化”倾向。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管理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督导评估。3.完善园本教研制度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区域园本教研及片区联动教研的水平和质量。重新修改现有的园本教研标准,让幼儿园的教研更加科学化、合理化,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出台《红桥区幼儿园园本教研评价标准》。同时,高效地发挥教研部门的专业引领作用,采用多元化的教研模式,帮助教师解决来自教育实践的难点及困惑问题。4.深化特色建设深入开展特色研究,鼓励各幼儿园总结提炼自身的特色优势,结合实际帮助幼儿园打造办学理念、管理模式、教育环境、课程建设、教育方法特色等,逐步实现园所特色由一元走向多元的趋势,用特色打造品牌,提升办园品质。5.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学前教育合作帮扶机制,均衡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挥名园辐射作用,开展民办园与优质国办园结对活动,定期由优质国办园对民办园进行指导,加强民办园与国办园之间的互学与沟通,实现区域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三)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体系,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水平构建灵活开放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强化师资队伍管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1.保障师资来源面向本市及外省市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招聘应届专科毕业生,高校幼儿教育特长相关专业招聘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完善准入制度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天津市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落实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到2015年底,幼儿园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炊管人员100%持证上岗。3.多渠道补足配齐师资按照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例不超过1:9,由区教育局合理制定幼儿教师招聘计划,多渠道补充教师,逐年增加幼儿教师招聘人数,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按照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不超过1:7,由各幼儿园按照职位分类、专兼结合、一人多岗、后勤服务工作逐步实行社会化的原则,积极拓宽来源渠道,合理配备各岗位教职工。健全师资队伍的配备、资质、职称、流动的动态监测机制。4.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首位,完善监督机制和表彰奖励制度。健全以幼儿园和教育中心为主体,师大和教科院等教育机构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协调保障,培养与培训相衔接的、开放多元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建立高校、区教育中心和幼儿园联合培养教师的模式。落实第五周期继续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改革学前教师教育课程结构及内容,研究制定学前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师教育机构质量评价体系,确保培养培训水平。5.落实工资待遇区教育局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落实在编教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对非公办幼儿园教师的统一管理,规范聘用标准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形成有序、高效的管理机制。(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整体管理质量加大学前教育执法力度,完善财政投入体制、人事劳动制度和安全保障机制,深化办园体制改革,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1.推进依法办学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关于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加大学前教育执法力度,将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全部纳入各级各类评估验收范畴,进行具体监督与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切实保障儿童和教师的合法权益。2.改革投入体制推进幼儿园收费改革制度,把幼儿园收费纳入国库,实施统一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学前教育资助金管理办法(暂行)》(津财教〔2012〕26号),对特殊需要儿童实施学前教育资助。3.创新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市级领导、区政府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家园合作机制,不断推进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指导家长科学育儿。鼓励社区、行业企业、幼儿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事业规划、保育教育管理、考核评价等。完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政策,健全区教育局与街道办事处共同管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新型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民办幼儿园日常监管制度、退出制度和年检制度。区政府组织公安、综治办、教育、卫生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取缔无证园所。4.强化安全规范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要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严格过程管理,规范各项操作细节,规范文本档案模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做到零事故、零发生。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深入落实区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确保本计划顺利完成。(二)加强督导检查,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区人民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范围,建立奖惩和问责机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对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针对学前教育督导责任区,组织经常性督导。(三)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学前教育宣传月制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普及学前教育基本知识和科学规律,大力宣传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务实举措、创新成果、典型经验,加强交流合作和学习借鉴,以开放的姿态创新学前教育发展途径,不断开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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