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红桥区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红桥区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区食安办拟制的《红桥区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6日 红桥区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依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和《2016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化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络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向好,特制定本计划。一、工作目标 依法落实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和职能部门法定监管的责任,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两级食安办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食品生产安全问题;食品流通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食源性疾病监控能力,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二、分解目标 (一)食品生产监管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报告制度,加强食用油、白酒等重点行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实地核审率100%;按照计划完成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按照“七必查”的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食品流通监管 严格落实法定监管责任,采取日常性检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督促开办企业认真履行相关的法定义务;加大抽检和快检力度,扩大抽样检验和速检的范围,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技术优势;积极落实市级管理示范店的推荐工作,100%完成2016年市级和区级示范店的工作目标,巩固提高已命名区级示范店管理质量;食品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过期变质、“五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加大案件查办的工作力度,着力规范并依法查处销售环节中散装食品、冷冻食品、加工食品、低温保存食品不规范的问题,确保消费安全。加强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培训的力度,不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餐饮服务监管 全面落实网格化执法责任制度,严格市场主体准入,认真执行许可审批程序和标准,在餐饮服务企业全部实现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以明厨亮灶和标准图示法为主要抓手,全面提高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继续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制度,公示率达100%;严格落实餐饮企业重点环节和关键点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原料索证台账登记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100%;及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行为,坚持做好应急和防范工作,提高重点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和各项保障任务的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三方责任”,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进一步完善我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形成“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履职到位、主体落实、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一是强化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与街道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细化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培训考核机制,通过工作培训、工作考核、督查督办、统一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全面提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能力。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根据市食安办新调整的部门分工文件,我区出台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进一步强化执法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分工职责,强化问责力度,以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有序运行。三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覆盖发放食品安全负面清单,整体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企业“不踩红线、保住底线”。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履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二)全力做好抽检、快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一是根据国家、天津市抽检快检工作安排,对各环节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安排采样点位,严格按照整体工作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抽检快检工作与日常监管、监管重点、重点时节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我区抽检快检工作计划,加强对检测数据的分析和研判,严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全年生产、餐饮、流通、保健食品四个环节监督抽检重点品种43个,196批次;食用农产品以畜禽肉、鲜蛋、蔬菜、豆类为重点品种,监督抽检240批次;快速检测重点品种47个,443批次。三是根据《2016年天津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部署,区卫计委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统筹安排,全力做好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抓实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 继续深化“示范店”“放心餐馆”等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的考核和表彰,扩大民心工程的建设成果,保持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的连续性和生命力,要巩固食品放心工程已取得的成效,采取有效举措,通过推行“标准图示法”、明厨亮灶工程,继续提升放心餐馆质量。加强督导推动,严格复查,继续提高“示范店”数量和建设水平,完成2家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20家区县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 (四)建立“四有两责”工作机制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管干部量化考核办法》文件要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四有两责”的落实,即食品安全监管要“有人、有岗、有责、有手段和落实监管职责和检测职责”。加强督导,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执行力度,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双落实”。 (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可追溯系统 按照《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安排,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原则,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食用油、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生产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大型餐饮企业为重点单位,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上上报追溯信息,逐步建立健全可追溯系统。 (六)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 加强食品安全专业队伍建设,落实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和食品安全首席卫生监督员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演练,提升食品安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七)借势出击,填补“监管空白” 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2016年天津市将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现场制售、食品摊贩”(以下简称食品“三小”)相关政府规章。要充分发挥街市场监管所、街道办事处、社区监管站的作用,发挥联查联办工作机制,发挥最大执法效率。在整体部署、迅速出击,想招法、出措施上下功夫,切实解决食品“三小”监管难题,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 四、监管措施 (一)提升监管能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开展培训,提升基层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懂技术、通法律、善调查的基层执法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监管责任制,明确基层监管机构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转变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问题发现能力,规范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许可准入,持续保持良好生产经营条件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把材料受理、现场核查、许可审批三个环节,加强审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效能,认真组织开展证前抽查和证后核查审计工作,监督企业持续保持生产条件。 (三)加大监管力度,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针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突出对校园周边、商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暗查暗访,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典治乱。 (四)狠抓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全市工作部署,开展“打四黑”、假冒伪劣、“五无食品”、“两超一非”、保健食品打击“四非”等专项治理整顿,结合我区实际,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薄弱环节等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挖掘违法案件线索,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违法使用违禁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五)加强协调配合,构建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继续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件处置、宣传教育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食安、公安、卫计委、教育局、商务委等部门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建立风险隐患信息交流、重大问题协同研究等工作机制,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应急条件保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形成联合防控的工作格局。 (六)关注舆情信息,防范食品安全监管风险 继续做好媒体曝光、上级部署、12315反映集中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舆情信息处置工作,加强舆情监测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妥善处置食品、食用农产品突发事件,有效遏制问题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危害,确保问题食品、食用农产品及时下架退市、停止销售,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七)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将2016年确定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落实年,积极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开展专题讲座、培训、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观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监管工作成效、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各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天津市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本计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监管责任、监管措施和进度安排。要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监管工作,确保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 区食安委会同有关部门于2016年6月底前和12月中旬,对区食品安全相关责任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执行情况、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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