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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部署,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34号),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9〕33号)要求,切实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突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预期,以卫生健康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倡导健康生活、拓展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优化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积极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维护和保障生命周期各阶段健康,筑牢健康基础,构建健康命运共同体。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不断深化卫生健康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逐步完善未病预防、已病治疗、康复保健、健康促进的一体化服务制度体系。在健康发展中突出体现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加快健康人力资源建设,营造健康法治环境,扩大健康领域交流与合作。——坚持共建共享、整体联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群众共享的卫生健康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发挥健康资源优势,针对性的解决好重点疾病、重点人群及不同生命周期所面临的突出健康问题。努力构建多方参与、责任明晰、全民覆盖、成果共享的卫生健康新格局。——坚持健康优先、预防为主。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宣传倡导,积极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的实施。逐步树立起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注重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强化早期干预,努力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实现由治已病向治未病的转变。——坚持公平公正、公益服务。坚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着力改变基本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状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公益的健康服务。三、总体目标到2022年,通过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逐步构建起基本完善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健康资源更丰富,健康服务更优质,健康保障更完善,健康环境更优化,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到2030年,建立起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健康公平基本实现,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得到广泛普及,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因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四、实施步骤(一)启动阶段(2020年10月)。印发方案,在全区启动健康天津行动。(二)初期阶段(2020年至2022年)。组织行动效果考核评估,完成阶段性目标。(三)冲刺阶段(2023年至2025年)。加快推进健康天津行动,开展中期验收评估,力争行动效果初步显现。(四)巩固阶段(2026年至2030年)。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健康天津行动目标全面实现。五、主要任务(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7%和36%。1.打造健康教育平台。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普及机制,构建以区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医疗卫生单位为骨干、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社区等为辅助的健康教育网络,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统筹学术团体、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等各类资源,建立完善的健康科普“一库、一团、一机制”(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教育讲师团,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打造权威的健康教育平台。加强媒体健康栏目内容和质量以及健康医疗广告监督管理、审查,开展对互联网健康科普信息的监测和评估,加强不良健康信息监管。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2.开展专业健康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健康教育职能,加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教育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教育能力,在诊疗过程中提供相应的健康指导。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把健康科普纳入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工作的积极性。3.强化社会宣传引导。鼓励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和网络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推进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充分利用固定宣传阵地如宣传栏、LED屏等进行健康科普。积极引进“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新模式,综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健康科普教育的精准度,准确对接不同人群的健康知识需求。鼓励卫生健康行业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公众的健康科普活动和面向机构的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各部门。(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3%和2%。1.健康科普宣教常态化。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通过组织开展全民营养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食品安全日等活动,积极倡导“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生活方式。借助主流媒体实施营养健康科普计划宣传,引导公众树立合理膳食理念,扩大合理膳食科学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家庭普及率,推动全民科学合理膳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2.营养膳食指导规范化。全面推进《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重点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学生营养改善行动、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临床营养行动、农村地区营养干预行动以及吃动平衡等六大行动,加强《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开展营养膳食指导。积极推动托幼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医院开展营养健康指导。专业机构加强营养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机制,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或营养诊室。3.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筑牢产供监管防线。开展食物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加强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碘营养状况、食物成分监测,建立信息化数据采集及智能化人群营养评估系统,分析及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各部门。(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提高到92%以上和9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5%以上和46%以上。1.树立科学健身理念。推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弘扬体育文化,引导“运动是良医”理念的形成,增强市民健身意识,使体育健身成为居民健康生活的重要组成。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健身技能和健身知识培训,推广优秀健身方法,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2.加强健身科学指导。发展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科研人员等积极参与的运动指导体系,充分发挥体育行业协会和基层体育健身活动组织作用,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特性,开展运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科学预防运动损伤。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进运动处方库建设,建立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提高运动伤病防治能力。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工间操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加强全民健身与重大节庆活动的有效联接,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3.提高公众服务效能。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或参与管理运营体育场地设施,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均衡布局,推动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和运动场馆建设。加强“体绿结合”,使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体育公园等成为百姓身边“15分钟健身圈”的重要组成。积极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提高其利用率。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4.加强青少年体质监测。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举办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每人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强化对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干预,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残联、各部门。(四)实施控制吸烟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1.加强控烟宣传。强化烟草危害性宣传,利用“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世界心脏日”“国际肺癌日”等组织社会宣传活动,提倡无烟文化,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在公务活动、医疗服务和教育教学等特定场景中不吸烟不敬烟,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将烟草危害和二手烟危害等控烟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程,积极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吸烟,认真查处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经营行为。2.建设无烟环境。积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机构、无烟校园和无烟家庭建设,推进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禁止吸烟的场所及区域全面禁烟。加强烟草广告管理。3.加强控烟执法。贯彻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单位负责、个人守法、社会监督的执法监督体系。重点加强餐饮行业、休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积极回应群众投诉举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控烟和守法氛围。4.提高戒烟服务能力。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戒烟门诊规范化建设,强化戒烟门诊医生培训,实施戒烟门诊分级管理,在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广戒烟干预纳入HIS系统平台,开通戒烟咨询热线,向吸烟人群提供戒烟咨询服务,开展戒烟指导。发挥专业机构优势,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控烟指导和教育,开展烟草流行及烟草控制的监测。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烟草专卖局、各部门。(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及以上和30%及以上,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1.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卫生机构、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患者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实施心理健康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加强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项目,切实提高患者救治救助力度。2.合理引导心理健康认知。加强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的全媒体宣传,大力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对心理健康的重要认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针对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存在的失眠、抑郁和焦虑等常见心理障碍,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推广实用有效的心理急救技能,促进居民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早期识别,积极开展介入干预和康复。3.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救助。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建设集指挥、干预、协作等功能为一体的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应急干预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司法、民政等部门优势,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相互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新模式,向社会提供心理监测、预警和干预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各部门。(六)实施健康细胞培育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细胞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并逐步扩大。大力培育发展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健康城区、健康村镇等“健康细胞”,将健康理念引入社区/村、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家庭,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标准和评价,把健康融入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组织“健康食堂”“健康餐厅”“营养支持型社区”等创建活动,积极实施“名厨亮灶”工程,在居民身边打造一批可视可及的健康细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逐步建成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七)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空气质量逐年巩固提高,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1.做好大气环境保护。继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以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五控”治理,坚持大户减排、技术减排、总量减排,实现PM2.5年均同比下降。根据新区污染构成和空间分布特征,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大力实施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工业污染,禁止新建燃煤工业锅炉,调控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各类工地施工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加强拆迁工地、储备土地及待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加快构建渣土智能化综合管控体系。进一步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2.做好水环境保护。强化水源地保护攻坚,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实施工业、农业、生活水污染源治理,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快推进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做好近岸海域水污染源治理,综合整治河道,新建提标一批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加快推进水系连通循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综合整治黑臭水体,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主体工程建设并实现全部清零。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一口一册,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试点,确保12条入海河流全部消劣。加快海河、蓟运河、马厂减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等河道水质及生态环境改善,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3.做好土壤环境保护。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所管理,加强进口废物监管,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考核,实现涉危险废物企业清单动态更新,进行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控制,严控重金属污染。完善政策引导和考核机制,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形成收集、运输、处置闭环,着力实现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资源化、减量化水平。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探索绿色建筑奖励政策试点,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零耗能岛屿城市设计,打造生态城市升级版。4.严防死守生态红线。加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工作,确保科学划定和精准落地。制定《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方案》,实施生态宜民、退耕还湿和土地流转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加强自然岸线保护恢复,升级保护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5.积极推进绿色滨海建设。构建绿色生态屏障,一级管控区基本形成并实现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城乡生活环境质量。大力建设城市绿道或人行步道,积极倡导绿色理念,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重点发展绿色能源和低碳循环经济,实现区域经济的健康转型。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危害、道路交通伤害等事故,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确保各类消费品质量安全。6.深化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全域清洁化工程,持续推进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运作模式,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实现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公厕户厕无害化改造,不断改善城乡生活品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卫生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加大信息化技术成果应用,推动城乡数字化管理平台数据、资源的共育共享,实现信息、数字、智能的网格管理一体化,形成精细化管理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海洋局、区委网信办、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国资委、区政务服务办、天津海关、各部门。(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全区农村的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供水覆盖率力争达到95%及以上;到2030年,持续巩固提升。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新扩建水厂泵站,新建和改造村以上输配水管网,提升村镇供水水平,提高供水能力,切实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采取集中供水、分质供水以及分散供水等工程措施,积极开展饮用水农业源污染防治,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水产生态养殖。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九)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及以下和4‰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5/10万及以下和8/10万及以下。1.落实母婴安全计划。加强妊娠风险防范,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备孕咨询指导服务,开展妊娠风险评估,提供优质的生育全过程服务。加强高危人群管理,建立救治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提高临床专科服务水平,优化诊疗资源配置,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供温馨安全的母婴保健服务。积极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实现早诊早治,促进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2.落实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健康促进,培养儿童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健康管理。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加强新生儿保健指导和诊治,提高新生儿保健工作水平。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倡导优生优育,完善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建设,规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强化医疗保健人员和儿童养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加强儿童肥胖监测和预防,加强儿童常见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做好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衔接工作,使残疾儿童及时获得相关服务。3.落实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在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其“保基本、兜底线、引方向、抑收费”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加强儿科人才培养,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强化对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培训,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科、儿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十)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1%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1.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体系。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生命教育,建立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按规定配足配齐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开展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加强对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评估,保障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2.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把健康教育作为教育各阶段特别是中小学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根据学生年龄、季节特点,科学安排课程课时。对学生开展适合年龄阶段的健康知识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3.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同策同力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日常锻炼,预防肥胖发生。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推进近视综合干预,推动建设近视综合防控示范学校。普及儿童口腔卫生知识,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服务与管理,开展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龋齿。制定儿童青少年营养促进健康策略,推广学校营养午餐食谱。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十一)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到2030年,下降幅度优于全市水平。1.建立职业病防治格局。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行政机关监管、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格局。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以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和辐射岗位为重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2.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优化职业病诊断程序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推进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进行不同职业健康干预。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强化源头治理。3.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建立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相关制度,规范设置医务室、紧急救援站、有毒气体防护站,配备急救箱及血压、体重、腰围等测量设备,为职工提供健康指标免费检测。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普及常规体检,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女职工“两病”筛查项目。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采取综合预防措施,减少各类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各部门。(十二)实施老年健康保护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90%及以上,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1.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挥家庭医生作用,规范开展签约服务。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2.加强老年人健康指导和干预。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广老年常见病、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开展健康指导,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开展预防老年人跌倒等综合干预。3.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丰富“互联网+医疗健康+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的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实现上门服务、居家养老。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服务体系,打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4.落实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完成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推进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相适宜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保险制度体系,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银保监局、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十三)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0/10万及以下和190/10万及以下。1.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普及。针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注重合理膳食,酌情量力运动,学习掌握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初期正确的自救措施和防范脑卒中知识,关注并定期开展血脂检测,加强自我血压管理。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面对群众开展以心肺复苏为重点的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群众对心脑血管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2.提升心脑血管疾病救治水平。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慢性病危险因素的监测,落实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告和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人群的规范管理。向居民提供患病风险评估、疾病及其并发症筛查、随访管理、分级诊疗、干预指导等服务。3.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巩固“医防融合”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完善院前急救设备设施,建立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升心脑血管病突发救治水平。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提高公共场所应急急救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红十字会、区教体局、各部门。(十四)实施癌症防治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高于43.3%和46.6%。1.积极倡导预防癌症。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密切关注癌症危险信号,提倡高危人群定期进行防癌体检,实现癌症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2.提高癌症诊疗水平。建立完善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机制,开展肿瘤全周期监测,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开展大肠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以及农村人口癌症筛查。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加强诊疗技术人员培训,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癌症患者临终关怀。3.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加强高发癌症病种防治中心建设,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加快临床急需药物审评审批,及时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要求进行医保目录动态调整。逐步推进将乙肝等防癌疫苗接种、防癌体检筛查纳入公共卫生支付范围。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深入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银保监局、各部门。(十五)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下降到3.65/10万及以下和3.45/10万及以下。广泛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教育活动,加强生活方式干预,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注意危险因素防护,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推动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肺功能检查设备,做好基层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建立和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落实慢阻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阻肺健康管理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向居民提供风险评估、筛查干预、规范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十六)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持续巩固。1.形成社会防治共识。开展人群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全面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引导群众关注个人血糖水平,注重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加强糖尿病前期发病风险因素管控。2.优化防治能力建设。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务人员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建立完善城乡基层糖尿病综合防治机制,加强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规范化诊疗和治疗能力,丰富糖尿病信息化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为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十七)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以下和0.2%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25/10万以下并得到有效控制,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重点地方病得到控制和消除。1.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传染病、地方病及禽流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蚊蝇鼠蟑防治,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有效控制和降低传染病发生和流行水平。2.强化传染病防控。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提高接种覆盖面和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流感监测和疫情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传染病监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和协作机制,优化传染病监测报告和预警机制,巩固和完善传染病救治体系,规范慢性传染病患者的社区管理,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严守国门,加强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管理。3.提升地方病控制水平。开展人群碘营养水平及相关影响因素的调查与评估,针对儿童和孕妇等重点人群加大科学补碘宣教力度,推进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加强农村地区饮水型氟中毒病情变化趋势监测,推进农村改水进度,提高饮水型氟中毒防治效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天津海关、区教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部门。(十八)实施中医药创新发展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90%和100%。1.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保健养生机构,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实施中医药人才工程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打造一支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2.推进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推进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和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专项建设,加强妇幼、老年、康复、传染病等重点领域建设与发展,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卫生应急体制,实现中西医临床协同,不断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水平,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继续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充分发挥中医在疾病预防、疾病治疗和特色康复中的作用。3.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均衡发展,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功能,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防治中的应用。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中医专科医院要加强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提高基层中医诊疗能力;基层医疗机构全部提供中医药服务,发挥好中医药服务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十九)实施大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健康产业体系。1.建立多元办医格局。完善社会办医引导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委托管理、合资合作、公办民营等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共同开办独立医疗机构,支持发展专业化医疗集团,实行规模化连锁性经营。深化与北大医学部、天津中医药大学等机构的合作共建机制,持续提升共建医院学科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医师区域注册,鼓励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门诊部,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加强健康领域实用型人才建设,完善以健康需求和市场应用为导向的人才培训计划,支持社会健康服务人才职业发展。2.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积极探索互联网与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联通机制,建立健康管理医学服务大数据。建设社区网络会诊平台,实现“互联网+医疗”远程视频医疗网络会诊。鼓励社会力量开办社会养老、助老机构,推进社区养老和社区医疗卫生融合发展,建立多层次养老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完善老年日间照料社区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协会建设,为老年人健康活动提供便利。积极发展区域性健康产业项目,重点在医疗服务、健康养老、健康信息、健康旅游、高端医疗健康等领域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机构。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政务服务办。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委员会统筹推进,组织实施《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并组织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围绕落实健康天津行动设立专项行动工作组,针对本地区威胁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制定详细的指标保障项目计划书,深入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阶段目标,细化实施步骤,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落实部门职责和行动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完善考核和问责制度,把落实健康天津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行动指标进展情况监测评估,加强进度督导。(二)动员各方参与。凝聚力量,形成共识,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健康天津行动。引导居民树立健康责任意识,培养健康生活和行为习惯。各单位特别是医院、学校、企业、社区(村)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行业学会、协会以及社会团体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力量,共同推进健康天津行动。(三)健全支撑体系。成立滨海新区健康科普专家库,组建健康教育讲师团,为行动实施提供智力支撑。健全健康政策审查机制,积极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的实施。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对健康的影响。把落实健康天津行动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加强执政理念引导,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健康内涵。建立卫生健康领域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保障健康天津行动十九个行动项目资金需求,确保行动落实到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地区医学人才扶持力度,充实和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四)营造健康行动氛围。大力宣传“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思想以及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方针政策,加强舆论引导,深入报道健康天津行动中的典型事件人物,提高全社会对建设健康滨海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培育健康文化,形成“健康滨海共建共享”的社会共识。深入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引导居民了解和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增进社会各界对医学事业、医务工作者的理解与尊重。附件:1.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委员会组成人员2.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任务分解表3.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考核指标责任分工表4.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主要监测指标附件1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委员会组成人员主 任:杨茂荣 区长、区爱卫会主任副主任:梁春早 副区长、区爱卫会常务副主任委 员:郑伟铭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尤天成 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陈进红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沈蕾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 王国良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主任 王东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陈云山 区委网信办主任 蒋凤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史继平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宫丽艳 区教体局局长 张桂华 区科技局局长 刘 桓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永安 区公安局政委 任中胜 区民政局局长 刘金海 区司法局局长 梁宣健 区财政局局长 马 坤 区人社局局长 韩学武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 波 区住房建设委主任 张秀启 区城市管理委主任 王海燕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振江 区水务局局长 孙家旺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纪泽民 区商务和投促局局长 王会臣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长春 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主任 张庆生 区退役军人局局长 于学民 区应急局副局长 窦文生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殷 强 区国资委主任 张殿武 区统计局局长 黄汝军 区医保局副局长 周云明 区信访办主任 徐 斐 区政务服务办主任 罗 平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局长 张世深 区军事部保障处处长 张延斌 区海洋局副局长 吴寅秋 区总工会副主席 邵 兵 团区委书记 甄士东 区妇联主席 窦克忠 区科协副主席 朱振明 区残联理事长 王广兴 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 王学瑞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史江平 滨海银保监分局局长 闵国胜 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曾 佳 泰达街道工委副书记 李宁博 塘沽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学梅 汉沽街道办事处主任 仝 浩 大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祝照新 新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铭 新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静 新北街道工委书记 田 鹤 飞杭州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 辉 新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之博 大沽街道办事处主任 乔柏林 北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峥 胡家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保峰 寨上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久生 茶淀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金生 海滨街道工委书记 窦克栋 古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文成 新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向昱 杨家泊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少勇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振 小王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耿庆辉 中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百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 焦广军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刘一峰 中共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郑玉昕 滨海建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滨海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承担滨海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主任李长春同志兼任。附件2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任务分解表行动名称任务名称任务目标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1.打造健康教育平台1.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普及机制,构建以区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医疗卫生单位为骨干、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社区等为辅助的健康教育网络,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2.统筹学术团体、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等各类资源,建立完善的健康科普“一库、一团、一机制”(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教育讲师团,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打造权威的健康教育平台。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3.加强媒体健康栏目内容和质量以及健康医疗广告监督管理、审查,开展对互联网健康科普信息的监测和评估,加强不良健康信息监管。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4.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协(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开展专业健康指导服务5.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健康教育职能,加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教育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教育能力,在诊疗过程中提供相应的健康指导。区卫生健康委—6.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把健康科普纳入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科协3.强化社会宣传引导7.鼓励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和网络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推进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充分利用固定宣传阵地如宣传栏、LED屏等进行健康科普。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8.积极引进“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新模式,综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健康科普教育的精准度,准确对接不同人群的健康知识需求。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网信办区科技局区科协9.鼓励卫生健康行业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公众的健康科普活动和面向机构的培训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科协(二)合理膳食行动1.健康科普宣教常态化10.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通过组织开展全民营养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食品安全日等活动,积极倡导“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生活方式。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11.借助主流媒体实施营养健康科普计划宣传,引导公众树立合理膳食理念,扩大合理膳食科学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家庭普及率,推动全民科学合理膳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2.营养膳食指导规范化12.全面推进《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重点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学生营养改善行动、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临床营养行动、农村地区营养干预行动以及吃动平衡等六大行动,加强《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开展营养膳食指导。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13.积极推动托幼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医院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14.专业机构加强营养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机制,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或营养诊室。区卫生健康委—3.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15.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筑牢产供监管防线。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16.开展食物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加强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碘营养状况、食物成分监测,建立信息化数据采集及智能化人群营养评估系统,分析及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三)全民健身行动1.树立科学健身理念17.推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弘扬体育文化,引导“运动是良医”理念的形成,增强市民健身意识,使体育健身成为居民健康生活的重要组成。区教体局区残联各部门18.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健身技能和健身知识培训,推广优秀健身方法,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区教体局各部门2.加强健身科学指导19.发展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科研人员等积极参与的运动指导体系,充分发挥体育行业协会和基层体育健身活动组织作用,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特性,开展运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科学预防运动损伤。区教体局—20.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进运动处方库建设,建立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提高运动伤病防治能力。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21.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工间操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加强全民健身与重大节庆活动的有效联接,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区教体局各部门3.提高公众服务效能22.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或参与管理运营体育场地设施,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均衡布局,推动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和运动场馆建设。区教体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23.加强“体绿结合”,使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体育公园等成为百姓身边“15分钟健身圈”的重要组成。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三)全民健身行动3.提高公众服务效能24.积极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提高其利用率。区教体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25.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区教体局区残联各部门4.加强青少年体质监测26.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举办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区教体局—27.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每人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区教体局—28.强化对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干预,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区教体局—(四)控制吸烟行动1.加强控烟宣传29.强化烟草危害性宣传,利用“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世界心脏日”“国际肺癌日”等组织社会宣传活动,提倡无烟文化,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各部门30.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在公务活动、医疗服务和教育教学等特定场景中不吸烟不敬烟,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31.将烟草危害和二手烟危害等控烟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程,积极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吸烟,认真查处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经营行为。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四)控制吸烟行动2.建设无烟环境32.积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机构、无烟校园和无烟家庭建设,推进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禁止吸烟的场所及区域全面禁烟。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各部门33.加强烟草广告管理。区市场监管局—3.加强控烟执法34.贯彻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单位负责、个人守法、社会监督的执法监督体系。重点加强餐饮行业、休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积极回应群众投诉举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控烟和守法氛围。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4.提高戒烟服务能力35.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戒烟门诊规范化建设,强化戒烟门诊医生培训,实施戒烟门诊分级管理,在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广戒烟干预纳入HIS系统平台,开通戒烟咨询热线,向吸烟人群提供戒烟咨询服务,开展戒烟指导。区卫生健康委—36.发挥专业机构优势,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控烟指导和教育,开展烟草流行及烟草控制的监测。区卫生健康委—(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1.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37.建立卫生机构、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患者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38.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39.实施心理健康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人社局40.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加强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项目,切实提高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2.合理引导心理健康认知41.加强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的全媒体宣传,大力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对心理健康的重要认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42.针对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存在的失眠、抑郁和焦虑等常见心理障碍,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推广实用有效的心理急救技能,促进居民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早期识别,积极开展介入干预和康复。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3.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救助43.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建设集指挥、干预、协作等功能为一体的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应急干预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司法、民政等部门优势,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相互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新模式,向社会提供心理监测、预警和干预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六)健康细胞培育行动44.大力培育发展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健康城区、健康村镇等“健康细胞”,将健康理念引入社区/村、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家庭,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标准和评价,把健康融入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45.组织“健康食堂”“健康餐厅”“营养支持型社区”等创建活动,积极实施“名厨亮灶”工程,在居民身边打造一批可视可及的健康细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逐步建成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七)健康环境促进行动1.做好大气环境保护46.继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以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区生态环境局—47.加强“五控”治理,坚持大户减排、技术减排、总量减排,实现PM2.5年均同比下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资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48.根据新区污染构成和空间分布特征,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大力实施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49.综合治理工业污染,禁止新建燃煤工业锅炉,调控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50.各类工地施工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加强拆迁工地、储备土地及待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加快构建渣土智能化综合管控体系。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51.进一步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区生态环境局各部门(七)健康环境促进行动2.做好水环境保护52.强化水源地保护攻坚,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53.实施工业、农业、生活水污染源治理,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快推进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做好近岸海域水污染源治理,综合整治河道,新建提标一批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加快推进水系连通循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国资委区海洋局54.综合整治黑臭水体,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主体工程建设并实现全部清零。区水务局—55.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一口一册,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试点,确保12条入海河流全部消劣。区生态环境局区海洋局56.加快海河、蓟运河、马厂减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等河道水质及生态环境改善,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3.做好土壤环境保护57.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部门58.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所管理,加强进口废物监管,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天津海关(七)健康环境促进行动3.做好土壤环境保护59.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考核,实现涉危险废物企业清单动态更新,进行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控制,严控重金属污染。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60.完善政策引导和考核机制,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形成收集、运输、处置闭环,着力实现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资源化、减量化水平。区城市管理委各部门61.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探索绿色建筑奖励政策试点,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零耗能岛屿城市设计,打造生态城市升级版。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4.严防死守生态红线62.加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工作,确保科学划定和精准落地。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63.制定《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方案》,实施生态宜民、退耕还湿和土地流转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生态环境局64.加强自然岸线保护恢复,升级保护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区海洋局—(七)健康环境促进行动5.积极推进绿色滨海建设65.构建绿色生态屏障,一级管控区基本形成并实现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城乡生活环境质量。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66.大力建设城市绿道或人行步道,积极倡导绿色理念,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67.重点发展绿色能源和低碳循环经济,实现区域经济的健康转型。区发展改革委各部门68.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危害、道路交通伤害等事故,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69.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70.确保各类消费品质量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6.深化人居环境综合整治71.全面实施全域清洁化工程,持续推进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运作模式,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实现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公厕户厕无害化改造,不断改善城乡生活品质。区城市管理委各部门7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卫生创建成果。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各部门73.深入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74.加大信息化技术成果应用,推动城乡数字化管理平台数据、资源的共育共享,实现信息、数字、智能的网格管理一体化,形成精细化管理的良好局面。区城市管理委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委(八)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行动75.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新扩建水厂泵站,新建和改造村以上输配水管网,提升村镇供水水平,提高供水能力,切实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76.采取集中供水、分质供水以及分散供水等工程措施,积极开展饮用水农业源污染防治,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水产生态养殖。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九)妇幼健康促进行动1.落实母婴安全计划77.加强妊娠风险防范,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备孕咨询指导服务,开展妊娠风险评估,提供优质的生育全过程服务。区卫生健康委—78.加强高危人群管理,建立救治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提高临床专科服务水平,优化诊疗资源配置,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供温馨安全的母婴保健服务。区卫生健康委—79.积极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实现早诊早治,促进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区妇联(九)妇幼健康促进行动2.落实健康儿童计划80.加强儿童健康促进,培养儿童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健康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妇联81.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加强新生儿保健指导和诊治,提高新生儿保健工作水平。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82.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倡导优生优育,完善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妇联区残联83.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建设,规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妇联84.强化医疗保健人员和儿童养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加强儿童肥胖监测和预防,加强儿童常见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妇联85.做好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衔接工作,使残疾儿童及时获得相关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残联3.落实教育资源供给86.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在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其“保基本、兜底线、引方向、抑收费”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区教体局—87.加强儿科人才培养,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强化对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培训,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十)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1.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体系88.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生命教育,建立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89.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按规定配足配齐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90.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开展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加强对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评估,保障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2.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91.把健康教育作为教育各阶段特别是中小学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92.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根据学生年龄、季节特点,科学安排课程课时。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93.对学生开展适合年龄阶段的健康知识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区教体局—3.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94.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同策同力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日常锻炼,预防肥胖发生。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95.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推进近视综合干预,推动建设近视综合防控示范学校。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96.普及儿童口腔卫生知识,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服务与管理,开展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龋齿。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97.制定儿童青少年营养促进健康策略,推广学校营养午餐食谱。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十一)职业健康保护行动1.建立职业病防治格局98.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行政机关监管、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格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99.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以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和辐射岗位为重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国资委2.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100.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优化职业病诊断程序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区卫生健康委—101.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推进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进行不同职业健康干预。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102.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强化源头治理。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3.开展健康企业建设103.建立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相关制度,规范设置医务室、紧急救援站、有毒气体防护站,配备急救箱及血压、体重、腰围等测量设备,为职工提供健康指标免费检测。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104.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普及常规体检,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女职工“两病”筛查项目。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区妇联105.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采取综合预防措施,减少各类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十二)老年健康保护行动1.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106.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107.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挥家庭医生作用,规范开展签约服务。区卫生健康委—108.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区卫生健康委—2.加强老年人健康指导和干预109.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广老年常见病、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开展健康指导,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开展预防老年人跌倒等综合干预。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十二)老年健康保护行动3.健全养老服务体系110.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丰富“互联网+医疗健康+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111.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的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实现上门服务、居家养老。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112.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服务体系,打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4.落实长期护理保障制度113.完成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推进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区医保局区民政局114.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相适宜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保险制度体系,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区医保局区银保监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十三)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1.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普及115.针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注重合理膳食,酌情量力运动,学习掌握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初期正确的自救措施和防范脑卒中知识,关注并定期开展血脂检测,加强自我血压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116.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面对群众开展以心肺复苏为重点的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群众对心脑血管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区卫生健康委区红十字会各部门2.提升心脑血管疾病救治水平117.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慢性病危险因素的监测,落实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告和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人群的规范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118.向居民提供患病风险评估、疾病及其并发症筛查、随访管理、分级诊疗、干预指导等服务。区卫生健康委—3.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119.推进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巩固“医防融合”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完善院前急救设备设施,建立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升心脑血管病突发救治水平。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120.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提高公共场所应急急救能力。区红十字会各部门(十四)癌症防治行动1.积极倡导预防癌症121.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密切关注癌症危险信号,提倡高危人群定期进行防癌体检,实现癌症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2.提高癌症诊疗水平122.建立完善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机制,开展肿瘤全周期监测,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区卫生健康委—123.开展大肠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以及农村人口癌症筛查。区卫生健康委—124.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加强诊疗技术人员培训,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癌症患者临终关怀。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3.提高社会救助能力125.加强高发癌症病种防治中心建设,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加快临床急需药物审评审批,及时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要求进行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126.逐步推进将乙肝等防癌疫苗接种、防癌体检筛查纳入公共卫生支付范围。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127.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银保监局128.深入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十五)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129.广泛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教育活动,加强生活方式干预,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注意危险因素防护,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130.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131.推动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肺功能检查设备,做好基层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132.建立和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落实慢阻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阻肺健康管理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向居民提供风险评估、筛查干预、规范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十六)糖尿病防治行动1.形成社会防治共识133.开展人群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全面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引导群众关注个人血糖水平,注重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加强糖尿病前期发病风险因素管控。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2.优化防治能力建设134.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务人员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区卫生健康委—135.建立完善城乡基层糖尿病综合防治机制,加强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规范化诊疗和治疗能力,丰富糖尿病信息化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为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十七)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1.倡导健康生活方式136.加强传染病、地方病及禽流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137.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蚊蝇鼠蟑防治,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有效控制和降低传染病发生和流行水平。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各部门2.强化传染病防控138.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提高接种覆盖面和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139.加强流感监测和疫情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区卫生健康委—140.加强传染病监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和协作机制,优化传染病监测报告和预警机制,巩固和完善传染病救治体系,规范慢性传染病患者的社区管理,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区卫生健康委各部门141.严守国门,加强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管理。天津海关区卫生健康委3.提升地方病控制水平142.开展人群碘营养水平及相关影响因素的调查与评估,针对儿童和孕妇等重点人群加大科学补碘宣教力度,推进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务局143.加强农村地区饮水型氟中毒病情变化趋势监测,推进农村改水进度,提高饮水型氟中毒防治效果。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十八)中医药创新发展行动1.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144.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保健养生机构,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145.实施中医药人才工程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打造一支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2.推进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146.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推进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和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专项建设,加强妇幼、老年、康复、传染病等重点领域建设与发展,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卫生应急体制,实现中西医临床协同,不断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水平,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147.继续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充分发挥中医在疾病预防、疾病治疗和特色康复中的作用。区卫生健康委—3.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148.持续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均衡发展,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功能,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防治中的应用。区卫生健康委—149.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150.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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