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指南(2020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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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指南(2020版)的通知》的通知 红桥教发〔2020〕8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园)、民办托幼点: 现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指南(2020版)的通知》(津教政办〔2020〕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2020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指南(2020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中职学校,各直属学校,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办学单位,各学生军训基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制定《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指南(2020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指南(2020版)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同时也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指南(2020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影响校园食品安全的难点、痛点、堵点,以补短板、建机制、保安全为目标,以全覆盖、查隐患、严治理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分类施策、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检查工作要压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担当作为,把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高起点谋划、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顽症,一把手要亲自抓、班子成员要联合抓、分管领导要主动抓,要以“滚石上山,壮士断腕”的力度加以解决。对检查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加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 适用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学校、托幼机构和学生军训基地(含民办学校、民办托幼点,以下简称“各学校”)。 四、步骤和方法 检查工作采取学校自查,区(街镇)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主(管)办单位全覆盖检查,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明查暗访等步骤进行。 (一)学校自查 按照《高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生军训基地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或《民办托幼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中规定的任务清单内容和检查项目,各学校组织人员重点对学生食堂、校外配餐、超市(小卖部)、饮用水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 区(街镇)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主(管)办单位全覆盖检查 区(街镇)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辖学校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或《民办托幼点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执行;高职院校主办单位、普通高校参照《高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对所办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进行督导检查;中职学校主办单位、高校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生军训基地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对所办中职学校和附属学校进行督导检查。 (三)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明查暗访 市和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中的任务要求,对下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所辖学校进行明查暗访检查。 五、工作流程 (一)各学校按照规范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落实具体责任人,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并建立工作档案。 (二)学校主(管)办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完成对所(管)办学校的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下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中对检查发现、学校自查未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问责建议,学校应在一个月内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问责情况表》上报主(管)办单位。主(管)办单位要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三)市和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所辖学校进行明查暗访,将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对照下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对于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应问责未问责的问题,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及检查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市教育两委成立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委主任任组长,市教育两委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市教育两委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体美劳教育处、安全稳定处、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处、中小学教育处、学前教育处、民办教育管理处、扶贫协作与语言文字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处、督政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两委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 校园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整体工作中最为敏感、最为集中的部分,关乎每一个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乎社会和家庭的和谐稳定。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严禁不触及矛盾、不敢较真碰硬,从思想上解决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 (三)压实层层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学校主(管)办单位和各学校要进一步下沉检查工作重心,压实各级各层相关责任,对开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现压力的“中间传导”,避免出现“上热中温下冷”,对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防患于未然。 (四)落实报告制度 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安排部署,制定辖区食品安全检查日程,并在辖区普查前将检查日程安排报送至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各阶段检查工作安排,检查工作实行日、周报制度。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普查阶段,每周五下午4点之前,将本周检查工作情况(附件3-14);高等院校、市教委直属学校自查阶段,每日下午4点前,将当日检查工作情况(附件3-15),分别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五)督促整改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问题逐一纠正、件件整改。各学校主(管)办单位对各学校上报的自查问题清单进行逐条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给予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要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填写问题移交单(附件3-16),对全局性重难点问题,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督办。 (六)严肃监督问责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对检查(自查)不认真、组织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怠政懒政、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问责可采取书面检查、行政会议检讨、通报批评、约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方式。 (七)实现长效治理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检查中的经验做法,及时用规章制度形式将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切实加强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做到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使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郑超;联系电话:83215279、83215093(传真);邮箱:jwspaqdjc@163.com。 附件:1.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目录 3.检查表目录 4.日常工作管理表目录 附件1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 荆洪阳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委主任 副组长 徐广宇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副主任 闫国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副局级) 徐瑞成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二级巡视员 成员 王岩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处长 张华泉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体美劳教育处处长 刘卫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安全稳定处处长 赵鸣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处处长 连忠锋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处长 李力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职业教育处处长 刘文利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中小学教育处处长 郭鑫勇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学前教育处处长 许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民办教育管理处处长 梁春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扶贫协作与语言文字处处长 王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处处长 田青宇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督政处处长 附件2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目录 附件2-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9 附件2-2高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14 附件2-3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生军训基地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19 附件2-4民办托幼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23附件2-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查 工作规范一、成立食品安全检查组织机构 1. 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负责人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成员由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1)。 2. 检查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可设若干检查(暗访)组,每个检查(暗访)组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由熟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组成,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组成员名单》(附件3-2)。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 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上级检查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检查工作方案,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汇总本单位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应急预案、岗位职责等),形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附件3-7)。 3. 食品安全培训。 将食品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所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及考核,并检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专业培训及考核,形成《食品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3-9)。 4.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制定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计划;通过宣传册、网络宣传等方式对食品安全进行宣传;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在食品安全专题会议中对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对学校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安全教育进行监督检查,形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附件3-10)。 5.陪餐及社会监督。 落实陪餐及家长参与监督相关工作规定,搭建食品安全工作沟通交流平台、完善畅通意见反映渠道、主动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形成《天津市教育系统陪同就餐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11)。 6.经费投入情况。 统计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情况,包括已投入经费和计划投入经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校外配餐管理工作。 落实校外配餐相关制度和政策,监督检查中小学落实校外配餐管理工作,形成《中小学校外配餐情况表》(附件3-13)。 三、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1. 召开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部署(推动)会。 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定期召开检查工作部署(推动)会,形成《检查工作部署(推动)会统计表》(附件3-3)。 2. 组织开展检查。 检查(暗访)组采取定期与随机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形成由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生军训基地)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检查表》(附件3-4)或《民办托幼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检查表》(附件3-6),对发现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根据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问责建议,下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整改通知书》(附件3-17),并在一个月内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问责情况表》(附件3-18)。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自身和学校层面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深挖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对检查(自查)不认真、组织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怠政懒政、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问责可采取书面检查、行政会议检讨、通报批评、约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方式。 3. 汇总检查情况并上报。 各单位根据自查、检查所发现问题,将辖区内所有学校发现的问题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19),并对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标注,检查工作实行周报制度。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普查阶段,每周五下午4点之前,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查情况周报表》(附件3-14)以电子版扫描件形式,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 汇总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汇总表要与检查情况汇总表一一对应,每项问题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3-20),每月28日前上报,并销号管理。 5. 统计问责情况。 对照下发整改通知书中的问题以及问责建议,对各学校问责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梳理统计被问责学校数量及相关责任人被问责情况,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问责情况统计表》(附件3-21),每月28日前上报。 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检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用规章制度形式将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切实加强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建立检查工作档案 将上述各项检查工作记录整理归档,并建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档案目录》(附件3-23),辖区内学校一校一档,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集中规范建档。 附件2-2高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学校层面 一、成立食品安全检查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成员由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1)。 2. 检查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可设若干检查组,每个检查组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由熟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组成,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组成员名单》(附件3-2)。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上级检查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检查工作方案,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汇总本单位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应急预案、岗位职责等),形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附件3-7)。 3. 高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情况。 学校对外承包食堂通过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引入,以及对引进的社会餐饮企业进行有关资质查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情况表》(附件3-12)。 4.食品安全培训。 将食品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及考核,形成《食品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3-9)。 5.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制定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计划;通过宣传册、网络宣传等方式对食品安全进行宣传;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在食品安全专题会议中对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对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安全教育进行监督检查,形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附件3-10)。 6.社会监督。 搭建食品安全工作沟通交流平台、公布监督电话、完善畅通意见反映渠道、主动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7.经费投入情况。 统计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情况,包括已投入经费和计划投入经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情况 1.召开检查工作部署(推动)会。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检查工作部署(推动)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形成《检查工作部署(推动)会统计表》(附件3-3)。 2.组织开展检查。 检查组采取定期与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自查和检查,形成《高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检查表》(附件3-5),并由检查组和食堂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根据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问责建议,下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整改通知书》(附件3-17),督促整改和问责,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问责情况表》(附件3-18)。 从各层面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深挖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对检查(自查)不认真、组织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怠政懒政、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问责可采取书面检查、行政会议检讨、通报批评、约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方式。 3.汇总检查情况并上报。 学校根据自查、检查所发现问题,将学校所有食堂发现问题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19)。学校自查阶段,每日各学校将《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日报表》(附件3-15)以电子版扫描件形式报送,普通高校报送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分别报送至主办单位及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以往食品安全检查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标注。 4.汇总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汇总表要与检查情况汇总表一一对应,每项问题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3-20),每周五上报,并进行销号管理。 5.统计问责情况。 按照自查、检查发现问题的类别及数量,参照问责处理建议,对相应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将问责方式及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问责情况统计表》(附件3-21),每月28日前上报。 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情况 认真总结检查中的经验做法,及时用规章制度形式将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切实加强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建立检查工作档案 将上述各项检查工作记录整理归档,并建立《高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档案目录》(附件3-24)。 食堂经营层面 一、 落实食堂岗位责任制 制定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组长、餐饮公司(商户)负责人等相关岗位及责任人的职责,形成《食堂岗位责任人统计表》(附件3-8),并监督落实。 二、 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各岗位、各环节的工作标准,按照《日常工作管理表目录》(附件4),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三、 落实食堂日常自查管理 按照《高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检查表》(附件3-5)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核查,并整改落实,杜绝出现整改落实不到位和问题反弹的情况。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19),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形成《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记录表》(附件3-22)。 附件2-3 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生军训基地食品安全 检查工作规范一、成立食品安全检查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成员由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1)。 2. 检查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设检查组,检查组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由熟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组成员名单》(附件3-2)。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汇总本单位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应急预案、岗位职责等),形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附件3-7)。 2. 食品安全培训。 将食品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及考核,并形成《食品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3-9)。 3.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通过宣传册、网络宣传等方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形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附件3-10)。 4.陪餐及社会监督。 落实陪餐及家长参与监督相关工作规定,搭建食品安全工作沟通交流平台、完善畅通意见反映渠道、主动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5.经费投入情况。 统计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情况,包括已投入经费和计划投入经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校外配餐。 落实校外配餐相关管理制度(包括配餐合同、公示制度、食品留样等),认真填写《校外配餐用具消毒记录表》(附件4-6)、《校外配餐检查日志》(附件4-7)以及《校外配餐管理日志》(附件4-8)。 三、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各岗位、各环节的工作标准,按照《日常工作管理表目录》(附件4),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四、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情况 1.组织开展检查。 检查组采取定期与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学校食堂进行自查,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生军训基地)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检查表》(附件3-4),并由检查组和食堂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形成问题清单,根据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问责建议,下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整改通知书》(附件3-17),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问责情况表》(附件3-18)。 从各层面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深挖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对检查(自查)不认真、组织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怠政懒政、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问责可采取书面检查、行政会议检讨、通报批评、约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方式。 2.汇总检查情况。 学校根据自查、检查所发现问题,将学校所有食堂发现问题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19),并对以往食品安全检查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标注。 3.汇总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汇总表要与检查情况汇总表一一对应,每项问题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3-20),并进行销号管理。 4.统计问责情况。 按照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类别及数量,参照问责处理建议,对相应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将问责方式及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问责情况统计表》(附件3-21)。 五、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检查中的经验做法,及时用规章制度形式将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切实加强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档案 将上述各项检查工作记录整理归档,并配有《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生军训基地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档案目录》(附件3-25)。 附件2-4民办托幼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一、成立食品安全检查组织机构 1.检查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成立检查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组成检查组,检查人员应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组成员名单》(附件3-2)。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汇总本单位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应急预案、岗位职责等),形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附件3-7)。 2.食品安全培训。 将食品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及考核,并形成《食品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3-9)。 3.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内容,通过宣传册、网络宣传等方式,对幼儿及家长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形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附件3-10)。 4.陪餐及社会监督情况。 落实陪餐及家长参与监督相关工作规定,搭建食品安全工作沟通交流平台、设立监督电话、完善畅通意见反映渠道、主动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三、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各岗位、各环节的工作标准,按照《日常工作管理表目录》(附件4),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四、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情况 1.组织开展检查。 检查组采取定期与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学校食堂进行自查,形成《民办托幼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检查表》(附件3-6),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形成问题清单,根据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落实整改。 2.汇总检查情况。 学校根据自查、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19),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对以往食品安全检查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标注。 3.汇总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汇总表要与检查情况汇总表一一对应,每项问题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3-20)并上报,进行销号管理。 五、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检查中的经验做法,及时用规章制度形式将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切实加强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七、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档案 将上述各项检查工作记录整理归档。 附件3 检查表目录 附件3-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7 附件3-2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组成员名单···························28 附件3-3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部署(推动)会统计表········································29 附件3-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生军训基地)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检查表·······································································30 附件3-5高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检查表··········································39 附件3-6民办托幼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检查表····································48 附件3-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52 附件3-8食堂岗位责任人统计表··························································53 附件3-9食品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54 附件3-10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55 附件3-11天津市教育系统陪同就餐工作统计表········································56 附件3-12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情况表·················································57 附件3-13中小学校外配餐情况表·························································58 附件3-1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查情况周报表·································59 附件3-15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日报表·················································60 附件3-16食品安全检查问题移交单······················································61 附件3-17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整改通知书·····················62 附件3-18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问责情况表·····················63 附件3-19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64 附件3-20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65 附件3-2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问责情况统计表····················66 附件3-22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记录表···················································67 附件3-2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档案目录·······························68 附件3-24高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档案目录·············································70 附件3-25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生军训基地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档案目录················72 附件3-26区教育局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考核表·································74 附件3-1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单位(学校)名称(公章) 分工 姓名 部门 职务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 职能部门 电话 传真 邮箱 办公室主任 姓名 行政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联络员 姓名 行政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注:“职能部门”是指领导小组办公室所设在的部门。 附件3-2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 检查组成员名单 单位(高校)名称(公章) 组别 检查组成员姓名 组内职务 工作职务 本人签字一组 二组 三组 注:学校可成立一个检查组。附件3-3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部署(推动)会统计表 单位(高校)名称(公章) 会议材料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参加范围和人数 *会议通知 *会议讲话稿 *签到表 *会议照片 注:*号项打“√”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材料。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附件3-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生 军训基地)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检查表单位(学校)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电话 检查人 检查时间 一、学生食堂检查内容 编号 检查项目 类别 是(√) 否(√) 检查指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 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 A 检查落实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2 是否按要求落实和下发上级食品安全相关文件 A 检查文件批转及落实情况3 是否制定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 A 检查制度、资料及落实情况4 是否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落实相关陪餐管理制度 A 检查陪餐计划、制度及陪餐记录5 学校食堂是否采用自营方式供餐 A 检查食堂财务往来及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6 学校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合同到期后,未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 A 检查相关合同7 是否建立健全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学校集中供餐监督工作机制 A 检查工作机制及记录8 是否按要求建立清真食堂(灶) A 现场检查9 大米、面粉、大豆油、猪肉、酱油、食醋、食盐等大宗物资是否全部在“天津市‘农校对接’--高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做到应采尽采(市教委直属学校执行) B 现场检查,同时检查送货单公章是否与平台目录相符10 食品原材料是否学校集中统一采购 B 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及发票,结合现场检查11 是否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B 检查记录表及整改情况人员制度建立情况 12 有健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各机构均有具体负责人 A 查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13 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A 查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14 是否与上级文件对标对表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更新 A 检查应急预案15 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B 检查培训记录及考核情况16 是否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B 检查相关制度和资料17 是否制定和实施岗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B 检查相关制度、工作计划和资料18 建立食堂采购工作监管、食品原料出入库和日常性查验制度,并由专人负责验收 B 检查制度、人员配备及相关记录19 制定治安、消防等各类管理制度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临时停水停电停气等应对措施 B 检查相关制度和资料20 是否建立学生伙食委员会等监督机制 B 检查相关佐证材料21 是否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邮箱或建立网络平台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B 检查相关佐证材料,并结合现场检查22 是否定期组织“开放日”邀请师生、家长进食堂参观 B 检查工作记录23 是否定期向家长和学生代表征询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B 检查工作记录食堂现场管理食堂现场管理食堂现场管理 24 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经营品种与许可一致 B 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与食堂经营品种比对25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监督公示牌悬挂摆放于食堂的醒目处并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 C 现场检查26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健康证在食堂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C 现场检查27 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品种、规格、供货者的名称和经营资质等 C 现场检查28 是否推行“标准图示法”管理模式 B 现场检查29 有专用留样冰箱并正常运转,48小时留样且质量充足并有留样记录 B 现场检查30 食堂周边无污染源,原料存储、初加工、烹调、备餐、清洗消毒等专用场所做到相对独立,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 B 现场检查31 防蟑螂,厨房墙壁瓷砖缝和破裂的瓷砖一定要封堵,下水道要保持畅通,下水道口必须加网盖 C 现场检查32 防苍蝇,与外界相通的门窗要安装纱窗、纱门或风幕,在不同区域安装对应类型的灭蝇灯 C 现场检查33 食品生产操作区域禁止提供人员居住场所 B 现场检查34 食堂内禁止使用未加装网罩的吊扇 B 现场检查35 设置独立隔间、区域或设施,存放清洁工具,洗消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未与食品原料、操作用具一同贮存、运输 C 现场检查36 从业人员穿戴整齐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操作期间未佩戴首饰等个人物品 C 现场检查37 食堂从业人员禁止身着工作服外出,不得在食堂内吸烟 C 现场检查38 生产操作区域未存放私人物品 C 现场检查39 未采购或使用违禁食品 C 现场检查同时检查采购台账40 无过期食品、腐烂变质食品、标识不全食品、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识 C 现场检查41 主、副食分库存放,并做到通风换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 C 现场检查42 库房应安放防鼠板,高度40-60厘米,下水口设防鼠设施 C 现场检查43 贮存散装食品的位置、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C 现场检查44 食材进入食品操作区域应去除纸箱、编织袋等外包装,鸡蛋应清洗、倒筐 C 现场检查45 加工场所内屋顶、墙壁、地面、门窗无破损 B 现场检查46 加工场所内环境整洁,无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加工设备与加工用具没有明显积垢,保持清洁并存放整齐,废弃设备及时清理,地面无垃圾、积水,排水沟无残渣或堵塞 C 现场检查47 食堂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大型设备操作规程张贴上墙且与设备位置对应 C 现场检查48 肉类、水产、蔬菜应分池清洗,水池应有明显标识 C 现场检查49 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无交叉污染 C 现场检查50 食材禁止摞放,进入冰箱食材必须封膜加盖,禁止裸露存放 C 现场检查51 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接触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生熟容器、工用具不混用 C 现场检查52 冰箱(冷库)温度需符合食品贮存卫生要求,且需定期除霜清洗并记录;食品存放冷藏0~8℃,冷冻宜在-12℃以下; C 现场检查53 自行配制食品调味料、甜点的,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索取相关资质、证照、检验报告等资料 C 现场检查,同时检查资料54 限量和限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达到五专要求,即:专店采购、专用台账、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用量具 B 现场检查,同时配合检查相关资料55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加工方法及时向就餐学生公示 B 现场检查56 分餐间、冷荤间做到“五专”,即:专用房间,专人操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且保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B 现场检查57 进入专间需进行二次更衣,更衣室配有流动水洗手池、消毒液、紫外线杀菌灯等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 B 现场检查58 食品处理区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张贴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C 现场检查59 专间按要求配备紫外线灯且应建立操作及管理制度,专人管理且消毒应做好记录 B 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制度及相关记录60 备餐间不应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和未经清洗处理的水果、蔬菜、杂物等 C 现场检查61 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饭菜食品存放8℃~60℃保质期为2小时,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食物应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 C 现场检查62 烹饪后食品需要再次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 C 现场检查63 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应在专间内操作,现榨果蔬汁、果蔬拼盘等加工制作可在专用操作区域进行 C 现场检查64 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的门及时关闭 C 现场检查65 专间内保持整洁,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清洁 C 现场检查66 有数量充足专用收集储存容器,应加盖并外观整洁,餐厨垃圾及时清运 C 现场检查67 餐饮具消毒人员熟知操作规范,且按规范操作 C 现场抽查消毒人员68 餐饮具消毒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C 现场检查69 餐饮具感官检查结果合格,消毒后餐具存放在专用密闭的保洁柜内,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 C 现场检查,同时检查相关记录70 售饭是否停止收取现金或以其他方式变相收取现金 B 现场检查71 是否配备足够且有效期内的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施且放置位置符合规范 B 现场检查72 是否安装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喷淋装置 A 现场检查73 是否对烟道、排烟系统进行定期清洗(每学期一次),使用超过五年进行更换 B 检查发票、合同,结合现场检查74 是否联合使用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并有记录 A 现场检查75 是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完成“明厨亮灶”,将食堂食品加工制售过程进行公示 A 现场检查76 是否在主要通道安装门禁系统 B 现场检查77 清真食堂(灶)是否具有醒目标牌 B 现场检查78 清真食堂(灶)与非清真食堂(灶)相对独立分开,采购、加工制售、洗消贮存、用餐等场所相对独立分开 B 现场检查资料管理 79 建立晨检制度,对从业人员晨检并有记录 C 检查制度与工作记录80 定期检查、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制度和相关记录 C 检查制度与记录,配合现场检查81 制定隔餐菜规范处置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存放及再加热出售并做好记录 C 检查相关制度记录,同时结合现场检查82 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C 检查相关制度83 与特许经营单位或环卫部门签订清运合同 B 检查相关合同84 有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台账,并有专人负责、记录齐全 C 检查台账记录85 建立商品供货商资质档案,包括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C 检查台账86 建立进货登记(电子)台账,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并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C 检查台账87 生畜、禽肉采购索取、留存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C 检查台账二、校园小卖部校园小卖部 88 校园内小卖部未销售食品、饮料 A 现场检查三、校外配餐校外配餐管理 89 学校校长是本校校外配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A 查看食品安全责任书90 建立健全本单位校外配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B 查看管理办法91 学校成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招标的资质入围企业中公开、公平、公正选取服务本校的配餐企业 A 检查相关工作记录92 学校在配餐过程中是否未加价收费,学校是否未参与配餐企业分红、获取职工福利、索取回扣 A 检查配餐协议中,学生配餐收费条款93 学校教职工是否自费就餐 A 检查教职工配餐协议及缴费凭证94 学校要指定部门、设专人负责校外配餐管理工作,完善评价考核机制,严格审查配餐企业的资质、供餐能力和服务质量 A 检查管理人员人员设立、配餐企业资质及工作记录95 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餐协议或合同,协议中必须明确食品的质量、餐量、价格、食品安全等项内容,并进行公示 B 检查配餐协议,并现场检查是否进行公示96 送餐人员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 B 检查送餐人员健康证97 是否对菜谱及伙食账目进行公示 B 现场检查98 是否每日检查食品中心温度及食品外观感官性状、餐具及车辆是否每日消毒并有记录 C 检查相关记录99 每餐按规范留样且有记录 C 检查留样及记录100 是否通过配送清真餐解决回族等少数民族学生就餐问题,并落实配餐企业资质查验工作 B 检查相关佐证材料101 是否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邮箱或建立网络平台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B 检查相关佐证材料,并结合现场检查四、饮用水安全集中式供水 102 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 B 检查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103 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有蓄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B 检查相关制度,蓄水设施消毒记录二次供水 104 有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和蓄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B 检查相关报告和蓄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105 有设施运转、保养、清洗、消毒记录,供水设备周围无污染物 C 检查相关记录106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C 检查二次供水设备管理人员的健康合格证管道分质供水 107 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水净化处理设备、消毒设施正常运转 B 检查相关制度108 有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和蓄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B 检查相关报告及蓄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109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C 检查从事供、管水人员的健康合格证自备水 110 自备水远离污染源 B 现场检查111 有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和设施设备消毒记录 B 检查相关报告、消毒记录净化水 112 有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B 检查卫生许可以及相关报告113 清洗消毒记录 C 检查记录五、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 114 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 A 检查工作记录115 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B 检查相关书籍、材料等116 是否利用广播、黑板报、网络、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B 宣传食品安全的佐证材料117 是否积极开展“光盘行动”节粮节约活动及宣传教育 B 宣传及教育的佐证材料自查人签字 分管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主管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其他相关责任人年月日检查组签字 组长 学校食品安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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