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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经区领导同意,现将《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按照《关于印发红桥区“十三五”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红桥政办发〔2014〕27号)的相关要求,为了系统总结宣传“十二五”期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描绘“十三五”规划发展蓝图,形成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共谋未来发展的良好氛围,拟组织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的总体安排 展览要做到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内容鲜活、资料齐全。拟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主要任务是开展前期动员、准备工作,确定筹备组、内容模块和宣传形式。 主要开展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成立筹备组。组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新闻宣传五个小组,分别由发改委、建委、市容园林委和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二是科学策划内容版块。“十三五”规划展拟分为三个主要版块,即:“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十三五”规划展示和“十三五”规划沙盘展示。 三是合理确定宣传形式。采用宣传展板、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在红桥在线和红桥政务网上开辟专栏,创建“建言十三五”微博话题和“红桥十三五规划建言”微信公众号,进行全方位宣传。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8月到12月),主要任务是科学统筹布展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主要开展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筹划布展形式。合理策划、安排展示场地、相关布展内容、环节、走位等展示活动筹备工作,研究确定展示版块,展板规格和数量。 二是审核文字图稿。各筹备组牵头负责版块内容,反复研讨确定展板形式、图片、文字等具体内容,并负责印刷校对,确保高水平布展。 三是组织宣讲团队。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建义务宣讲队,安排在布展期间,为到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群众进行宣讲服务。 (三)第三阶段:正式展览阶段(2016年1月到6月),主要任务是全面展示“十二五”发展成果和“十三五”规划蓝图,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主要开展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展出安排:展示活动拟安排在红桥规划展览馆进行,展期预计半年左右。统筹组织安排相关会务及培训工作,做好引领、讲解、安保等相关服务。 二是提前协调与会领导,组织参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居民群众进行参观。 三是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借助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助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 二、参展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研究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建委、区科委、区市容园林委、区人口计生委、区合作交流办、区人防办、区综治办、区法制办、区民宗办、区审批局、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市政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委党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展览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布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指派一名分管领导,统筹做好资料提供、展板制作等工作。 (二)强化衔接协调 此次活动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统一组织布展、宣传等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加强工作衔接,切实形成协调一致、沟通顺畅、配合密切的工作机制。 (三)注重工作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展览顺利进行。附件: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筹备安排及责任分工附件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筹备安排及责任分工根据《红桥区“十三五”规划展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将展示版块内容安排及具体责任分工细化如下: 一、版块内容“十三五”规划展拟划分为三个版块,即:“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十三五”规划展示和“十三五”规划沙盘展示。 (一)“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 本版块重点包括6部分内容: 1.经济发展。包括:经济发展综述;经济总量、经济增长、财政实力、产业发展、结构优化、楼宇经济、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园区建设、政府职能转变;招商引资,企业引进;科技创新、创新创业;体制改革、人才工作等内容。(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商务委、科委、合作交流办、统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负责) 2.城市建设。包括:城市建设综述;“一极两区三廊”建设成果;重点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房屋征收安置、房屋管理、物业管理和旧楼改造等(由建委牵头,房管局、房产公司、城投公司及各有建设项目的单位具体负责) 3.城市管理。包括:城市管理综述;美丽红桥建设、市政建设、市容改造、环卫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园林建设、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水环境、声环境、生态区建设、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等指标实现情况等(由市容园林委牵头,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市政局、潞河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负责) 4.社会事业。包括:社会事业综述;人民生活、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教育事业、卫生事业、社会管理创新、工会事业、妇女儿童事业、共青团事业、残疾人事业、精神文明、民主法治、民族团结、公共安全、国防安全、人民防空、社区建设等(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宣传部、综治办、法制办、民宗办、人防办、民政局、文化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总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负责) 5.领导关怀。包括:国家及市领导赴我区调研走访等(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6.荣誉称号。包括:我区获市级以上的主要荣誉(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五”规划展示 本版块重点包括“十三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布局、重点产业以及20项专项规划成果等。 1.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由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发展布局,包括十大产业园区、十大生态景观、五十座楼宇和城市副中心布局(由发展改革委、规划分局牵头,商务委、市容园林委、文化旅游局负责) 3.专项规划主要成果 主要包括各专项规划目标、指标、定位、布局等重要内容。(由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20个专项规划编制单位负责) (三)“十三五”沙盘展示 本版块将形象立体地展示“十三五”期间红桥区整体建设布局规划以及“三城一中心”的重点发展布局。 1.十大产业园区展示(由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十大生态景观展示(由文化旅游局、市容园林委牵头负责) 3.五十座楼宇展示(由商务委牵头负责) 4.可开发土地(由建委牵头负责) 5.自创区红桥分园展示(由科委牵头负责) 二、责任分工1.区发展改革委:筹备组成员单位。负责牵头策划组织规划展整体活动安排。组织策划“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部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专题版块;组织策划“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及发展布局等相关内容;组织策划沙盘展示相关内容。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发展及结构优化、固定资产、体制改革、“促惠上”活动和价格管理的重大成果。 2.区建委:筹备组成员单位。配合发展改革委牵头策划组织规划展整体活动安排。负责组织策划“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中的“城市建设”专题版块;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城市建设相关重大成果和“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3.区市容园林委:筹备组成员单位。配合发展改革委牵头策划组织规划展整体活动安排。负责组织策划“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中的“城市管理”专题版块;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城市管理相关重大成果和“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城市管理专项规划;策划“十三五”沙盘十大生态景观展示。 4.区委宣传部:筹备组成员单位。配合发展改革委牵头策划组织规划展整体活动安排。负责组织策划“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中的“领导关怀”和“荣誉称号”两个专题版块;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文明城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成果。 5.区规划分局:筹备组成员单位。配合发展改革委牵头策划组织规划展整体活动安排。组织策划“十三五”规划展示中发展布局的相关内容,实现三规合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控规地图展示;配合发展改革委牵头策划“十三五”沙盘展示。 6.区委组织部: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人才强区事业主要成果;筹划并报送“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人才工作规划。 7.区委办公室: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中的“领导关怀”和“荣誉称号”具体内容。 8.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中的“领导关怀”和“荣誉称号”具体内容。 9.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人大工作主要成果,以及“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中的“领导关怀”和“荣誉称号”具体内容。 10.区政协办公室: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政协工作主要成果,以及“十二五”期间重大成果展示中的“领导关怀”和“荣誉称号”具体内容。 11.区商务委: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五大产业之现代商务(楼宇经济)和商贸流通业发展成果;以及企业转型、载体盘活、菜市场建设、节能减排等重大成果;筹划并报送“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五十座楼宇规划和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规划;策划组织“十三五”沙盘五十座楼宇布局展示。 12.区科委: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五大产业之科技产业和创意产业发展成果;以及产业园区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等重大成果;筹划并报送“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规划;组织策划“十三五”自创区红桥分园规划展示;策划组织“十三五”沙盘自创区红桥分园展示。 13.区人口计生委: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专项规划。 14.区合作交流办: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招商引资工作主要成果(含8大招商部成果),以及“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招商引资专项规划。配合发展改革委协调规划展览馆布场等相关事宜。 15.区人防办: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人防工作及应急体系建设等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期间规划展示中的人防建设专项规划。 16.区综治办: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综合治理及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期间规划展示中的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规划。 17.区法制办: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期间规划展示中的依法行政专项规划。 18.区民宗办: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期间规划展示中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19.区审批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行政审批事业主要成果。 20.区财政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财政收入、税收结构等主要成果。测算安排“十三五”期间财政收入增速、指标。 21.区房管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房屋销售主要趋势、房屋征收及安置主要成果。 22.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期间规划展示中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专项规划。 23.区司法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司法及“六五”普法等工作主要成果。 24.区民政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社区建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工作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期间规划展示中的社区建设专项规划。 25.区教育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期间规划展示中的教育事业专项规划。 26.区卫生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期间规划展示中的卫生事业专项规划。 27.区文化旅游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五大产业之文化旅游业发展成果;策划组织并报送“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十大生态景观规划和“十三五”期间规划展示中的文化旅游事业专项规划;策划“十三五”沙盘十大生态景观展示。 28.区体育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体育事业主要成果,“十三五”期间规划展示中的体育事业专项规划。 29.区市政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市政工作主要成果。 32.区统计局:负责统计报送“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及增减趋势。 33.区环保局:负责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环保相关工作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生态与环境保护发展专项规划。 34.区市场监管局: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市场繁荣与监管、引进企业情况等工作主要成果。 35.区安全监管局: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等工作主要成果。 36.总工会: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工会工作主要成果。 37.团区委: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共青团工作主要成果。 38.区妇联: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妇女儿童工作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规划。 39.区红十字会:筹划并报送“十二五”红十字工作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期间规划展示中的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40.区残联: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主要成果,以及“十三五”规划展示中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41.区委党校:筹划并报送“十二五”期间人才培训工作主要成果。 三、工作要求(一)筹备要求: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格和要求制作,确保成果展示内容质量。内容安排上要特色鲜明、突出重点,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五年来的主要成就和贡献。 (二)报送形式:要图文结合。报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文字综述部分,控制在300字以内,要求.doc格式。二是图片展示部分,包括:图示、表格及照片等,数量不少于8张,照片要求.jpg格式,像素不低于2500*2000(500万像素相机),同时附文字说明。 (三)报送时间:各责任部门务必于8月20日(周四)下班前将上述内容发送至指定邮箱:sswgh2014@126.com,邮件名标明报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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