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5〕1号),进一步加快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关于加快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实施意见》,已经第2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4日(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86516971)(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加快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实施意见2015年1月,天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20年形成“一区多园”的创新发展格局。为了进一步加快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概况与定位(一)基本概况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位于红桥区西北部,是我区重点打造的知识型、科技型、生态型的都市科技产业园区。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光荣道科技产业园为主体,包括河北工业大学红桥校区、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中船重工七0七研究所、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中煤天津设计工程公司和天津城建设计院等一批科研院所及重点企业。北至丁字沽三号路,南至子牙河北路,西至天平路接西纵快速路,东至咸阳北路,用地面积0.84平方公里,其中经市规划局与市国土房管局核定的政策覆盖区面积为0.8079平方公里。(二)内涵定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建设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就是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资金链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努力建设成为“三城一中心”规划中的重要支撑区,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天津创新创业先行区。把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主线,率先实现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实现社会经济的整体转型,通过创新网络核心枢纽培育、城区产业结构转型、科技创新人才集聚等路径,打造天津创新创业核心区。——京津冀协同创新标志区。坚持问题导向,广聚优质资源,瞄准京津冀产业分工定位,拓宽视野,打破行政区划范围,通过区域创新网络打造,形成京津冀区域创新网络中以应用研究和研发转化为核心功能的重要节点。——全国科技创新典范区。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老城区科技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服务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发展战略,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在全国树立老城区科技创新的新典范。二、目标与产业(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园区企业数量超过1000家,总收入突破100亿元,其中,科技小巨人企业2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企业R&D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从业总人数的比重达80%以上。园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努力建设具有全市乃至全国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和区域创新中心,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自主创新的新高地。(二)主导产业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天津市优势产业资源,立足红桥区城市功能定位,顺应产业发展趋势,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着力培育和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带动作用显著的智慧产业和科技服务业两大主导产业,构建与现代化大都市城市副中心地位相适应、具有产业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提升产业发展竞争力。在智慧产业方面,一是以卓朗科技为龙头,开展大数据研究与开发、云计算和系统集成等服务,打造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云计算生态系统。二是以宝能创业中心、八戒天津园区为依托,建立我区互联网跨界融合技术开发与应用产业联盟和互联网双创基地。三是以在建的正融科技大厦为依托,发展智慧化智能设施和生态环境,向智能化、标准化、通用化、平台化发展。四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适时推进下一代通信网络、智慧城市、虚拟现实、智能金融等产业发展,为园区打造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完整和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在科技服务业方面,确立创新创业孵化和依托高校院所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两大主要发展方向。一是依托八戒天津园区、意库创意园、青年创业园、速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天津商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等科教研发基地,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和高校教师带职创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把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成为高层次创新人才汇集、创新创业活跃的栖息地。二是不断整合红桥区现有的研发设计、检测咨询和基础研究资源,依托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天津城建设计院和中煤天津设计工程公司,重点提升隧道和地下工程设计、勘察设计等综合能力,研究探索新型桥梁结构设计、施工和应用等新技术;依托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进一步发挥该院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在检测、咨询上的资源优势,逐步形成在无机盐、工业水处理、催化材料、新能源材料等领域的检测咨询品牌特色;进一步挖掘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在电气、材料、化工、机械、土木、信息、控制、能源、管理、金融、制冷等特色优势学科的科研力量,建立面向园区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大型实验室和实验仪器开发开放制度,依托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服务业附加值,开展研发设计、创意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评估与交易、科技咨询等相关服务,适时拓展机器人和智能产品、人机工程设计等系统解决方案。三、任务与措施(一)战略任务以五个“着力”为重点任务,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扎实推进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1.着力聚集科技资源创新要素一是健全科技支撑架构。政府、园区、企业要与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七0七研究所等大学院所建立联系密切、相互支撑的产学研政体系,全力打造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地域品牌。二是加快区域协同发展。探索与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其他区域协同创新模式,开展多园多基地建设,形成功能梯度布局、产业错位发展的格局。三是开展跨领域跨行业合作。鼓励有实力的科技型企业开展品牌延伸、资本渗透、跨国经营、海外合作等,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合资合作,积极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四是建立全价值链服务平台。搭建科技综合信息、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交易、科技投融资等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从创业到发展再到上市的全价值链服务。2.着力打造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导产业一是围绕核心企业带动发展。以卓朗科技、八戒天津园区、宝能集团(天津)公司、七所精密、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和天津城建设计院等多家大型研发、设计类企业为核心,制定扶持新设立研发机构发展政策,面向创业者提供开发支持、运营支持、渠道推广、商业变现四大服务体系,推动核心技术和“杀手锏”产品开发。二是引导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打造卓朗科技园云计算和物联网产业集聚区、宝能创业中心互联网技术开发与应用产业发展基地、中铁隧道等工程设计联合创新基地、河北工业大学红桥校区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四个科技服务集聚功能区,整合红桥区现有的研发设计、创意设计、信息技术、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优势资源,不断形成创新驱动的新动力和新经济增长点。三是依托亿元楼宇优化发展。依托宝能创业中心和银泰大厦两座亿元楼宇,完善载体配套和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升载体使用效率和使用质量,加快推进宝能科技广场、正融科技大厦和泰盈科技大厦的建设进度,提高产业素质。四是推动功能区块特色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控股、独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功能区块建设,集中力量推动功能区块上规模、创特色、出效益,不断增强功能区块的吸引力和集聚力。3.着力打造创新型人才队伍一是实施“适用人才聚集工程”。充分借助天津市五大战略叠加的机遇期,围绕主导产业引进一批具有综合管理和经营能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二是实施“全员素质提升工程”。开放社会人才培训机制,发挥企业在培训人才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加快高技能员工培养,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三是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按照主导产业要求,重点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物、技术骨干和创新团队,扩充园区人才储备。四是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对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活动,帮助企业建设一支有抱负、懂经营、善管理、敢创新的企业家队伍。五是实施“高水平人才创业工程”。支持“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在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转化科技成果或创新创业,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零房租”大学生创业专区,建设青年创业公寓,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支持,增加示范区创新活力。4.着力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化一是加快完善高端人才服务体系。完善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简化人才的居留、落户、住房、医疗、养老、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问题。二是重点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建设一批“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完善科技情报信息、资产评估、会计事务、信用评价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各类服务创新创业的协会建设。支持重点企业和高校院所在原光荣道科技产业园招商展示中心的基础上,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招商展示平台,作为洽谈、展示、合作、交流的重要载体。三是加快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设立,提升银泰大厦、宝能创业中心等创新创业基地发展水平,建立创新人才、创业辅导、投融资服务一体化的创新创业社区。四是健全发展科技园区服务体系。搭建一批数字化生活服务运营平台,积极开展园区智能楼宇、产业生态地理信息系统以及特色云服务建设,推进管理、监控、节能、安防等智能化技术和系统的开发应用,推动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五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转让和交易体系。探索建立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审议制度,赋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完善科技成果收益激励机制,提升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5.着力推进科技金融便利化一是强化政策支撑。整合现有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扶持基金,用于产业建设和扶持产业化项目。对企业、机构获得的国家和天津市重大科技专项,给予一定比例资金配套支持,推行助创券政策。二是拓展融资服务。引导红桥区内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与园区企业开展金融对接,共同参与开展银政企合作模式,推进非上市股权交易平台(OTC)运作,为科技型企业成果转化提供融资服务。三是完善融资担保。积极尝试以房产抵押、设备抵押、主营产品库存抵押和股权质押等一系列反担保方式,逐步形成以解决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融资问题为导向、多元化注资结构的融资担保体系。四是推进金融创新。积极探索适合园区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开展融资租赁、公司理财、科技保险、账户托管以及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二)保障措施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决策协调机制,确保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稳步推动,达到预期目标。成立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梁永岑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区长王晓亮、副区长李纪扬、马政、李丽玲、徐卫京、刘玉明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区招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规划局、区房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局、区法制办等作为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委,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保障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平稳运行。2.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和指导等工作。区商务委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务商贸、楼宇单位的沟通交流和合作;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民营企业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区科委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日常沟通协调和管理工作;加强与市科委在委区共建方面沟通衔接;负责主导产业聚集、创新平台搭建、政策宣传推广等工作;负责与高校院所的沟通协作和产学研合作等工作。区建委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推动等工作。区市容园林委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共区域标识、城市雕塑、楼宇立面等工作。区招商局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宣传推介、协调推动、跟踪服务等工作。区财政局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拨付等工作。区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认定的高级人才、贡献突出人才优先落户等事宜的协调办理工作。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为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荐、迁入企业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子女在中小学就学等事宜的协调办理工作和优惠政策的拟定工作。区规划局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整体规划指导、审批等工作。区房管局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土地整理、出让等工作。区国税局主要负责加强对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荐、迁入企业国税部分帮扶政策和服务等工作。区地税局主要负责加强对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荐、迁入企业地税部分帮扶政策和服务等工作。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对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模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监测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对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区审批局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点投资项目、经贸商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以及相关事项。区法制办主要负责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3.加强培训,扩大宣传深入研究科技部印发的《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加大对服务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相关部门一线人员的政策培训,增强做好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快编制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招商宣传手册,进一步加强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宣传推广,通过电视、新媒体、网络、报刊等媒介资源扩大红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4.政策支撑,优化环境不断完善“20+1”政策体系,进一步凸显示范区“政策洼地”效应。加大政策宣讲力度,结合“6+4”政策,做好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落实《红桥区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新引进的科技型企业年区域经济贡献0.5万元(含)以上的,连续三年给予企业相当于年区域经济贡献60%比例的扶持资金;对完成股份制改造、挂牌交易和上市发行股票的科技型企业,给予30-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25万元扶持资金;对组织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的企业,给予50-150万元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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